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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園林綠化養(yǎng)護標準

時間:2023-03-23 14:01:37 標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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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園林綠化養(yǎng)護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園林綠化中的喬木、灌木、藤木、竹類、花卉、草坪、地被、古樹名木等的養(yǎng)護管理規(guī)范以及檢查驗收標準,適用于北京市規(guī)劃市區(qū)的城市綠地、京郊城鎮(zhèn)綠地以及北京市屬風景名勝區(qū)綠地的養(yǎng)護管理工作。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北京城市園林綠化技術標準匯編

北京市園林局園綠字[1999]047號:園林綠化養(yǎng)護等級質量標準 3 術語和定義

3.1

樹冠

樹木主干以上集生枝葉的部分。

3.2

花蕾期

植物從花芽萌動到開花前的時期。

3.3

葉芽

形狀較瘦小,先端尖,能發(fā)育成枝和葉的芽。

3.4

花芽

形狀較肥大,略呈圓形,能發(fā)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3.5

不定芽

在枝條上沒有固定位置,重剪或受刺激后會大量萌發(fā)的芽。

3.6

生長勢

植物的生長強弱。泛指植物生長速度、整齊度、莖葉色澤、植株茁壯程度、分蘗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3.7

行道樹

栽植在道路兩旁,并構成街景的樹木。

3.8

古樹名木

樹齡達百年以上或珍貴稀有,具有重要歷史價值和紀念意義以及具有重要科研價值的樹木。

3.9

地被植物

指植株低矮(50cm以下),用于覆蓋園林地面的植物。

3.10

分枝點

喬木主干上開始出現分枝的部位。

3.11

主干

喬木或非叢生灌木地面上部與分枝點之間部分,上承樹冠,下接根系。

3.12

1

主枝

自主干生出,構成樹型骨架的粗壯枝條,。

3.13

側枝

自主枝生出的較小枝條。

3.14

小側枝

自側枝上生出的較小枝條。

3.15

春梢

初春至夏初萌發(fā)的枝條。

3.16

園林植物養(yǎng)護管理

對園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澇、修剪、防治病蟲、防寒、支撐、除草、中耕、施肥等技術措施。

3.17

整形修剪

用剪、鋸、疏、捆、綁、扎等手段,使樹木長成特定形狀的技術措施。

3.18

冬季修剪

自秋冬至早春植物休眠期內進行的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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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夏季修剪

在夏季植物生長季節(jié)進行的修剪。

3.20

傷流

樹木因修剪或其它創(chuàng)傷,造成傷口處流出大量樹液的現象。

3.21

短截

在枝條上選留幾個合適的芽后將枝條剪短,達到減少枝條,刺激側芽萌發(fā)新梢的目的。

3.22

回縮

在樹木二年以上生枝條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條的修剪方法。

3.23

疏枝

將樹木的枝條貼近著生部或地面剪除的修剪方法。

3.24

摘心、剪梢

將樹木枝條剪去頂尖幼嫩部分的修剪方法。

3.25

施肥

在植物生長和發(fā)育過程中,為補充所需的各種營養(yǎng)元素而采取的肥料施用措施。

3.26

基肥

植物種植或栽植前,施入土壤或坑穴中以作為底肥的肥料,多為充分腐熟的有機肥。

3.27

追肥

植物種植或栽植后,為彌補植物所需各種營養(yǎng)元素的不足而追加施用的肥料。 2

3.28

病蟲害防治

對各種植物病蟲害進行預防和治療的過程。

3.29

人工防治病蟲害

針對不同病蟲害所采取的人工防治方法。主要包括餌料誘殺、燈光誘殺、潛所誘殺、熱處理、截止上樹、人工捕捉、挖蛹、摘除卵塊蟲包、刷除蟲卵、刺殺蛀干害蟲以及結合修剪剪除病蟲枝,摘除病葉病梢、刮除病斑等措施。

3.30

除草

植物生長期間人工或采用除草劑去除目的植物以外雜草的措施。

3.31

灌溉

為調節(jié)土壤溫度和土壤水分,滿足植物對水分的需要而采取的人工引水澆灌的措施。

3.32

排澇

排除綠地中多余積水的過程。

3.33

返青水

為植物正常發(fā)芽生長,在土壤化凍后對植物進行的灌溉。

3.34

凍水

為植物安全越冬,在土壤封凍前對植物進行的灌溉。

3.35

冠下緣線

由同一道路中每株行道樹樹冠底部緣線形成的線條。

3.36

黃土不露天

利用草坪等地被植物或樹皮等其它材料,對綠地內和樹冠下的裸露土地進行覆蓋,以期達到綠化、美化、抑塵和保墑的目的。

3.37

分級養(yǎng)護管理

根據園林綠地所處位置的重要程度和養(yǎng)護管理水平的高低而將園林綠地的養(yǎng)護管理分成不同等級。由高到低分為:特級養(yǎng)護管理、一級養(yǎng)護管理、二級養(yǎng)護管理等三個等級。

4 園林綠化養(yǎng)護管理質量標準

4.1 特級養(yǎng)護質量標準

4.1.1 綠化養(yǎng)護技術措施完善,管理得當,植物配置科學合理,達到黃土不露天。

4.1.2 園林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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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1 生長健壯。新建綠地各種植物兩年內達到正常形態(tài)。

4.1.2.2

園林樹木樹冠完整美觀,分枝點合適,枝條粗壯,無枯枝死杈;主側枝分布勻稱、數量適宜、修剪科學合理;內膛不亂,通風透光;ü嗄鹃_花及時,株形豐滿,花后修剪及時合理。綠籬、色塊等修剪及時,枝葉茂密,整齊一致,整型樹木造型雅觀。行道樹無缺株,綠地內無死樹。

4.1.2.3 落葉樹新梢生長健壯,葉片大小、顏色正常。在一般條件下,無黃葉、焦葉、卷葉,正常葉片保存率在9

5%以上。針葉樹針葉宿存3年以上,結果枝條在10 %以下。

4.1.2.4 花壇、花帶輪廓清晰,整齊美觀,色彩艷麗,無殘缺,無殘花敗葉。 3

4.1.2.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齊,覆蓋率99 %以上,草坪內無雜草。草坪綠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4.1.2.6 病蟲害控制及時,園林樹木無蛀干害蟲的活卵、活蟲;在園林樹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殼蟲的活蟲數不得超過1頭,較細枝條上平均每30 cm不得超過2頭,且平均被害株數不得超過1%。葉片上無蟲糞、蟲網。被蟲咬的葉片每株不得超過2 %。

