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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教師請假制度規(guī)范(精選11篇)
在現(xiàn)實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一定的規(guī)格或法令禮俗。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學教師請假制度規(guī)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中學教師請假制度規(guī)范 1
為進一步加強教職工隊伍管理,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提高學校工作效率,根據上級有關政策規(guī)定,結合我縣教育系統(tǒng)工作實際,現(xiàn)就進一步規(guī)范全縣教職工的請假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教職工病事假審批權限
(一)病假
教職工因病不能堅持正常上班,可以請病假。病假期限根據實際病情而定。請假期限、審批權限如下:
1、病假1個月以內的,須持縣級以上醫(yī)院醫(yī)生診斷證明,附門診或住院病歷、化驗單、醫(yī)療輔助檢查報告單、醫(yī)藥發(fā)票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填寫“五河縣中小學教職工請假審批表”,向學校書面提出申請,由學校校長負責審批。
2、病假1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的,須持縣級醫(yī)院具有主治醫(yī)師以上資格的醫(yī)生診斷證明,附門診或住院病歷、化驗單、醫(yī)療輔助檢查報告單、醫(yī)藥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填寫“五河縣中小學教職工請假審批表”, 學校簽署意見后,報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批。由人事科開出教職工請假批復至學校。
3、病假六個月及以上,由所在學校安排指定醫(yī)院體檢后提供疾病證明,填寫“五河縣中小學教職工請假審批表”,學校簽署意見后,報縣教育局分管人事局長審批。分管局長審批后,到縣教育局人事科備案,由人事科開出教職工請假批復至學校。
4、教職工長期病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可到人社部門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符合辦理病退條件的辦理病退,病退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事假
教職工請事假,應從嚴控制,無特殊情況,原則上不予請假。確有特殊原因必須請事假的,請假期限、審批權限如下:
1、事假2周以內,由本人填寫“五河縣中小學教職工請假審批表”,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校長負責審批;
2、事假2周以上,1個月以內的,由本人填寫“五河縣中小學教職工請假審批表”,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所在學校簽署意見后報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批。
3、事假1個月以上的,由本人填寫“五河縣中小學教職工請假審批表”,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所在學校簽署意見后報縣教育局分管人事局長審批;
4、中小學校長請事假由本人填寫“五河縣中小學教職工請假審批表”,1-3天縣教育局分管人事局長審批,3天以上縣教育局局長審批.
5、分管局長、局長審批的事假,要報局人事科備案,人事科開出教職工請假批復至學校。
6、教職工全年事假一般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有特殊情況的,經主管部門研究批準后可適當延長假期。
二、病事假期間工資待遇
(一)教職工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本人基本工資全額計發(fā)。
2.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資按9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基本工資全額計發(fā)。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資按7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基本工資按8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二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資按90%計發(fā)。
4.教職工病假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發(fā)放比例,按照不高于基本工資發(fā)放比例的原則由各學校自行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校確定的分配辦法計發(fā)。
5.享受特殊崗位津貼的教職工,其病假期間的特殊崗位津貼按照基本工資發(fā)放比例計發(fā)。
(二)教職工事假期間工資待遇
1.教職工全年累計事假在15個工作日以內的,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特殊崗位津貼全額計發(fā)。
2.教職工全年累計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不超過66個工作日的.,從第16個工作日起,基本工資全額計發(fā),基礎性績效工資、特殊崗位津貼按日減發(fā)。日減發(fā)工資計算方式為:每月應發(fā)基礎性績效工資與特殊崗位津貼之和除以21.75天。
3.全年累計事假超過66個工作日,從第67個工作日起,工資總額按日減發(fā),日減發(fā)工資計算方式為:每月應發(fā)工資總額除以21.75天。
4.教職工事假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校確定的分配辦法計發(fā)。
三、教職工婚假、產假、喪假審批權限及工資待遇。
(一)婚假
鼓勵教職工在寒暑假和法定假日結婚,在工作時間結婚的可享有3天的婚假。晚婚的(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延長婚假7天。夫妻雙方晚婚的,雙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享受晚婚假。
婚假由本人填寫“五河縣中小學教職工請假審批表”持結婚證向所在學校申請,所在學校校長負責審批。
教職工婚假期間工資待遇照發(fā)。
(二)產假
已婚女教職工生育時,產前、產后累計計算產假,正常分娩者產假為98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女教師滿24周歲),增加產假30天;難產的(剖宮產)增加產假15天。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增加產假30天。產假包括法定假日和寒暑假。
產假由本人填寫“五河縣中小學教職工請假審批表”向學校書面提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后,攜帶產假人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嬰兒出生證、破宮產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到教育局人事科審批。再由局人事科開出教職工請假批復至學校。
教職工產假期間工資待遇照發(fā)。
(三)喪假
教職工與職工配偶直系親屬死亡,享受喪假7天,其他親屬死亡享受喪假3天。
喪假由個人向所在學校申請,所在學校校長負責審批
