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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機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與事故預防
塔式起重機也稱塔吊,是目前建筑施工不可或缺的重要垂直運輸設備。該設備能極大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節(jié)奏而縮短工期時間,可減輕施工人員的勞動強度并降低施工成本;能促進建筑施工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等。盡管優(yōu)點突出、作用重大,但是,其隱患卻不容忽視,那就是該設備從安裝到拆除,從自身部件組成到外部的操作維護,每一環(huán)節(jié)、每一操作均伴隨著安全風險。由于影響因素較多,作為安全監(jiān)管人員,如能配合與協(xié)助安裝使用單位理清主客觀因素,針對薄弱環(huán)節(jié)及時采取有效安全技術措施對防范起重設備安全事故非常必要。
在塔機安拆、使用中監(jiān)理與施工單位應共同做好下述幾項工作:
一、準備階段及投入運行前的安全管理:
(一)審核塔吊基礎施工方案和塔吊安裝方案。塔吊基礎施工方案應附:A.基礎部位地質狀況及土層承載力有關情況的資料:B、基礎設計計算書(含配筋驗算);C.基礎平面圖(設計簡圖):塔吊安裝方案應包括:A.租賃、安裝單位資質證書:B.安裝人員操作證,C.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出廠合格證及檢驗合格報告、使用說明書及制造技術檔案I D.產權(租 賃)單位的產品在當?shù)亟ㄔO主管部門辦理的備案證明,上述證件資料均應在有效期內。 塔吊基礎施工方案和安裝方案一般由塔吊設備安裝單位和使用(承租)單位共同編制,首先自檢合格后并經施工單位公司安全部門技術負責人審批通過后報送項目監(jiān)理機構審核,經監(jiān)理確認并同意安裝情況下,由安裝單位實施安裝,完畢報請專門檢測機構進行檢驗,通過檢驗發(fā)給檢驗報告和檢測合格證(原件存使用單位,復印件報驗監(jiān)理機構),經監(jiān)理機構認可后方準許投入使用,隨后要備齊有關資料報當?shù)亟ㄔO主管施工安監(jiān)部門登記備案。
在塔吊基礎施工時,應注意①塔機基座周圍應設置不低干1.5m高的封閉式圍擋設施,塔吊基礎排水檔土圍墻要高于地面0.8m,墻面要作抹灰,以防范周圍雨水向基坑內流淌而積水,并應設置排水措施:基座地腳螺栓、螺母應有防銹保護措施;①塔機的安裝位置必須確保其伸臂、吊鉤、吊索鋼絲繩,平衡斗在轉向時與相鄰塔機任何部位及周圍建筑物。腳手架或其它設施的最小水平安全距離應不小于2m。③嚴格控制塔機基座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1%。,塔身垂直度(空載)允許偏差≤2%范圍內。
(二)投入作業(yè)前或使用階段,應檢查或定期檢查塔吊設備的安全裝置。不僅要達到安全裝置完整齊全,而且要保持有效運轉,靈敏可靠。其安全裝置包含: (1)起重力矩限制器; (2)起重量限制器; (3)幅度限制器(小車行程限位開關),(4)起升高度限制器;(5)回轉限制器; (6)小車斷繩、斷軸保護裝置;(7)吊鉤.滑輪、卷筒防脫繩保險裝置;(8)司機上下安全走道,爬梯護圍、拐角小平臺、操作平臺護欄;(9)避雷接地裝置;(10)頂升橫梁防脫裝置;(11)卷軸機制動器;(12)附墻拉撐;(13)液壓系統(tǒng)防過載和液壓沖擊安全裝置(如安全溢流閥、頂升液壓缸的平衡閥、液壓鎖);(14)風速儀;(15)信號工與司機通訊聯(lián)絡裝置(對講機)。
(三)塔吊電氣系統(tǒng)對設備穩(wěn)定運行至關重要,也應檢查或定期檢查。電氣系統(tǒng)應有如下 1
裝置:A.塔機專用配電線路,三相五線制電纜,并有保護裝置,上塔電纜應每間距6m設一個絕緣端于固定,使之保持絕緣良好無損傷:B.塔機底部附近安裝專用配電箱(箱內電器裝置應有:主隔離開關;具有漏電、短路、超載,欠壓、斷相多功能保護作用的漏電斷路器;控制照明及信號裝置的專用線路及開關,保護零線及工作零線端子板);C.設在駕駛室能切斷塔機總控制電源的緊急斷電開關;D.控制起重、回轉、變幅及頂升用油泵等運行機構的電機設備控制開關;E.控制照明、塔頂及伸臂障礙燈和信號裝置(如指示燈、報警聲響電鈴裝置)的專用開關;F.重復接地線裝置;G.駕駛室工作臺面敷設絕緣橡皮墊扳; H.上述各種電氣線路、開關必須絕緣良好、功能有效.使用正常。