4.1.3 垂直綠化應根據不同植物的攀緣特點,及時采取相應的牽引、設置網架等技術措施,視攀緣植物生長習性,覆蓋率不得低于90%。開花的攀緣植物應適時開花,且花繁色艷。

4.1.4

綠地整潔,無雜物、無白色污染(樹掛),對綠化生產垃圾(如樹枝、樹葉、草屑等)、綠地內水面雜物,重點地區(qū)隨產隨清,其它地區(qū)日產日清,做到巡視保潔。

4.1.5 欄桿、園路、桌椅、路燈、井蓋和牌示等園林設施完整、安全,維護及時。

4.1.6 綠地完整,無堆物、堆料、搭棚,樹干上無釘拴刻畫等現象。行道樹下距樹干2m范圍內無堆物、堆料、圈欄或搭棚設攤等影響樹木生長和養(yǎng)護管理的現象。

4.2 一級養(yǎng)護質量標準

4.2.1 綠化養(yǎng)護技術措施比較完善,管理基本得當,植物配置合理,基本達到黃土不露天。

4.2.2 園林植物

4.2.2.1 生長正常。新建綠地各種植物3年內達到正常形態(tài)。

4.2.2.2

園林樹木樹冠基本完整,主側枝分布均稱、數量適宜、修剪合理,內膛不亂,通風透光。花灌木開花及時、正常,花后修剪及時。綠籬、色塊枝葉正常,整齊一致。行道樹無缺株,綠地內無死樹。

4.2.2.3

落葉樹新梢生長正常,葉片大小、顏色正常,在一般條件下,黃葉、焦葉、卷葉和帶蟲尿、蟲網的葉片不得超過5%,正常葉片保存率在90%以上。針葉樹針葉宿存2年以上,結果枝條不超過20%。

4.2.2.4 花壇、花帶輪廓清晰,整齊美觀,適時開花,無殘缺。

4.2.2.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齊一致,覆蓋率95 %以上,除綴花草坪外草坪內雜草率不得超過2

%。草坪綠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天。

4.2.2.6 病蟲害控制及時,園林樹木有蛀干害蟲危害的株數不得超過1 %;園林樹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殼蟲的活蟲數不得超過2頭,較細枝條上平均每30 cm不得超過5頭,且平均被害株數不得超過3%。葉上無蟲糞,被蟲咬的葉片每株不得超過5%。

4.2.3

垂直綠化應根據不同植物的攀緣特點,采取相應的牽引、設置網架等技術措施,視攀緣植物生長習性,覆蓋率不得低于80%,開花的攀緣植物能適時開花。

4.2.4 綠地整潔,無雜物、無白色污染(樹掛),綠化生產垃圾(如樹枝、樹葉、草屑等)、綠地內水面雜物應日產日清,做到保潔及時。

4.2.5 欄桿、園路、桌椅、路燈、井蓋和牌示等園林設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維護及時。

4.2.6

綠地完整,無堆物、堆料、搭棚,樹干上無釘拴刻畫等現象。行道樹下距樹干2m范圍內無堆物、堆料、搭棚設攤、圈欄等影響樹木生長和養(yǎng)護管理的現象。

4.3 二級養(yǎng)護質量標準

4

4.3.1 綠化養(yǎng)護技術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顯。

4.3.2 園林植物

4.3.2.1 生長正常。新建綠地各種植物四年內達到正常形態(tài)。

4.3.2.2 園林樹木樹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時,無明顯枯枝死叉。分枝點合適,枝條粗壯,行道樹缺株率不超過1%,綠地內無死樹。

4.3.2.3

落葉樹新梢生長基本正常,葉片大小、顏色正常,在正常條件下,有黃葉、焦葉、卷葉和帶蟲尿、蟲網葉片的株數不得超過10%,正常葉片保存率在85%以上。針葉樹針葉宿存1年以上,結果枝條不超過50

%。

4.3.2.4 花壇、花帶輪廓基本清晰、整齊美觀,無殘缺。

4.3.2.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齊一致,覆蓋率90%以上,除綴花草坪外草坪內雜草率不得超過5%。草坪綠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天。

4.3.2.6

病蟲害控制比較及時,園林樹木有蛀干害蟲危害的竹數不得超過3%;在園林樹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殼蟲的活蟲數不得超過3頭,較細枝條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過8頭,且平均被害株數不得超過5%。被蟲咬的葉片每株不得超過8%。

4.3.3 垂直綠化能根據不同植物的攀緣特點,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視攀緣植物生長習性,覆蓋率不得低于70%。開花的攀緣植物能適時開花。

4.3.4 綠地基本整潔,無明顯雜物,無白色污染(樹掛),綠化生產垃圾(如樹枝、樹葉、草屑等)、綠地內水面雜物能日產日清,能做到保潔及時。

4.3.5 欄桿、園路、桌椅、路燈、井蓋和牌示等園林設施基本完整,能進行維護。

4.3.6

綠地基本完整,無明顯堆物、堆料、搭棚、樹干上無釘拴刻畫等現象。行道樹下距樹干2米范圍內無明顯的堆物、堆料、圈欄或搭棚設攤等影響樹木生長和養(yǎng)護管理的現象。

4.4 綠化養(yǎng)護等級技術措施和要求參考表1。

5 園林植物養(yǎng)護管理技術措施及要求

5.1 園林樹木養(yǎng)護管理技術措施及要求

5.1.1 修剪

5.1.1.1

園林樹木修剪應依據園林綠化功能的需要和設計的要求,在不違背樹木的生長特性和自然分枝規(guī)律的前提下(特型樹木除外),充分考慮樹木與生長環(huán)境的關系,并根據樹齡及生長勢強弱進行修剪。