教職工喪假期間工資待遇照發(fā)。
四、教職工曠工及其處理
(一)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均按曠工論處: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2.假期限已滿,不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的;
3.未經批準不參加本學校規(guī)定的學習或活動,以及擅自停課、調課或擅自請他人代為頂崗的;
4.工作變動未按時到崗,或未辦理調動手續(xù)私自到外學校工作的;
5.教職工在請假期間從事其他與請假事由無關的活動或非法活動的;
6.利用病假外出經商的,或到外單位工作的,以及醫(yī)療證明弄虛作假的。
(二)曠工處理辦法
1、曠工7天及以上的,停發(fā)全部工資,并視情節(jié)由學校分別給予通報批評、行政處分。
2、擅自離崗或逾期不歸,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賹W校應及時將曠工教職工的情況上報教育局。
、谒趯W校應及時書面督促(送“通知書”)其本人返回學校,“通知書”應有返校時間限定以及屆時不返校將予以解聘等內容!巴ㄖ獣睉瓦_本人或成年同住親屬簽收。若拒簽,由負責送達的兩名工作人員簽字,并注明送達時間、對象、拒簽情形,并應有兩名及以上無關人員在場證明,并將有關文書留置。如果“通知書”既不能送達本人,也不能送達其成年同住親屬,可登報聲明,登報內容須有返校時間限定以及屆時不返校將予以解聘等內容。
、邸巴ㄖ獣彼瓦_后不按規(guī)定時間返校的,所在學校召開校務會研究作出決定,并將解除聘用合同的決定送達本人或成年同住家屬簽收。若拒簽,由負責送達的兩名工作人員簽字,并注明送達時間、對象、拒簽情形,并將有關文書留置。
、軐W校辦理解聘手續(xù);
、輰W校辦理辭退手續(xù);
、迋人檔案轉人才交流中心;
、邔W校及時將督促其本人返回學校的通知書、解除聘用合同的決定、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等材料學校存檔并上交教育局備案。
五、相關要求
(一)各學校應建立健全考勤和請假、銷假制度。教職工不得以病假、事假為由,長期脫崗。
(二)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優(yōu)秀共產黨員、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稱號,仍保持榮譽的,在執(zhí)行病假期間工資待遇的基礎上可以提高5%,但提高后的工資待遇最高不超過原工資的100%;加邪┌Y等特殊疾病需要長期治療的,經學校主管部門批準,在執(zhí)行病假期間工資待遇的基礎上可以提高5%,但提高后的工資待遇最高不超過原工資的100%。因工(公)致傷、致殘的,在規(guī)定的休養(yǎng)期內其工資待遇不變。教職工病愈復工后,因舊病復發(fā)的,病假時間累計計算;復工后因其他病請假的,病假時間重新計算。
(三)教職工請假達到規(guī)定的時限后,各學校要按規(guī)定從次月開始起核減工資,報相關部門審批。
(四)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執(zhí)行請銷假和有關工資待遇的規(guī)定。切實做好教職工的請假登記工作,如對請假人未盡審核職責或虛報、緩報、瞞報、不報等違規(guī)行為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責任。
六、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實施,以前規(guī)定若與本制度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中學教師請假制度規(guī)范 2
為了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和學校正常穩(wěn)定的教育教學秩序,規(guī)范教師的請假制度,依據《教師法》和市縣相關政策法規(guī),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學校教職工,出席市縣主管部門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教研活動等外出時間為公假。公假期間教師原定薪酬標準不變。
二、病假:
1.教師因病請假,應履行規(guī)范的請假手續(xù),請假時應出具獲得認可的醫(yī)院(縣內:灌云縣人民醫(yī)院,市內:連云港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和連云港市第二人民醫(yī)院,市外:為市級或市級以上的醫(yī)院)醫(yī)生提供的規(guī)范的診斷證明、病歷、醫(yī)生建議請假時間。有疑義的到學校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確認。
2.請假時間在三天以內,由本人向所在年級請假,獲批后教務處備案;請假時間多于三天且在一周以內,由本人向校長請假,獲批后教務處備案;請假時間多于一周,由本人向縣教育局人事股請假,經分管局長批準后教務處備案;請假時間多于一月,由本人向縣教育局分管局長請假,經局黨委會研究批準后教務處備案。
3.一個月內病假時間超過一周,扣除本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課時津貼部分。
4.一年內,病假在1個月以內(連續(xù)請假時間含雙休日和其他法定假日),不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課時津貼和出勤獎按實計算。
一年內,病假超過1個月且在2個月以內(連續(xù)請假時間含雙休日和其他法定假日),從第二個月起,扣除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部分的50%和當年一次性獎金的20%。
一年內,病假超過2個月且在3個月以內(連續(xù)請假時間含雙休日和其他法定假日),從第三月起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的全部和當年一次性獎金的50%。
一年內,病假超過3個月(連續(xù)請假時間含雙休日和其他法定假日),從第四月起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崗位津貼的全部和當年一次性獎金。
5.一年內,病假在3個月以內(連續(xù)請假時間含雙休日和其他法定假日),可以正常享受學校的福利和其他福利性獎勵;病假在3個月以上,不享受學校的一切福利。
三、事假:
1.教師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時間在三天以內,由本人向所在年級請假,獲批后教務處備案;請假時間多于三天且在一周以內,由本人向校長請假,獲批后教務處備案;請假時間多于一周,由本人向縣教育局人事股請假,經分管局長批準后教務處備案;請假時間多于一月,由本人向縣教育局分管局長請假,經局黨委會研究批準后教務處備案。
2.一個月內事假時間超過一周的扣除本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課時津貼部分。
4.一年內,事假在15天以內(連續(xù)請假時間含雙休日和其他法定假日),不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課時津貼和出勤獎按實計算。
一年內,事假超過15天且在1個月以內(連續(xù)請假時間含雙休日和其他法定假日),扣除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0%和當年一次性獎金的20%。
一年內,事假超過1個月且在1.5月以內(連續(xù)請假時間含雙休日和其他法定假日),扣除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當年一次性獎金的50%。
一年內,事假超過1.5個月(連續(xù)請假時間含雙休日和其他法定假日),扣除全部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當年一次性獎金。
5.一年內,事假在1.5個月以內(連續(xù)請假時間含雙休日和其他法定假日),可以正常享受學校的福利和其他福利性獎勵;事假在1.5個月以上,不享受學校的一切福利。
四、法定假期:
1.婚假
、俳搪毠そY婚,且屬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婚假7天。雙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對方所在地結婚時,時間可以適當延長,路費自理。
、诨榧俚臅r間計算不含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
③在規(guī)定的婚假期間,不影響教師原定薪酬標準。
2.產假、計劃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師生育時(已取得生育指標)產前、產后累計計算產假,假期90天(初次生育且屬晚婚的產假為98天)。男教師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時可享受3天陪護假期。
②已懷孕的女教師,按國家規(guī)定進行產前檢查,要妥善安排時間,不得影響正常的教學工作。
③產假時間計算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
、茉谝(guī)定的`產假期間,不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課時津貼和出勤獎按實計算。
五、請假管理
1.請假流程:
、僭谀昙壧顚懻埣賳;
、诎才耪n務和有關工作,并經所在年級負責人簽字確認;
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④按本規(guī)定批準權限辦理相應批準手續(xù);
、菖鷾屎蟮恼埣賳嗡徒虅仗幋鏅n;
、拚埣俚狡诤,教師本人到教務處辦理銷假手續(xù)。
2.因突發(fā)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本人所在年級報告,并于3日內(特殊情況可延長至一周)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并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否則按曠工處理。
3.教師請事假,必須自行提前安排好課務和其它工作。
4.教師例會和教研活動因事需要請假,必須于下午第三節(jié)課前經年級負責人同意后到教務處(教研活動)、校長辦請假(教師例會)請假,不得由他人代假。
5.教師平時簽到時間為上午按作息時間表要求執(zhí)行,沒有簽到的老師要及時找相應的值班領導告知,否則按曠工處理。
6.教師每月遲到5次以內為滿勤;教師例會和教研活動因事請假,并履行正常的請假手續(xù),算相應缺勤1次,沒有請假,算相應缺勤3次,且不享受“5次以內為滿勤”的照顧。
7.教師的病、事假和平時簽到的情況,作為考勤內容,納入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學校在年度考核,評優(yōu)評先、職稱評聘中將如實填寫,嚴格把關。
六、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執(zhí)行。
中學教師請假制度規(guī)范 3
為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規(guī)范學校管理,更好地服務于教育,服務于學生,特制訂姜山鎮(zhèn)中學教師請假制度,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請假程序
1、請假2小時以內,自行調整好課務,到教務處請假,教務處做好書面記錄,每月統(tǒng)計一次,作為學期結束考核的依據。
2、請假半天及半天以上的須向校長辦公室請假,持校長辦公室主任開出的回執(zhí)與教務處、年級段排課聯(lián)系處理相應課務。
3、教師參加學習培訓持通知書提前1天,持校長辦公室室回執(zhí)與教務處聯(lián)系,無特殊情況自行調整好課務,并將課務安排情況上報教務處及年級段。
4、教師會議請假或缺席2次作請事假半天處理。
5、一般情況下,教師應先請假經允許方可離校。特殊情況下可委托其他教師請假,但事后應立即按時間長短到相應部門補辦有關手續(xù)。
6、未請假而擅離學校工作崗位或委托他人請假但事后未補辦手續(xù)的按曠課處理。
二、有關法定假期處理意見
1、婚假:學校提倡教師婚禮在節(jié)假日舉行。如確有特殊情況,需在教學工作日內請假的,須向校長室請假,學校將按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辦理。超過規(guī)定日期按實際工作日作事假處理。
2、產假:國家規(guī)定的'產假期內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基礎性績效工資,但不能再享受產假期間的獎勵性獎效工資。法定假期以外的按實際工作日作事假處理。
3、哺乳期:哺乳期是個特殊階段,在不影響其他教師工作、休息的情況下,可在校內適當位置安排住宿。在不影響教學工作前提下,允許在工作時間內處理小孩的飲食問題,但時間應自覺控制。哺乳照顧期為半年(自小孩出生日計算)
4、 喪假:三代以內直系血親亡故,允許請假3天,3天以外按事假處理;其他親屬亡故允許請假1天,1天以外按事假處理。
三、請假處理
1、教師在調好當天課務情況下,處理與本人有重大關系的突發(fā)事情,2小時內向教務處請假,經同意后,不扣全勤獎,根據請假次數期末考核時另行考慮。
2、教師半天以上請假需到校長辦公室請假,辦好手續(xù),并與教務處、年級段聯(lián)系。
3、教師請假病假三天以內,調好課務,不扣發(fā)全勤獎。病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事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扣去全勤獎,超過部分以病假每天15元,事假每天30元,在期末考核時結算。
4、教師無故不到校辦公,做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或一天以上不發(fā)當月全勤獎,并在期末考核中降一個等第。
5、曠課一節(jié)按每節(jié)30元在當月全勤獎中扣除。
中學教師請假制度規(guī)范 4
(一)請假程序、批準權限:
1.教師因事、因病請假要有請假條(1周以上要醫(yī)院有診斷書),中小學半日之內由主任教師或年級組長批準,1— 3日之內由業(yè)務校長批準,3日以上有中心校長批準。
2.教職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況,不能實現(xiàn)請假的,要及時委托他人說明情況代為辦理。
3.請產假:教師個人要提出書面申請,由中心校長審批,并補交醫(yī)院開具的子女出生證明等相關材料。
(二)關于病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學期累計病假在10天以內,不扣發(fā)工資;從起病假第1天起,累計11—22天的每日扣發(fā)10元,累計23天以上每日扣發(fā)20元。
2. 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1日扣0.2分,一班病假1日扣0.25分,以此類推,學年累計15天以上取消評獎評優(yōu)資格;學年累計30天以上取消職稱評聘資格。
3.教職工在病休期間應在住所或醫(yī)院安心休養(yǎng),小病大養(yǎng)或以休病假為名,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fā)現(xiàn)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
4.教職工病愈后上班后,又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繼續(xù)休病假的,將恢復工作前后的病假時間連續(xù)計算。
5.因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關于事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學期事假5天以內,工資照發(fā),從請事假第1天起,累計6天以上,每日扣20元。
2. 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日扣0.5分,以此類推;學年累計 7日以上取消評獎評優(yōu)資格;學年累計15天以上取消職稱評聘資格。