二、塔機安裝,頂升作業(yè)要注意檢查落實如下主要安全技術措施:
1、塔機在安裝、頂升作業(yè)前應監(jiān)督其相關設備員、安全員及安裝指揮人員到場, 并核查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與簽字,作業(yè)人員需持證上崗、分工明確,服從統(tǒng)一指揮。
2、塔機在安裝、加節(jié)之前應督促安裝單位檢查塔身各機構及結構件和高強螺栓,若結構件嚴重磨損、變形、裂紋及焊縫裂紋,應立即修復或更換后再行安裝,以確保塔機各機構均處于正常狀態(tài)。檢查方式主要是核查安裝單位的檢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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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監(jiān)督安裝作業(yè)人員安全帶和安全帽的正確使用,工具必須放人工具袋中。塔機安裝、拆卸及塔身加節(jié)或降節(jié)作業(yè)時,應確保按產品說明書中有關規(guī)定及注意事項進行,不得違反。
4、要做一名稱職安全管理者,還必須清楚塔機頂升作業(yè)的安全技術要求:
(1)塔機在頂升過程中使用的鋼絲繩、卸甲、繩扣等吊裝工具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程要求,嚴禁操作人員違章乘坐標準節(jié)內吊至安裝地點。
(2)在頂升過程中,現(xiàn)場應有專人指揮,操作人員要互相配合,設專人觀察頂升橫梁兩端是否放在爬爪規(guī)定的部位,嚴防頂升過限;檢查油缸油封是否漏油,在油缸帶載情況下不準調節(jié)截流;油泵正常工作前要先將油缸頂高3—5cm,觀察5—10分鐘,如無漏油及異常下滑現(xiàn)象才能進行頂升作業(yè)(頂升爬爪就位后,應插上安全銷,方可繼續(xù)下一動作);升降時必須調整好頂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jié)的間隙,并將回轉機構制動住,在頂升過程中,嚴禁操作回轉機構。
(3)由于塔機頂升時,回轉臺及其以上結構與下部塔身處于分離狀態(tài)(僅依靠油缸及頂升橫梁支撐上部結構),因此,操作必須謹慎,務必使起重臂與平衡臂保持平衡狀態(tài),嚴禁因連接螺栓拆卸困難而采用旋轉起重臂來松動螺栓或大錘擊打的錯誤做法。每加高一節(jié),用塔吊起吊標準節(jié)前,塔身各主弦桿和下支座必須有8個M36的螺栓,并各臨時套上一個螺母,而且在下支座與塔身沒有螺栓或工作銷連接好前,嚴禁進行回轉、變幅和吊裝工作,防止塔機失穩(wěn)倒塌。
(4)頂升完畢后,各連接螺栓的螺帽應按規(guī)定用扭力扳手緊固,液壓操作桿回到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升降機構電源。
(5)塔身頂升接高到設計規(guī)定的拉撐間距錨固位置時,應及時安裝附墻拉撐與建筑物進行拉接錨固(上好鋼板螺栓一端安裝2個螺母),并應經相關設備員及專職安全員驗收合格。頂升及安裝拉撐時高空作業(yè)人員禁止沿附墻拉撐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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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頂升及附著拉撐完成后應進行一次檢測,注意核查其檢測記錄。
三、塔機的運行,使用管理安全要求:
l、核查設備維管記錄。按照《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住建部[第479號]要求,督促建立塔機運行使用管理、檢修維護制度,落實例行檢查和定期檢查、維護、校正、試車程序,檢測試驗應不超過三個月進行一次,確保各運行機構使用正常,不留隱患,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2、安全管理人員應加強對塔機司機的作業(yè)記錄抽查。塔機司機在塔吊作業(yè)啟動運行開始前應檢查如下項目:
A、塔機金屬結構和各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是否處于正常;B、各安裝裝置和各指示儀表是否安全完好;C、送電啟動前,各控制器手柄應處在零位,接通電源后用試電等檢查金屬結構是否有漏電現(xiàn)象;D、各齒輪箱、液壓油箱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E、主要部位連接螺栓和螺母有無松動現(xiàn)象;F、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滑輪穿繞是否符合規(guī)定(如綁索編結短于300mm的是否加設了繩扣);G、電纜、電線有無老化破損及各種電氣裝置是否完善。所以定期抽查司機作業(yè)記錄能有效避免設備安全事故。
3、以上檢查完畢無誤后,正式作業(yè)前還應進行空載運轉試車,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及異響,然后再正式運行,運行中如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查明原因,報告施工負責人及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并采取排除措施,確認正常后,經主管人允許才準繼續(xù)運行,并寫出產生故障原因與排除措施及檢修記錄。
4、督促施工單位設立專職信號指揮人員,并使用對講機做信號通訊工具,嚴格執(zhí)行指揮人員與塔機司機的指揮聯(lián)絡通訊應答制度(即對指揮人員發(fā)出的指揮信號,司機必須用對講機回應),信號指揮員必須環(huán)顧塔機的工作狀態(tài),并向司機發(fā)出明白、簡潔、完善,清晰的指揮信號。塔吊作業(yè)時,塔吊司機與信號工均必須嚴格遵守“十不吊”的規(guī)定,即:A.無人指揮或指揮信號不明不吊;B、起重量不明不吊;C、超載不吊;D,斜拉不吊;E、伸臂旋轉范圍內有障礙物不吊;F、有連接在被吊物上的構件或在被吊物上站人不吊;G、埋置在地下的物料或凍結的物體不吊;H、在有輸電線路等易碰撞的危險場所不吊;I、吊物松散不捆或無吊具不吊;J,吊具、吊索以及塔機設備不安全不吊。
5、核查交接-班記錄。如塔機因工作需要,配有兩名以上司機,交接-班時,應認真做好運行情況的交待,并寫好交接-班的記錄。
6、風力達到6級及以上或雷、雨,雪、霧等惡劣天氣嚴禁塔吊作業(yè),4級以上的風力,禁止塔機裝拆、升降作業(yè).
7、塔機拆除時應督促制定塔機拆除方案并監(jiān)督其認真實施交底,拆除后立即向當?shù)亟ㄔO主管安監(jiān)部門備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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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群塔作業(yè)安全技術措施要求:
(1)在群體工程中受現(xiàn)場安裝條件的限制,不同建筑的塔機其塔身相距不足50m時,其伸臂在停止作業(yè)后夜間遇大風將相互碰撞(因旋轉機構不準制動),為避免類似險兆發(fā)生,應提前采取如下安全措施:
A、選擇不同伸臂安裝高度,將相鄰塔機始終保持一定高差范圍,一般相鄰的兩座塔機其
一座伸臂應高于另一塔身塔尖5m以上,
B、注意天氣預報,如遇有4-5級風力白天塔吊作業(yè)時,應采取慢速(1—2擋)旋轉伸臂和微制動措施,夜晚則在下班時將一塔機伸臂旋轉至逆風向處停放,另一塔機則將伸臂轉至順風向處停放,
c、各樓塔機如遇6級以上大風,則要求停止塔吊作業(yè)并應將吊鉤起高到小車附近停放在伸臂根部距塔身約加處,并將吊鉤綁索固定在附近建筑物或構筑物牢固處(綁索過長的應摘除)。但注童下班時回轉機構不應制動,防止因制動遇大風時打壞轉盤牙齒,其控制開關處于可使回轉機構自由旋轉位置,其他各控制系統(tǒng)則置于零位,拉閘斷電,鎖好駕駛室門宙。
D、相互影響范圍內塔機均嚴格控制塔身自由端高度在30m以下,不得超過,且應提前加設附墻拉撐,以增強塔身穩(wěn)定性。
(2)后安裝的塔機其塔身相距均應保持50m以上,且務必做到臨近的兩塔機伸臂一高一低地高差互相錯開5m以上,以及任何塔機伸臂均應高于鄰樓的建筑物,腳手架8m以上,以防轉方向時發(fā)生吊鉤與吊索與其互相碰撞意外事故。
(3)為防止塔機伸臂旋轉時與臨近塔吊及腳手架等發(fā)生碰撞、沖擊意外事故,在運行過程中必須遵循以下規(guī)定原則:A、低塔讓高塔;B、后塔讓前塔;C、動塔讓靜塔;D、輕塔讓重塔;E、暫停工作塔機應將伸臂轉至不妨礙其他塔機運行處所;F、伸臂轉向時不準使用快速檔(3檔)開關;G、嚴禁超速,超限和違章作業(yè);H、原則規(guī)定各樓塔吊伸臂轉向活動影響范圍和小車與吊鉤運行范圍均應在本樓號施工場所垂直吊運控制線,即不得超越兩樓之間的地面中心線。
(4)夜間工作的塔吊,除應設置面對施工工作面的投光燈及現(xiàn)場照明外,還應在塔吊頂和伸臂端部設防撞的紅色障礙信號燈。