5.1.1.2 每年修剪樹木前必須制定修剪技術方案,并對工人進行培訓,認真貫徹后方可進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樹修剪。

5.1.1.3 自然型樹木的修剪應以樹木自然分枝習性所形成的樹冠形狀為基礎進行修剪。

5.1.1.4 造型樹木的修剪應根據園林綠化對樹木的特定要求,適當控制樹木部分枝干,按照綠化美化要求把樹木剪成各種理想形態(tài)。

5.1.1.5 園林樹木修剪的時期

5.1.1.5.1 園林樹木可在休眠期和生長期進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須在休眠期進行。

5.1.1.5.2 有嚴重傷流和易流膠的樹種應避開生長季和落葉后傷流嚴重期。

5.1.1.5.3 抗寒性差的、易抽條的樹種宜于早春進行。

5.1.1.5.4 常綠樹的修剪應避開生長旺盛期。

5.1.1.5.5 綠籬、色塊、黃楊球等修剪必須在每年的5月上旬和8月底以前進行。

5.1.1.6 喬木修剪

5

5.1.1.6.1 凡主軸明顯的樹種,修剪時應注意保護中央領導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長。原中央領導枝受損、折斷,應利用頂端側枝重新培養(yǎng)新的領導枝。

5.1.1.6.2 應逐年調整樹干與樹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樹齡和品種的林地,分枝點高度應基本一致。位于林地邊緣的樹木分枝點可稍低于林內樹木。

5.1.1.6.3 針葉樹應剪除基部垂地枝條,隨樹木生長可根據需要逐步提高分枝點,并保護主尖直立向上生長。

5.1.1.6.4 銀杏修剪只能疏枝,不準短截。對輪生枝可分階段疏除。

5.1.1.6.5 行道樹中喬木的修剪,除應按以上要求操作外,還應注意以下規(guī)定: a) 行道樹的樹型和分枝點高度應基本一致,分枝點高度最低標準為2.8m。郊區(qū)可適當提高。

b) 樹木與架空線有矛盾時,應修剪樹枝,使其與架空線保持安全距離。 c) 在交通路口30m范圍內的樹冠不能遮擋交通信號燈。

d) 路燈和變壓設備附近的樹枝應與其保留出足夠的安全距離。

5.1.1.7 灌木修剪

5.1.1.7.1 灌木造型修剪應使樹型內高外低,形成自然豐滿的圓頭形或半圓形樹型。

5.1.1.7.2 灌木內膛小枝應適量疏剪,強壯枝應進行適當短截,下垂細弱枝及地表萌生的地蘗應徹底疏除。

5.1.1.7.3

栽種多年的叢生灌木應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內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應采取交替回縮主枝控制樹冠的剪法,防止樹勢上強下弱。

5.1.1.7.4 生長于樹冠外的徒長枝,應及時疏除或早短截,促生二次枝。

5.1.1.7.5 花落后形成的殘花、殘果,若無觀賞價值或其他需要的宜盡早剪除。

5.1.1.7.6 成片栽植的灌木叢,修剪時應形成中間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叢形。

5.1.1.7.7 多品種栽植的灌木叢,修剪時應突出主栽品種,并留出適當生長空間。

5.1.1.7.8 造型的灌木修剪應保持外型輪廓清楚,外緣枝葉緊密。

5.1.1.7.9 花灌木修剪應特別注意:

a)

當年生枝條開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時,為控制樹木高度,對于生長健壯枝條應在保留3個~5個芽處短截,促發(fā)新枝。1年可數次開花灌木如月季、珍珠梅、紫薇等,花落后應及時剪去殘花,促使再次開花。 b)

隔年生枝條開花的灌木,如:碧桃、榆葉梅、連翹、紫珠、丁香、黃刺玫等,休眠期適當整形修剪,生長季花落后10天~15天將已開花枝條進行中或重短截,疏剪過密枝,以利來年促生健壯新枝,

c) 多年生枝條開花灌木,如:紫荊、貼梗海棠等,應注意培育和保護老枝,剪除干擾樹型并影響通風透光的過密枝、弱枝、枯枝或病蟲枝。

5.1.1.8 綠籬及色帶修剪

5.1.1.8.1 修剪應使綠籬及色帶輪廓清楚,線條整齊,頂面平整,高度一致,側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寬。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5.1.1.8.2 綠籬及色帶每次修剪高度較前一次修剪應提高1cm。

5.1.1.8.3 修剪后殘留綠籬面的枝葉應及時清除干凈。

5.1.1.9 藤木修剪

5.1.1.9.1 吸附類藤木,應在生長季剪去未能吸附墻體而下垂的枝條,未完全覆蓋的植物應短截空隙周圍枝條,以便發(fā)生副梢,填補空缺。

5.1.1.9.2 鉤刺類藤木,可按灌木修剪方法疏枝;生長到一定程度,樹勢衰弱時,應進行回縮修剪,強壯樹勢。

5.1.1.9.3 生長于棚架的藤木,落葉后應疏剪過密枝條,清除枯死枝,使枝條均勻 6

分布架面。

5.1.1.9.4 成年和老年藤木應常疏枝,并適當進行回縮修剪。

5.1.1.10

園林樹木修剪時,落葉樹一般不留橛,針葉樹應留1cm~2cm長的橛。修剪的剪口必須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直徑超過4cm以上的剪鋸口,應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劑促進傷口愈合。鋸除大樹杈時應注意保護皮脊。

5.1.2 灌水、排澇

5.1.2.1 應根據本市氣候特點、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喜氣等情況,適時適量進行澆水,

促其正常生長。澆水前應先檢查土壤含水量(一般取根系分布最多的土層中的土壤,用手攥可成團,但指縫中不出水,泥團落地能散碎,就可暫不澆水;楊柳樹等較喜水的樹木則土壤含水量可適當多一些)。

5.1.2.2 新植樹木應在連續(xù)5年內充足灌溉,土質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長緩慢樹種,可適當延長灌水年限。