3.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處理。
4.利用事假從事第二職業(yè)的教職工,加倍扣發(fā)日工作,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并根據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崗位;拒不回到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論。
(四)關于婚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婚假7天工資全額發(fā)放;超過7天按事假處理。
2.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結婚的,開學后學校不再安排補休婚假。
(五)關于產假的相關規(guī)定:
1.女職工在法定規(guī)定的休產假期間,工資全額發(fā)放。
2.女職工產假為三個月(90天)(含期間的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年滿24周歲的為晚育,可享受晚育假一個半月(45天);產假期間報名夫婦終身只生一個孩子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一個月(30天);由醫(yī)院證明剖腹產或難產的另外增加產加半個月(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休假時間連續(xù)計算,假期不扣除。
3.按省 關于遲到、早退的相關規(guī)定:
1.按規(guī)定的時間晚到,即遲到一次,提前離崗,即早退一次。學期累計遲到或早退6次,不作處理。
2.不向領導請假,擅離工作崗位超過兩節(jié)課的,即為曠工半天。
3.遲到、早退工作量化扣分:學期超過規(guī)定次數,遲到、早退:1節(jié)扣0.1分,每超過3次,請假的按事假1天計算,不請假的按曠工1天計算。早退半天扣0.3分。
(六)關于礦工的相關規(guī)定:
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實為曠工:
、傥凑埣倩蛘埣傥传@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谏秒x職守半天以上(含半天)者;③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未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獲準而逾期不歸者;
、懿环䦶慕M織調動和工作分配,無故拖延不按規(guī)定時間到崗者;
、菀云垓_手段請假、事假者。
2.學年曠工1天,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取消評獎評優(yōu)資格和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資格。
3.計算曠工期限,從單位知道或應當知道缺勤當事人離開學校之日起計算;曠工每日,扣工資100元。
4.礦工工作量化扣分:無故曠工每節(jié)課扣2分,每天扣5分,2天扣15分。
中學教師請假制度規(guī)范 5
為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穩(wěn)定、正常開展,不斷提升學校內部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有關政策法規(guī),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或教職工出席會議、培訓學習等公事外出時間為公假。
2、公假期間教師原定工資照發(fā)。
二、事假
1.教師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時,可不予準假、暫緩準假或縮短假程。
2.事假每月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超過三天。若當月請假超過兩次,則從第三次起每節(jié)事假扣2分,并每一節(jié)課按16元扣。學期期末考試請假(除公假外),每天按10節(jié)課計。一學期事假不得超過7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5天,事假超過規(guī)定天數一般不予準假,特殊情況必須經縣教科局批準。
三、病假
1.教職工因病請假,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和藥費發(fā)票。
2.病假一個月以上兩個月以內的,不享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并由請假人對支所產生的代課費用;病假從第三月起到第六個月的,不享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并由請假人對支所產生的代課費用,還將扣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病假從第七月起,不享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并由請假人對支所產生的代課費用,(代課費按學校的平均課時量計)還將扣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0%(除大病住院按國家政策執(zhí)行外)。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個月以內,應從個人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扣取相應的金額支付給代課者。(除大病住院外)
四、法定假
1.婚假
、僬{入本校滿6個月的教師方可享受帶薪婚假。必須在結婚期間(以舉行結婚儀式為準)前后一周或兩周的特假,否則一律以事假計。
、谌艚處熢谠ぷ鲉挝唤Y婚的,婚假不能帶入本校。
、劢搪毠そY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增加晚婚獎勵假7天。
④在規(guī)定的婚假期間,不影響教師工資和績效工資。
2.產假、計劃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師生育時(已取得生育指標)產前、產后累計計算產假,按相關文件文執(zhí)行。
②已懷孕的女教師,按國家規(guī)定給予產前檢查時間,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響正常教學工作。
3.喪假
、俳處煹闹毕涤H屬(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給喪假7天(含節(jié)假日);在外地的親屬死亡時,需要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趩始倨陂g,不影響教師工資。
五、工傷假
1.教師的工傷假應出具縣以上醫(yī)院證明和經有權威部門鑒定的《工傷報告書》。休假天數依據核實后的醫(yī)院證明而定,其醫(yī)療或修養(yǎng)期間的固定工資照發(fā)。
2.教師因工負傷,治療到傷愈或處于相對穩(wěn)定狀態(tài)時應做出醫(yī)療終結結論。根據傷殘程度,由醫(yī)院出具證明,經有權威部門確認,區(qū)分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3、為防止虛報謊報工傷規(guī)范工傷請假制度,現(xiàn)對工傷情況做以下界定:教職工在上班期間發(fā)生的.意外事故。
六、請假管理
1.請假流程
無論是病假或事假、不論假期長短都應按以下流程逐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郯匆(guī)定批準權限辦理批準手續(xù);
、芘鷾屎蟮恼埣贄l和課程表一并送教務處安排好課程及相關工作;
、莘敌R皶r銷假;
、尴嚓P資料存檔。
2.因突發(fā)事件或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xù)的,須提前用電話通知相關組織或委托他人代為請假,但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若出現(xiàn)空課堂,按曠工處理。