預防起重傷害事故安全技術措施2017-03-19 06:04 | #2樓
新建衡茶吉鐵路HCJ-2標
預防起重傷害安全技術措施
編制:
審核:
批準:
中鐵五局衡茶吉鐵路工程指揮部二項目部
二00九年六月十日
預防起重傷害安全技術措施
一、編制依據(jù)
本措施根據(jù)《安全生產法》、《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GB5082-1985《起重吊運指揮信號》以及TB10401.1~2《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程》進行編制。
二、工程概況
安全管理目標:
1、預防起重傷害事故發(fā)生。
由于施工現(xiàn)場環(huán)境復雜多變,為確保施工安全,防止起重傷害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安全技術措施。
三、預防起重傷害安全技術措施
(1)起重作業(yè)人員須經有資格的培訓單位培訓并考試合格,才能持證上崗。
(2)起重機械必須設有安全裝置,如起重量限制器、行程限制器、過卷揚限制器、電氣防護性接零裝置、端部止擋、緩沖器、聯(lián)鎖裝置、夾軌鉗、信號裝置等。
(3)嚴格檢驗和修理起重機機件,如鋼絲繩、鏈條、吊鉤、吊環(huán)和滾筒等,報廢的應立即更換。
(4)建立健全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驗、交接-班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5)起重機運行時,禁止任何人上下,也不能在運行中檢修。上下吊車要走專用梯子。
(6)起重機的懸臂能夠伸到的區(qū)域不得站人,電磁起重機的工作范圍內不得有人。
(7)吊運物品時,不得從有人的區(qū)域上空經過;吊物上不準站人;不能對吊掛著的物品進行加工。
(8)起吊的物品不能在空中長時間停留,特殊情況下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9)起重機駕駛人員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時,應在操作前將故障排除。
(10)開車前必須先打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也應給予持續(xù)鈴聲或報警。
(11)按指揮信號操作。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任何人發(fā)出都應立即執(zhí)行。
(12)確認起重機上無人時,才能閉合主電源進行操作。
(13)工作中突然斷電,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是否工作正常。
(14)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規(guī)定。即:.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 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3. 吊索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 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時不吊;
5. 歪拉斜掛不吊;
6.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件的不吊;
7. 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器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 帶棱角快口物件尚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損或割斷)不吊;
9. 埋在地下的物體未采取措施不撥吊;
10.違章指揮不吊。
(15)當司機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如有未消除的故障,應通知接-班的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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