5.1.2.3

澆水樹堰高度不低于10cm,樹堰直徑,有鋪裝地塊的以預留池為準,無鋪裝地塊的,喬木應以樹干胸徑10倍左右、樹冠垂直投影的1/2為準,并保證不跑水、不漏水。

5.1.2.4 用水車澆灌樹木時,應接軟管,進行緩流澆灌,保證一次澆足澆透,嚴禁用高壓水流沖毀樹堰。

5.1.2.5 噴灌時應開關定時,專人看管,以地面達到徑流為準。

5.1.2.6 在使用再生水澆灌綠地時,水質必須符合園林植物灌溉水質要求。

5.1.2.7

在雨季可采用開溝、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時對綠地和樹池排澇,防止植物因澇至死。綠地和樹池內積水不得超過24小時;宿根花卉種植地積水不得超過12小時。

5.1.3 中耕除草

5.1.3.1 在植物生長季節(jié)要不間斷地進行中耕除草,應除小、除早、除了。除下雜草要集中處理,并及時清運。

5.1.3.2 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機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5.1.3.3 在綠地內采用化學藥劑除草時,必須慎重,應先試驗,再應用。

5.1.4 施肥及土壤改良

5.1.4.1 應根據園林樹木生長需要和土壤肥力情況,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種礦質營養(yǎng)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結構。

5.1.4.2 在樹木休眠期以有機肥為主,在與土壤拌勻后,采用穴施、環(huán)施和放射狀溝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實,并平整場地。

5.1.4.3 在樹木生長季節(jié)可根據需要,進行土壤追肥或葉面噴肥。

5.1.4.4

園林樹木施肥量應根據樹木大小、肥料種類及土壤肥力狀況而定。施用時要用量準確,并充分粉碎,與土壤混合后要撒施均勻,隨即澆水,嚴禁肥料裸露。

5.1.4.5 用鐵篦子等完全封閉的樹埯,應預留專門的灌溉和施肥口。

5.1.5 更新、調整和伐樹

5.1.5.1 種植結構調整和伐樹應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

5.1.5.2 具備以下條件上報批準后再移植或伐樹:

5.1.5.2.1 密植林的調整與間伐。

5.1.5.2.2 更新樹種。

5.1.5.2.3 枯朽、衰老、嚴重傾斜、對人和物體構成危險的。

5.1.5.2.4 配合有關供電、建筑或市政工程。

5.1.5.3

伐除樹木時,應設安全員,劃定安全范圍并圍攔,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伐除的樹干、樹枝等要隨時清運;樹樁高度應盡量降低,并必須在兩日內刨除樹樁,并及時采取 7

補種或鋪裝措施,做到場光地凈,確保綠化景觀的完美和行人、車輛的安全。

5.1.6 病蟲害防治

5.1.6.1 防治園林植物病蟲害應貫徹"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方針。

5.1.6.2 應科學、有針對性地進行養(yǎng)護管理,使植株生長健壯,以增強抗病蟲害的能力。

5.1.6.3 及時清理帶病蟲的落葉、雜草等,消滅病源、蟲源,防止病蟲擴散、蔓延。

5.1.6.4

應加強病蟲檢查,發(fā)現主要病蟲害應根據蟲情預報及時采取防治措施。對于危險性病蟲害,一旦發(fā)現疫情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并迅速采取撲滅措施。

5.1.6.4.1 生物防治

應保護和利用天敵,創(chuàng)造有利于其生存發(fā)展的環(huán)境條件。具體方法主要包括以微生物治蟲、以蟲治蟲、以鳥治蟲、以螨治蟲、以激素治蟲,以菌治病蟲等。

5.1.6.4.2 物理防治

主要包括餌料誘殺、燈光誘殺、潛所誘殺、熱處理、截止上樹、人工捕捉、挖蛹或蟲、采摘卵塊蟲包、刷除蟲或卵、刺殺蛀干害蟲、摘除病葉病梢、刮除病斑、結合修剪剪除病蟲枝等。

5.1.6.4.3 化學防治

a)

應選用高效、低毒、無污染、對天敵較安全的藥劑。被北京農藥管理部門明令禁止使用的農藥,如:六六六、滴滴涕、西力生、賽力散、毒殺芬、甲六粉、乙六粉、氯乙酰胺、氯乙酸鈉、培福明、殺蟲脒、二溴氯丙烷、蠅毒磷乳粉、除草醚、三氯殺螨醇、氧化樂果、久效磷、對硫磷等對人毒性較大、污染較重、對天敵影響較大的化學農藥在園林植物的養(yǎng)護中同樣嚴禁使用。用藥時,對不同的防治對象,應抓住時機,對癥下藥、安全用藥,不得隨意加大濃度。注意不同藥劑的交替使用,同時,盡量采取兼治,減少噴藥次數。

b) 選用新的藥劑和方法時,應先經試驗,證明有效和安全時,才能大面積推廣。

5.1.6.5 操作人員必須按照《農藥操作規(guī)程》及《園林樹木病蟲害防治技術操作質量標準》進行作業(yè)。

5.1.7 防寒

5.1.7.1

加強肥水管理,特別是返青水和凍水應適時澆灌,并澆足澆透。合理安排修剪時期和修剪量,使樹木枝條充分木質化,有效控制病蟲害的發(fā)生,提高抗寒能力,確保樹木安全越冬。