3.所有的請假一律以書面假條為準,一律由校長審批。
4.教師的病、事假,作為考勤內容,納入教師的綜合考核,做為績效工資的重要考核依據之一。
5.成考、自考等先按事假計,見證件后再按規(guī)定的特假算。其它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調課規(guī)定
1、教師盡量不調課,凡有事需調課的教師,必須在調課前的一天,以書面形式申請雙方簽字,并經教務處同意為準,否則以私自調課論。不準隨意調課(私自調課),違者扣當事人雙方檔次工資各2 0元。
2、每月調課不超過1次(1天),調課不許間隔周次調課。若遇調課當天有其它活動,不許調課。違者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私自調課一節(jié)扣2分。
八、關于上課遲到、曠工、曠課、私自調課和上課接打手機的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曠課論處:
。1)教師擅自停課、私自調課以曠課處理。
。2)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要求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4)準假期滿(包括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哺乳假等),無正當申請理由或申請續(xù)假未經批準而未按時到職者;
。5)請假理由經查明是編造假情況欺騙學校者;
。6)經教育仍不服從學校安排,拒不到崗位工作者;
。7)學校教師應按作息時間規(guī)定上班,未經許可擅自離崗,以曠工論處。
2、上課期間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教室,一次扣20元。
3、上課接打手機者一次扣20元,兩次按曠課一節(jié)處理。
4、無意曠課一節(jié)扣20元,有意曠課一節(jié)扣50元,遲到、早退一次扣10元,曠會一次扣20元,會假一次扣10元。另:曠課一節(jié)扣10分,遲到、早退、曠會扣5分,升旗按一節(jié)課計。
5、課堂上不準吸煙、打手機,違者扣10分。
6、早晚自習,早自習是義務性的,但一次不到扣量化分2分,遲到扣1分,每個晚自習按一課時計。
7、故意不服從學校安排、不參加各種有益活動者扣20元。
8、凡有曠課、曠工者,年度考核不能評優(yōu),年終不能評為先進;一學年累計曠課10節(jié)以上或曠工5天者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
中學教師請假制度規(guī)范 6
根據教育局《關于加強教師隊伍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中的教職工請假制度,教職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請假,但必須覆行請假手續(xù),手續(xù)完備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管理,使教師請假做到規(guī)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時限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條件的教師(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以適當延長至半月。
。2)、教職工直系親屬,喪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請假,一學期最多不超過10天。
。4)、婚、喪假期問的工資照發(fā),除此以外經嚴格審查的其它事假,中心?筛鶕唧w情況確定工資待遇。
2、教職工請病假,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否則不予準許。
。1)、每學期病假累計在一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fā),病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從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終一個月的獎金。
。2)、如系醫(yī)院確診為癌癥、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均憑醫(yī)院證明),工資待遇可作特殊對待。
。3)、教職工在病休期間,必須專心治病、養(yǎng)病,不得從事以獲取利潤和報酬為目的的`第二職業(yè)。每月必須定期向單位匯報疾病治療情況,凡有借治病休養(yǎng)為名從事第二職業(yè)者,可按曠工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3、產假
。1)、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者,女職工產假一般為90天,符臺晚婚規(guī)定的(己婚女24周身歲生育第一胎者),產假為120天,產假期間,采取了節(jié)育措施、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為180天。超計劃生育者,不享受產假,休息期間停發(fā)工資。
。2)、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曠工的有關規(guī)定論處。除正常的事、病、產、婚、喪等假之外,凡超過假期或非正常請假者,每學期假期累計計算,1個月以內每天按本人日工資的50%扣除,一個月以上按每天本人日工資的70%扣除,學?鄢埣俳處煿べY,應按日計算,當月扣除。
二、審批權限
教師請假三天以內由小學校長審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內由中心校長審批;半月以上由本人申請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報局分管領導審批。
三、請假必須寫請假條
先經本校校長簽字后到中心校審批登記,方可離崗。凡不履行請假、銷假手續(xù),隨意離崗或既無正當理由,又不辦理請假銷假手續(xù)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期間扣發(fā)日均工資,連續(xù)曠工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一個月的,除扣發(fā)工資外,本年度不予考核,三年不得評模,評優(yōu),晉升職稱。
以上條模,評優(yōu),晉升職稱?,望各學校嚴格遵照執(zhí)行。
中學教師請假制度規(guī)范 7
為進一步深化園內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幼兒園紀律制度,加強對教職工管理,完善有關規(guī)章制度,保證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風,提高辦學質量。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我園教職工請假制度。
第一章請假手續(xù)第一條請假手續(xù)和批準權限。
教職工凡是需要請假者,原則上必須事先按規(guī)定程序提出申請,明確請假類別。1天以上(包括1天)3天以內向副園長請假,3天以上(包括3天)向園長請假,經以上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工作移接手續(xù)離校。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可由家屬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時間內代為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第二章病假
第二條醫(yī)療單位的有效證明。
病假三天及以上者必須出具醫(yī)院的醫(yī)療證明等有效證明。
第三條病假工資
1、凡出現(xiàn)病假超出工齡對應期限者,不享受全勤獎。