5.1.7.2 對不耐寒的樹種和樹勢較弱的植株應分別采取不同防寒措施。

5.1.7.2.1 對雪松等耐寒、耐旱、抗風能力差的邊緣樹種在新植3年內應搭設風障。

5.1.7.2.2 對懸鈴木等耐寒性差且樹皮較薄的樹種在新植3年內可采取主干裹紙加繞草繩等防寒措施。

5.1.7.2.3 對月季等株形低矮、抗寒性較差的花灌木應于根基部培設土堆防寒。

5.1.7.2.4 對紫薇、木槿、大葉黃楊等易發(fā)生春季哨條的樹種,宜于上年初冬和當年早春適量噴灑高酯膜等抗蒸騰劑。

5.2 園林花卉的養(yǎng)護管理技術措施及要求

5.2.1 應根據不同花卉植物的生態(tài)習性、生物學特性、應用要求和周圍環(huán)境狀況,進行養(yǎng)護管理,使其適時開花,花繁色艷。

5.2.2 宿根花卉萌芽前應剪除上年殘留枯枝、枯葉。

5.2.3

花壇、花徑和各種容器栽植花卉應及時灌水,宿根花卉應特別注意返青水和凍水的澆灌時期和灌水量,矮牽牛等忌水澇花卉應注意排澇,花池應在適當位置加設排水孔。

5.2.4 及時中耕除草,作業(yè)時不能傷根及造成根系裸露,宿根花卉萌芽期應特別注意保護新生嫩芽,同時及時剪除多余萌蘗。

5.2.5 結合澆灌和中耕適量施肥,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結構。

5.2.6 宿根花卉花謝后應及時去除殘花、殘枝和枯葉,并加強肥水管理;1年生草花花后失去觀賞價值的應及時更換。

5.2.7 及時清理死苗,并按原品種、原規(guī)格補齊。

5.2.8 做好病蟲害的防治工作。及時清理株間的枯枝落葉,對病蟲害早發(fā)現早治理。

5.2.9 病蟲害防治技術操作必須按照《農藥操作規(guī)程》并參照《園林樹木病蟲害防治技術操作質量標準》進行作業(yè)。

5.2.10 對不耐寒的宿根花卉應分別采取覆土等不同防寒措施,確保安全越冬。

5.3 草坪養(yǎng)護管理技術措施及要求

5.3.1 草坪的養(yǎng)護管理,應在了解各草種生長習性的基礎上,根據立地條件、草坪的功能進行。

5.3.2 修剪

5.3.2.1 草坪的修剪應根據不同草種的習性和觀賞效果,進行定期修剪,使草的高度一致,邊緣整齊。

5.3.2.2 剪草的高度以草種、季節(jié)、環(huán)境等因素而定。一次修剪高度原則上不大于草高的1/3。

北京常用草坪植物的剪留高度見表2:

5.3.2.3 草坪植物的修剪次數依不同的草種、不同的管理水平和不同的環(huán)境條件來確定:

a) 野牛草:全年修剪不少于3次,自5月至9月,最后一次修剪不晚于9月上旬。 b) 大羊胡子:基本上可以不修剪,為提高觀賞效果一年可修剪2次~3次。 c) 冷季型草:要定期及時修剪,使草坪高度保持在6cm~10cm。

5.3.3 澆水

5.3.3.1

除土壤封凍期外,人工草坪應適時進行澆灌,每次要澆足澆透,澆水深度不低于20cm。雨季應注意排水,干熱天氣尤其是冷季型草應適當噴水降溫保護草地。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上凍前要澆足澆透凍水。

5.3.3.2 嚴禁使用撒過融雪劑的積雪補充草坪土壤水分。

5.3.3.3 在使用再生水灌溉時,水質必須符合園林植物灌溉水質要求。

5.3.4 施肥

5.3.4.1 草坪建植時應施基肥,之后每年應根據草坪草的生長狀況進行適當追肥。

5.3.4.2 施肥時期和施肥量:冷季型草坪返青前,可施腐熟粉碎的有機肥,施肥量50 g/m2~150g/m2,或施10 g/m2尿素或10

g/m2磷酸二銨等;生長期應視草情,適當增施磷、鉀肥;晚秋,可施氮、磷、鉀復合肥或純氮肥2次~3次,每次約10

g/m2~15g/m2。暖季型草,如野牛草等可于5月和8月各施10 g/m2尿素。

5.3.4.3 草坪施肥必須均勻,撒施后及時灌水。

5.3.5 除雜草、補植

5.3.5.1 人工建植的草坪要及時清除雜草,保持草坪純度。

5.3.5.2 使用除草劑必須慎重,應先試驗,再應用。

5.3.5.3 對被破壞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草應及時更換補植,使草坪保持完整,無裸露地面。

5.3.5.4 補植時應補種與原草坪相同的草種;適當密植,并加強管理養(yǎng)護,盡快與周圍草坪一致。

5.3.5.5 三年生以上草坪應采取打孔透氣、疏草等措施。

5.3.6病蟲害防治

5.3.6.1 草坪的病蟲害防治,應在加強養(yǎng)護管理的基礎上,以防為主,綜合防治。

5.3.6.2 草坪病害以冷季型草最為嚴重;瘜W防治應在5月初開始,此后根據病情適時噴藥。

5.3.6.3 草坪害蟲主要有:蠐螬、蚜蟲、螨類、黏蟲、淡劍夜蛾、地老虎等,其主要防治方法參考表3 。

5.3.6.4 草坪病蟲害防治技術操作必須按照《農藥操作規(guī)程》并參照《園林樹木病蟲害防治技術操作質量標準》進行作業(yè)。

5.4 園林地被植物養(yǎng)護管理技術措施及要求

5.4.1 草本類地被植物養(yǎng)護管理技術措施參照草坪和花卉的養(yǎng)護管理技術措施。

5.4.2 木本類地被植物養(yǎng)護管理技術措施參照園林樹木的養(yǎng)護管理技術措施。

5.5 竹類養(yǎng)護管理技術措施及要求

5.5.1 本標準是以本市引種成功的早園竹、黃槽竹、箬竹等養(yǎng)護管理方法為主,其它品種可參照執(zhí)行。

5.5.2 間伐修剪

5.5.2.1

竹林的間伐修剪應在晚秋或冬季進行,間伐以保留4、5年生以下立竹,去除6、7年以上,尤其是10年生以上老竹的原則進行。使竹林立竹年齡組成為1度~2度竹占40%左右,3度~4度竹占45%以上,5度竹占15%左右。