2、一次病假累計五天以內(含五天),每天扣除30元。
3、病假5天以上半月以內,按半月扣除相應的績效獎金、年終考核獎等獎項。
3、病假半月以上1個月以內,按全月扣除相應的績效獎金、年終考核獎等獎項。
4、連續(xù)病假超過1個月,按教育局的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工資、獎金等。
第四條病愈復工后不久又休病假的時間計算。
復工后不滿1個月又休病假者,除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養(yǎng)外,其復工前后的病休時間連續(xù)計算。患傳染病、精神的疾病者復工時須持相關醫(yī)院治愈證明。
第三章事假
第五條教職工因事請假,每人每年事假一般累計不超過15天。
第六條事假工資及課務
1、凡出現(xiàn)事假超出工齡對應期限者,不享受全勤獎。
3、事假累計三天以內(含3天),按半月扣除相應的績效獎金、年終考核獎等獎項以及每天50元。
4、事假累計十五天以內(含十五天),按半月扣除相應的績效獎金、年終考核獎等獎項以及每天100元。
5、事假累計超過規(guī)定天數,按教育局有關規(guī)定處理(或園務會議定奪)。
第四章產假[pre]第七條女職工產假時間根據上級有關規(guī)定進行:順產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休息7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三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宮外孕者產假30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產假42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上自然流產產假90天;男職工的配偶晚育陪產假:順產5天,難產10天。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按在職發(fā)給工資,不發(fā)考核工資。
第五章哺乳假
第九條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嬰兒在哺乳期內,每天安排一次,每次1小時哺乳(含人工喂養(yǎng))時間,哺乳時間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因特殊原因,女職工可請哺乳假,但須經縣教育局同意,出示相應的書面證明。
第十條經批準同意休哺乳假的女職工,休假期間工資按照教育局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
第六章婚假
第十一條婚假假期為7天,遇寒暑假、雙休日假期不順延;榧倨陂g,工資及津貼按在職發(fā)給。
第七章喪假
第十二條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的,可給予喪假3天,教職工雙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的`,可給予喪假1天。
第十三條喪假期間,工資及津貼按在職發(fā)給,路途費自理。
第八章附則
第十四條幾種特殊情況的處理:
1、無正當理由未辦理請假手續(xù)而不到崗位工作者,未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2、若在尚未批準前而不到崗位工作者,未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3、假期滿未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位工作者,自批準的假期期滿至未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4、查明請假理由是為欺騙組織而編造的,自請假之日至查實之日按曠工處理。
5、職工在休假期間去外單位從事第二職業(yè),或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請假之日至查實之日按曠工處理。
6、不服從組織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的,自拒絕之日起按曠工處理;無理拖延超過報到日期者,超過的時間至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第十五條凡曠工者按下列規(guī)定處理:
1、當月曠工1天者(不滿1天按1天計),扣發(fā)全勤獎、當月一切獎金,年終考核末等。
2、當月曠工2~5天者,扣發(fā)全勤獎、當月一切獎金及相應年終獎,年終考核定為基本合格。
3、當月曠工5天以上不滿10天者,扣發(fā)全勤獎、當月一切獎金及相應年終獎,視情節(jié)輕重和造成的不良后果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考核不合格等處分。
4、連續(xù)曠工時間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20個工作日者,扣發(fā)工資和一切津貼、補貼,并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六條上述的休假時間,凡未作特殊說明的,均包括寒暑假、雙休假和法定假日在內。
第十七條本制度在全體教師大會上經全體教師商議討論定奪后生效,于20xx年第二學期執(zhí)行。以前有與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執(zhí)行。當本制度與上級有關精神不一致時,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象山春暉幼兒園園長室負責解釋。
中學教師請假制度規(guī)范 8
為進一步深化園內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幼兒園紀律制度,加強對教職工管理,完善有關規(guī)章制度,保證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風,提高保教保育水平。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請假制度。
一、教職工凡需要請假者,原則上必須事先按規(guī)定程序提出申請,明確請假類別。1至3天(包括1天)向園長請假,3天以上向學區(qū)請假,經以上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工作移接手續(xù)離校。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可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時間內代為請假,否則視為曠工。
二、教職工有事有病須請假,要有請假條,請假前須履行相關請假手續(xù),不履行請假手續(xù)者按曠工算,曠工一次扣除工資50元。
三、每學期每人公假五天,全勤者(事假病假婚喪假全不請者)每人每學期獎勵200元,請一天公假扣除40元,依次遞減。
四、婚假七天,在此期間不扣除工資;遇節(jié)假日不順延。
五、喪假,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七天,不扣除工資,遇節(jié)假日不順延。
六、產假,按教育局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病假,須有醫(yī)院的相關證明,三天以內不扣除工資,三天以上者按假算。
八、事假
1、除過公假外,另外請假者,全勤獎全部扣除。十天內,每請一天假扣除工資20元;十天以上,每天扣除工資30元,超過半月解除聘用合同。
2、請半天假者扣除工資10元。
3、工作日內因有個人私事離崗兩個小時之內的,須向保教主任口頭請假,然后妥善安排自己工作事宜,因自己不便安排的,可請保教主任出面安排,不扣除任何工資。離崗超過兩個小時者,按請假半天算。不請假者按曠工一天算。
4、替別人代工者,每天獎勵20元,半天獎勵10元。
九、屬于個人工作,無故不完成者,需另外加班的`,沒有加班費,影響惡劣的,視情節(jié)扣除工資。
十、工作日內完成領導交代的不屬于自己工作內的事,可適當酌情給予獎金。
十一、工作時間無故離崗者,一經查出一次扣除工資30元,因此發(fā)生事故者,相關責任人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十二、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經全體教師會協(xié)商解決。
中學教師請假制度規(guī)范 9
為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工的組織紀律性,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擬定以下老師請假暫行條例,望各位老師遵照執(zhí)行。
一、事假:
1、老師事假原則上每學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老師請假天數在規(guī)定期限內,績效考核只扣除嘉獎分,超過規(guī)定天數,按績效考核方法扣分,并與績效考核掛鉤。
2、老師請假要書面履行請假手續(xù),校長簽字后,交教育處記錄并支配老師頂課等有關事宜。
3、老師凡未按請假報批程序辦理好請假手續(xù)而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到期未辦理續(xù)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二、病假:
1、老師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請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內的應由主管醫(yī)生出具病假證明。變相請病假,經查實按曠工處理,并責令作書面檢查。7天以上不足一個月的,由醫(yī)院證明,一個月以上的由縣級醫(yī)院證明。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xù),學校負責支配代課等事宜。
2、老師病假期間的生活待遇按國發(fā)[1981]52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并酌情扣發(fā)工資與嘉獎性績效工資。
3、經查發(fā)覺弄虛作假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4、長期病假康復后要求工作的,應由醫(yī)院出具健康證明。
三、曠課:
老師連續(xù)曠工7—14天,全年累計曠工15天,當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連續(xù)曠工15天,全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學校辭退,連續(xù)曠工超過30天,全年累計超過90天的,學校必需上報自動離職手續(xù)。
四、其他法定假期規(guī)定:
教職工的探親假應支配在寒暑假期間,其他時間不予支配,若有特別狀況,的確需要探親的,由教育局領導審批。
1、法定假期;、喪、產假在法定時間以內的假期,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獎金照發(fā)。學校內部的考核獎不享受,超過法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哺乳假人員,在假期內停發(fā)嘉獎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50%計發(fā)。
2、事假。一月中累計超過5個工作日不足10個工作日的,當月停發(fā)嘉獎性績效工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的,當月停發(fā)嘉獎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70%計發(fā)。
3、病假。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績效工資照發(fā);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停發(fā)嘉獎性績效工資;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停發(fā)嘉獎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70%計發(fā)。
五、審批權限:
1、一般教職工請假五天以內的,由單位主要領導審批;累計請假在六天以上的,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有門診病歷、疾病證明手續(xù),請假六天以上累計一個月以上(包括一個月),由教育局受理。
3、事假。年累計請事假六天以上一個月以內(包括一個月),由教育局審批,超過一個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統(tǒng)一報縣人事局審批。
4、不論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學校負責辦理請假報批手續(xù),經審批后生效。
5、請病假應使用公立醫(yī)院的疾病證明,請病假期限超過一周的,原則上應使用公立縣級醫(yī)院的疾病證明;請病假期限超過一個月的,所在單位應派專人探視,并供應由校領導及探視人簽字的探視證明、探視狀況公示表。
6、如有特別狀況,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應在離崗三天之內,先口頭向單位領導請假并按規(guī)定補辦請假手續(xù)。
7、請假期滿要續(xù)假的,應提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論處。
8、請假完畢應由學校負責準時辦理銷假手續(xù)。
六、關于老師遲到、早退和中途離校的規(guī)定
1、遲到。晚于規(guī)定時間5分鐘的計遲到一次。
2、因特別狀況,必需中途離校或早退的,一小時內,不記請假或礦工,超過一小時的必需請假,同時在離校前到教育處、值周組、門衛(wèi)上做好記錄,記錄清緣由、離校時間和返校時間,否則按曠工論處。
3、學校行政對老師中途離校和早退作不定期的抽查,凡中途離校和早退者經查實按曠工記載,納入年終考核。
4、星期天下午門衛(wèi)人員、班主任必需在同學進校時間前到校,例會請假的按半天請假時間計算。
說明:
1、以上計算請假時間,不扣除節(jié)假日。
2、本規(guī)定與上級文件有沖突的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中學教師請假制度規(guī)范 10
一、請假制度
1、半天以內(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無課的教師向教研組長請假,有課的教師向教導處請假,行政人員向值班領導請假。
2、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均須到教導處辦理請假手續(xù),填寫請假條批報,并將假條交至教導處,有課的教師請假必須填寫調課意向,待安排好調課、代課手續(xù)以后方能離校。
3、請假手續(xù)要齊全,在校請假必須填請假單并報批。特殊情況,必須電話通知或代請假。返校后一周內必須補辦請假手續(xù)。凡不補辦請假手續(xù)或未經批準而擅離職守的作曠工處理。
4、所有的請假手續(xù),各教研組均作出記錄,并按周報至教導處存檔,教研組要認真做好教職工出勤統(tǒng)計工作。
二、考勤制度
1、遲到時間規(guī)定為10分鐘之內,超過10分鐘按課時考勤,超過一節(jié)課,按兩節(jié)計算,超過兩節(jié)按半天計算。
2、中途請假外出,1小時之內按遲到一次考勤,超過1小時按課時考勤,超過2小時,按半天計算。
3、學校照顧每位教師每學期因特殊情況可允許遲到、早退、中途外出,照顧的情況(指哺乳或托幼等)只作記載不作考核,但請假手續(xù)仍須齊全。
4、有課請假,且不能于當天補回課時的,由教導處安排其他教師代課,每少上一節(jié)課扣該節(jié)課時費,每代上一節(jié)課加該節(jié)課時費。
5、未經領導批準,擅離崗位,無故不上課者作曠工處理,曠課一節(jié)扣發(fā)10元。曠工一天扣發(fā)50元。曠工情況記錄后,作為教師學期考核依據。曠工情況經教育不改上報教育局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6、因培訓、函授而缺課的,須補齊課時,不能安排補齊的,則扣相應的課時。