5.5.2.2 應及時清除枯死竹干和枝條,砍除老竹、病竹和倒伏竹。

5.5.2.3 竹林過密應適當間伐或間移,使留竹分布均勻,并及時用土雜肥回填土坑。

5.5.3 施肥

5.5.3.1 竹林應以施有機肥為主,并適量加入含鐵的復合肥料,肥料中氮、磷、鉀的比例以5:2:4為宜。最佳施肥時間為早春3月和8月~9月。

5.5.3.2 應在竹林計劃延伸的位置,深翻土地,并壓入青草或填有機質含量高的土雜肥。

5.5.4 澆水

5.5.4.1

應于每年春季出筍前(3月)澆足催筍水,5、6月澆足拔節(jié)水。雨季可視降雨情況澆水,秋季(11月、12月上旬)澆孕筍水,冬季過于干旱時可適當噴水。

5.5.5 管理

5.5.5.1 竹林每經過3年~5年,應深翻、斷鞭,將4年生以上的老鞭及每年砍伐后的竹蔸挖出。

5.5.5.2 過密竹林應于11月適當鉤梢,未鉤梢的密竹林,應于降雪后及時抖掉竹梢積雪。

5.5.5.3 竹林應于每年初冬適量培土。

5.5.6 病蟲害防治

5.5.6.1 病蟲害防治以預防為主,綜合防治。應以控制紅蜘蛛、蚜蟲等為主,經常檢查,掌握蟲情發(fā)展規(guī)律,及時防治。

5.5.6.2 竹林應加強撫育管理,保留適當密度,使竹林通風透光、生長健壯。

5.5.6.3 應注意因干旱、水濕、冷凍、日灼、風害、缺肥等所致生理性病害的防治。

5.5.6.4 竹林主要病害防治

5.5.6.4.1 竹叢枝。杭訌姄嵊芾,3月~5月清除病枝或病株。

5.5.6.5.2 竹桿銹病:合理砍伐,使林內通風透光,及早砍除病竹。

5.5.6.5 病蟲害防治技術操作必須按照《農藥操作規(guī)程》并參照《園林樹木病蟲害防治技術操作質量標準》進行作業(yè)。

5.6 園林綠地管理要求

5.6.1 保持綠地內無垃圾雜物,無鼠洞和蚊蠅滋生地等,發(fā)現鼠洞要隨時堵塞。及時清除"樹掛"等白色污染物及綠地內水面的雜物。

5.6.2 清除垃圾雜物后應注意保潔,集中后的垃圾雜物和器具應擺放在隱蔽的地方,嚴禁焚燒垃圾和枯枝落葉。

5.6.3 應保護好綠地內的花草樹木,保持綠地的完整。經批準臨時占用的綠地,應按時收回,并監(jiān)督恢復原狀。

5.6.4 加強監(jiān)管,嚴禁綠地內堆放雜物和停放與綠化作業(yè)無關的一切車輛;嚴禁在綠地植物上貼掛標語、晾曬衣物等。

5.6.5 應保證圍欄、護網、綠化供水及觀賞、游藝等設施的完整美觀,防止綠化用水等被盜用。對損壞的園林設施,要及時修補或更換。

5.7 古樹名木的養(yǎng)護管理

5.7.1

古樹是活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寶貴資源,是首都園林景觀的重要組成部分。針對古樹生態(tài)環(huán)境的變化和古樹生長的特點,加大科學研究力度,實現科學管理和養(yǎng)護。

5.7.2 使古樹生長的各項環(huán)境指標控制在允許的范圍內。

5.7.2.1 土壤有效孔隙度不得低于10%。

5.7.2.2 土壤容重不得超過http://emrowgh.com。

5.7.2.3 土壤含水量控制在5%~20%之間,以15%~17%為宜。

5.7.2.4 土壤中固相、液相、氣相比控制在5:3:1左右。

5.7.2.5 夏季土壤溫度控制在15℃~29℃之間。

5.7.2.6 平衡營養(yǎng),防止土壤中各種礦質元素短缺或過量,土壤含鹽量不超過0.1%

5.7.2.7 土壤中有機質含量不低于1.5%。

5.7.2.8 太陽光照強度不低于8000Lux。

5.7.3 必須處理好古樹與周圍其他植物之間的關系。

5.7.3.1 在松柏類古樹周圍可適量保留殼斗科樹種如櫟、槲等,以利菌根菌的活動,促進古樹生長。

5.7.3.2 古松樹冠垂直投影范圍內嚴禁種植核桃樹、接骨木、榆樹,以避免對其的生長產生抑制作用。

5.7.3.3 除對古樹生長有利的部分植物可進行適量保留外,必須對古樹周圍生長的闊葉樹、速生樹和雜灌草進行控制。

5.7.4 應保持古樹及周圍環(huán)境的清潔。

5.7.5 應加強古樹的病蟲害防治工作。

5.7.6 應因地制宜地設置圍欄保護古樹,孤立樹或樹群圍欄與樹干的距離不小于3m。

5.7.7 在古樹保護范圍內(樹冠垂直投影外沿3m范圍內),禁止動土或鋪砌不透氣材料。各種施工范圍內的古樹必須在其保護范圍邊緣事先采取保護措施。

5.7.8

在古樹根系分布范圍內,嚴禁設置臨時廚房或廁所等有污染氣體、液體的設施和排放污水的滲溝;嚴禁在樹下堆放污染古樹根系、土壤的物品,如石灰、撒過鹽的積雪、人糞尿、垃圾、廢料或倒污水等。

5.7.9 嚴禁在樹體上釘釘子、繞鐵絲、掛雜物或作為施工的支撐點。嚴禁攀折、刮蹭和刻劃樹皮等傷害古樹的行為。

5.7.10

有紀念意義和特殊觀賞價值的古樹,應保留其原貌,對枯枝采取防腐處理。需修剪的應制定修剪方案,報主管部門批準。古樹樹體上的傷疤或空洞應及時填充修補,防止進水。

5.7.11 古樹樹體及大枝有傾倒、劈裂或折斷的可能時,應及時采取加固或支撐等保護措施。

5.7.12 對高大樹體必須安裝避雷裝置,以防雷擊。

5.7.13

在坡林地環(huán)境的古樹應有下木和地被植物伴生的自然生態(tài)環(huán)境。應對坡坎進行加固、防止水土流失。平地古樹林地應適時適地栽種豆科地被植物。澆水應一次澆透澆足。暫不使用再生水澆灌古樹。

5.7.14 古樹復壯要嚴格采用成功的方法,吸收和運用新的研究成果,及時報請主管部門審查。

5.7.15

古樹復壯和移植工程必須是具有二級或二級以上的園林綠化施工資質的企業(yè)方可承擔。古樹移植必須確保成活。施工技術方案必須經專家組論證,報請北京市園林局審查批準后,并在園林監(jiān)查部門監(jiān)督下實施。移后要落實養(yǎng)護管理責任制,及時制定養(yǎng)護方案,并進行跟蹤管理,確保質量。

省級城市園林道路綠化養(yǎng)護管理標準2017-04-07 13:54 | #2樓

為適應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的需要,確保綠地養(yǎng)管質量,在各大城市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參照國家和其他省、市相關標準規(guī)范,結合我省城市園林綠化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城市道路綠化養(yǎng)護管理標準標準。為此好養(yǎng)護總結了道路綠化養(yǎng)護管理標準:

1 總 則

1.0.1 為提高城市綠化養(yǎng)護技術,確保園林植物健康生長,制定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于山西省各地市道路綠化、街頭綠地和風景林帶的園林植物養(yǎng)護管理工作,其他綠地可參照執(zhí)行。

1.0.3 在養(yǎng)護管理中必須遵循生態(tài)園林和生物安全原則。防治病蟲害時,應充分利用天敵和生物藥劑及使用低毒、高效、環(huán)保、低殘留、無公害農藥。

1.0.4 養(yǎng)護管理應遵循國家建設節(jié)約型園林的基本要求,充分節(jié)約水源、能源和其他資源。 1.0.5 城市道路綠化養(yǎng)護管理除應執(zhí)行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2 術 語

2.0.1 行道樹

沿道路或公路旁種植的喬木。

2.0.2 喬木

主干明顯而直立,樹體高大的木本植物。

2.0.3 灌木

樹體矮小,無明顯主干或枝干叢生的木本植物。

2.0.4 地被植物

株叢密集、低矮,用于覆蓋地面的植物。

2.0.5 藤本植物

好養(yǎng)護

好養(yǎng)護

依靠纏繞或攀附他物而向上生長的木本或草本植物。

2.0.6 宿根花卉

植物地下部宿存越冬,次年繼續(xù)萌芽開花,并可持續(xù)多年的草本花卉。

2.0.7 草坪

草本植物經人工種植或改造后形成的具有觀賞效果,并能供人適度活動的坪狀草地。 2.0.8 古樹名木

古樹泛指樹齡在百年以上的樹木;名木泛指珍貴、稀有或具有歷史、科學、文化價值以及有重要紀念意義的樹木,也指歷史和現代名人種植的樹木,或具有歷史事件、傳說及神話故事的樹木。

2.0.9 主干

喬木或非叢生灌木地表面與分枝點之間,上承樹冠、下接根系的部分。

2.0.10 主枝

自主干生出,構成樹型骨架的粗壯枝條。

2.0.11 樹冠

樹木主干以上集生枝葉的部分。

2.0.12 綠籬

成行密植,作造型修剪而形成的植物墻。

2.0.13 修剪

對苗木枝干和根系進行疏剪或短截。

2.0.14 整形修剪

采用剪、鋸、疏、捆、綁、扎等手段,使樹木長成特定形狀的過程。

2.0.15 短截

好養(yǎng)護

在枝條上選留合適的芽后將枝條剪短。

2.0.16 剪口

枝條被剪截后留下的斷面。

2.0.17 摘心

摘掉當年新生頂梢的措施。

2.0.18 中耕

指用人工或機械松動土壤表層的過程。

2.0.19 雜草

目的作物以外的,妨礙和干擾人類生產和生活環(huán)境的各種植物類群。

2.0.20 施肥

在植物生長和發(fā)育過程中,為補充所需的各種營養(yǎng)元素而施用肥料的措施。

2.0.21 基肥

植物種植或栽植前,施入土壤或坑穴基底的有機肥料。

2.0.22 追肥

植物種植或栽植后,為彌補植物所需各種營養(yǎng)元素的不足而追加施用的肥料。

2.0.23 澆灌

為滿足植物對水分的需要而采取的人工引水措施。

2.0.24 越冬水

指在土壤封凍前對植物進行的澆灌。

2.0.25 解凍水

指在土壤化凍后對植物進行的澆灌。

2.0.26 病蟲害防治

對各種植物病害、蟲害進行預防和治療。

3 一般規(guī)定

3.0.1 等級劃分原則

根據道路綠化地點的重要程度及植物的種類將養(yǎng)護管理分為一級養(yǎng)護、二級養(yǎng)護和三級養(yǎng)護3種等級。重要觀光地點、地段的綠化(含其中的草坪、灌木、花卉、喬木和設施)、造型植物及古樹名木的養(yǎng)護管理劃為一級養(yǎng)護;偏遠地方、地段的綠化養(yǎng)護劃為三級養(yǎng)護;介于一級養(yǎng)護和三級養(yǎng)護之間的劃為二級養(yǎng)護。根據各地市園林綠化水平,等級養(yǎng)護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3.0.2 各類綠地、樹木、草坪、花卉養(yǎng)護管理均應遵循以下原則:

1 符合園林植物的生長習性,根據植物生長狀況、植物建群規(guī)律和景觀要求,調整種植結構,使植物配置關系合理,趨于自然。

2 符合不同類型綠地的功能和景觀要求。

3 符合山西省園林綠化的立地條件。

4 符合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要求。

4 養(yǎng)護管理質量等級

4.1 一級養(yǎng)護管理

4.1.1 園林植物養(yǎng)護應符合以下質量要求:

1 生長超過該樹種該規(guī)格的平均生長量,新建綠地各種植物2a內達到正常形態(tài)。

2 園林樹木樹冠完整美觀,分枝點合適,枝條粗壯,無枯枝死杈,過冬前新梢木質化;主側枝分布勻稱、數量適宜、修剪科學合理;內膛不亂,通風透光;ü嗄鹃_花及時,株形豐滿,花后修剪及時合理。綠籬、色塊等修剪及時,枝葉茂密,整齊一致,整型樹木造型美觀。行道樹無缺株,樹高一般控制在10~17m之間,不能影響高壓線、路燈和交通。