7、教師參加各類教研活動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返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返校,須立即電話通知教導處,否則作事假處理。
8、所有請假,除扣發(fā)學校規(guī)定的'課時外,還參照上級文件規(guī)定扣發(fā)工資。
三、病、事假處理規(guī)定:
1、病假:連續(xù)請假3天以上需病歷、處方、發(fā)票、請假證明四證俱全,有重大疾病的憑病例不扣款。
教學人員5元/天,行管人員5元/天。
2、事假:
教學人員、行管人員20元/天,把課程補齊不丟課10元/天。
3、曠工:
教學人員50元/天,行管人員50元/天。
4、上班遲到、早退每次5元/次,教師上課、輔導遲到、早退:10元/次,造成影響的扣發(fā)當日工資的2-5倍;
5、學校各種會議及活動(升旗儀式、教工大會、年級會議、教研組會議、班主任會議及學校提前通知的會議和活動);遲到、早退5元/次,請假10元/次,曠工20元/次,事后請假無效。
6、考試、閱卷:
缺席:按曠工論處,50元/次;
遲到:點名未到扣10元/次;正式考試鈴響未到扣30元/次。
以上各條款國家規(guī)定的婚、喪假除外,婚假原則上應安排在假期。
以上規(guī)定如與上級文件不相符合,以上級文件為準。
中學教師請假制度規(guī)范 11
一、公假:
學校行政人員或教職工,出席會議、派出培訓學習、參加教研活動等公事外出時間為公假。公假期間不扣除教職工獎勵。
二、事假:
1、教職工事假原則上每學期最多4天,全年8天,如遇特殊情況,確實要超假者,由單位核實后,教職工應辦理好請假手續(xù),所有假期均應報批后方可執(zhí)行。
2、教職工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好請假手續(xù)。請假時間1天以內的,直接向教導主任主任申請,并有教導主任批準;請假1天以上的,須向校長申請,并校長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時,了不語準假或暫緩準假或縮短假程。
3、事假每次不得超過3天,一學期不得超過7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5天,事假超過規(guī)定天數一般不予準假,特殊情況必須經校委會研究決定。
4、教職工凡未按請假報批程序辦理好請假手續(xù)而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到期未辦理續(xù)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5、事假天數的計算不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事假的績效工資扣除按《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執(zhí)行。
6、因請假不能正常上課的,所所帶課程由本人自行安排,特殊情況。
三、病假:
1、教職工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請病假,病假2天以內有教導主任批準,2天以上的應由醫(yī)院出具病假證明,報請校長批準。變相請病假,如經查實按曠工處理。7天以上的,經校委會研究決定后,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xù),學校負責安排代課。
2、教職工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執(zhí)行。
3、經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4、長期病假康復后要求工作的,應由醫(yī)院出具健康證明。
5、教職工因探親或在外出差是生病,應提交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
6、病假天數的計算是1天按半天算,不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15天以上的除外)。
四、曠工:
教職工連續(xù)曠工7—14天,全年累計曠工15天,當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連續(xù)曠工15天,全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學校辭退,連續(xù)曠工超過30天,全年累計超過90天的,學校必須上報自動離職手續(xù)。
五、法定假:
1、產假:
(1)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假期15—30天;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或引產者,假期42天。
(2)沒有晚婚晚育正常分娩者,假期90天;難產者增加15天;一胎多胞生育者,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24歲以上已婚婦女生育第一胎者,增加15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者,另加30天;夫妻為雙職工的,男方可享受一周的照顧假。
(3)晚育剖宮產,假期105天;
以上三種類型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全額發(fā)給,計劃外懷孕流產者,不享受工資及福利待遇。
(4)懷孕期間的女教職工,確有困難的,經縣級醫(yī)院證明確有疾病可按有關規(guī)定批假15—30天;生育假滿后確有困難的,可請哺乳假,按審批程序辦理請假。
(5)已懷孕的女教職工,按照國家給予產前檢查時間,但要妥善安排,不的影響正常工作。
(6)產假期滿,因病不能工作的,經市級醫(yī)院證明后報批請假,其繼續(xù)休息期間的待遇,按病假規(guī)定執(zhí)行。
(7)女教職工在領取生育告知書后,懷孕期間經市級醫(yī)院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并按病假處理。
3、婚假:
(1)在本單位從事工作滿6個月的教職工方可享受婚假。
(2)若教職工在原單位結婚的,婚假不能帶入本單位。
(3)教職工結婚,婚假為7天,另根據路程遠近,另加往返路程假。晚婚(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可增加晚婚獎勵假數天(不得超過20天)。
(4)婚假的計算不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
(5)在規(guī)定的婚假期間,工資待遇按原標準執(zhí)行。
4、喪假:
教職工的.親屬(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給假7天?筛鶕烦踢h近,另加往返路程假。
六、審批權限:
1、一般教職工請假7天以內的,由單位主要領導審批;累計請假在8天以上的,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有門診病歷、疾病證明手續(xù),請假8天以上的,由教育局審批,原則上請病假在一個月以上的,必須出具本市市級醫(yī)院疾病證明。
3、事假。年累計請事假8天以上,由教育局審批,由教育局受理后。
4、不論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學校負責辦理請假報批手續(xù)。經審批后生效。
5、各類請假由本人填寫請假條,單位領導審批前,應具體了解請假人的實際情況后,簽署是否準假意見,并明確注明請假起始的時間和有關事項。
6、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應在離崗1天之內,先口頭或電話向單位領導請假并按規(guī)定補辦請假手續(xù)。
9、凡請假在一個月以上的已婚女教職工,在辦理請假手續(xù)前必須提供查孕證明。
10、請假期滿要續(xù)假的,應提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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