3 落葉樹新梢生長健壯,葉片大小、顏色正常,無黃葉、焦葉、卷葉,正常葉片保存率在

95%以上。針葉樹針葉宿存3a以上,結果枝條在10%以下。

4 花壇、花帶輪廓清晰,整齊美觀,色彩艷麗,無殘缺,無殘花敗葉。

5 草坪及地被植物適時修剪整齊,覆蓋率99 %以上,無雜草。純草坪和混合草坪的目的草種純度達99%,草坪高度控制在80mm以下,生長茂盛,顏色正常,不枯黃。草坪綠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d,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40d。

6 病蟲害控制及時,危害率不得超過2%,無明顯害蟲的活卵、活蟲及病狀。在園林樹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0.01m2的活蟲數不得超過1頭,較細枝條上平均長每300mm不得超過2頭,葉片上無蟲糞、蟲網,被蟲咬的葉片每株不得超過2 % 。

4.1.2 垂直綠化應根據不同植物的攀緣特點,及時采取相應的牽引、設置網架等技術措施,視攀緣植物生長習性,覆蓋率不得低于90%。開花的攀緣植物應適時開花,且花繁色艷。

4.1.3 綠地整潔,水面干凈,綠地內無死樹、雜樹、枯死枝、雜物、磚石瓦塊和塑料袋等廢棄物,隨產隨清。

4.1.4 綠地完整,無明顯的人為損壞,綠地、草坪內無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樹干上無釘拴刻畫等現象。行道樹下距樹干2 m范圍內無堆物、堆料、圈欄或搭棚設攤等影響樹木生長和養(yǎng)護管理的現象。

4.1.5 道路綠化養(yǎng)護產生的樹枝、落葉、草屑等綠化生物垃圾必須集中處理,進行生物降解,堆肥循環(huán)使用。

4.1.6 古樹名木生長優(yōu)良,枝繁葉茂;管養(yǎng)科學,撫育精心。

4.2 二級養(yǎng)護管理

4.2.1 園林植物養(yǎng)護應符合以下質量要求:

1 生長達到該樹種該規(guī)格的平均生長量,新建綠地各種植物3a內達到正常形態(tài)。

2 園林樹木樹冠基本完整,主側枝分布勻稱、數量適宜、修剪合理,內膛不亂,通風透光。

花灌木開花及時、正常,花后修剪及時。綠籬、色塊枝葉正常,整齊一致。行道樹缺株不得超過1%,不能影響高壓線、路燈和交通。

3 落葉樹新梢生長正常,葉片大小、顏色正常,黃葉、焦葉、卷葉和帶蟲屎、蟲網的葉片不得超過5%,正常葉片保存率在90%以上。針葉樹針葉宿存2a以上,結果枝條不超過20%。 4 花壇、花帶輪廓清晰,整齊美觀,適時開花,無殘缺。

5 草坪及地被植物適時修剪整齊,覆蓋率95%以上,除綴花草坪外,雜草率不得超過5%,純草坪和混合草坪的目的草種純度達95%,高度控制在100mm以下;生長和顏色正常,不枯黃。草坪綠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d,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d。

6 病蟲害控制及時,危害率不得超過5%,園林樹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0.01m2的活蟲數不得超過2頭,較細枝條上平均長每300mm不得超過5頭,葉上無蟲糞,被蟲咬的葉片每株不得超過5%。

4.2.2 垂直綠化應根據不同植物的攀緣特點,采取相應的牽引、設置網架等技術措施,視攀緣植物生長習性,覆蓋率不得低于80%,開花的攀緣植物能適時開花。

4.2.3 綠地內整潔,無死樹、雜樹、枯死枝等,水面雜物應日產日清,做到保潔及時。

4.2.4 綠地完整,無堆物、堆料、搭棚,樹干上無釘拴刻畫等現象。行道樹下距樹干2m范圍內無堆物、堆料、搭棚設攤、圈欄等影響樹木生長和養(yǎng)護管理的現象。

4.2.5 道路綠化養(yǎng)護產生的樹枝、落葉、草屑等綠化生物垃圾能夠部分收集處理,堆肥循環(huán)使用。

4.3 三級養(yǎng)護管理

4.3.1 園林植物養(yǎng)護應符合以下質量要求:

1 生長正常,新建綠地各種植物4a內達到正常形態(tài)。

2 園林樹木樹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時,無明顯枯枝死杈。分枝點合適,枝條粗壯,行道樹缺

株不得超過3%。

3 落葉樹新梢生長基本正常,葉片大小、顏色正常,在正常條件下,有黃葉、焦葉、卷葉和帶蟲屎、蟲網葉片的株數不得超過10%,正常葉片保存率在85%以上。針葉樹針葉宿存1a以上,結果枝條不超過50%。

4 花壇、花帶輪廓基本清晰,整齊美觀,無殘缺。

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齊一致,覆蓋率90%以上,除綴花草坪外,雜草率不得超過10%,根據情況控制高度,使綠地呈現自然的景觀效果,杜絕抽穗現象發(fā)生;生長和顏色正常。草坪綠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10d,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d。

6 病蟲害控制比較及時,危害率不得超過8%,在園林樹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0.01m2的活蟲數不得超過3頭,較細枝條上平均長每300 mm不得超過8頭,被蟲咬的葉片每株不得超過8%。

4.3.2 垂直綠化能根據不同植物的攀緣特點,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視攀緣植物生長習性,覆蓋率不得低于70%。開花的攀緣植物能適時開花。

4.3.3 綠地內整潔,無死樹、雜樹、枯死枝等,無明顯雜物,無白色污染;綠地內水面雜物能日產日清,做到保潔及時。

4.3.4 綠地完整,無明顯堆物、堆料、搭棚,樹干上無釘拴刻畫等現象。行道樹下距樹干2 m范圍內無明顯的堆物、堆料、圈欄或搭棚設攤等影響樹木生長和養(yǎng)護管理的現象。

4.3.5 道路綠化養(yǎng)護產生的樹枝、落葉、草屑等綠化生物垃圾能夠及時清理。

5 植物養(yǎng)護技術

5.1 喬木養(yǎng)護

5.1.1 澆灌應符合以下要求:

1 根據喬木的種類、季節(jié)和立地條件進行適時適量的澆水。

2 干旱季節(jié)宜多灌,雨季少灌或不灌;發(fā)芽生長期可多灌;休眠期前適當控制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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