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全省環(huán)境保護工作,選拔優(yōu)秀人才到省環(huán)境保護廳機關工作,按照《公務員法》、《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試行)》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省環(huán)境保護廳擬在全省范圍內公開選調6名公務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職位
省環(huán)境保護廳機關6個行政崗位。
1、文字綜合職位。
2、督查督辦職位。
3、辦公文秘職位。
4、會計職位。
5、政策法規(guī)管理職位。
6、核與輻射管理職位。
二、公開選調對象范圍
全省各級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中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鄉(xiāng)科級正職及以下領導職務和現任主任科員及以下或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人員。
三、公開選調人員的資格條件
1、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連續(xù)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5)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報考廳辦公室文字綜合職位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7)年齡、工作經歷和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公告之日。
(8)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一)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尚在新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的。
(2)在現機關工作未滿2年或未滿考試錄用職位最低服務年限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選調程序
(一)公布職位和條件
在黑龍江省環(huán)境保護廳網站上公布公開選調公告。
(二)報名
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的方式進行。組織推薦的應征得被推薦人同意,個人自薦的應經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或組織(人事)部門同意。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3日—2017年1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周六、周日除外)。
2、報名地點:哈爾濱市南崗區(qū)漢水路76號省環(huán)境保護廳人事處(814室)。
3、報名辦法:符合條件的人員填寫《黑龍江省環(huán)境保護廳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并附本人一寸彩色近照2張!秷竺怼房蓮暮邶埥…h(huán)境保護廳公眾網(/)網站下載。報名需同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登記表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聯系電話:0451-87113023 聯系人:徐優(yōu)勝、楊寶軍。
(三)資格審查
由省環(huán)境保護廳人事處對報名者的資格進行審查,每個崗位通過資格審核人數與選調計劃數達到5∶1比例方可開考,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報廳黨組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在公開選調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所報考崗位條件的情況,省環(huán)境保護廳有權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四)考試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
1、筆試。測試報考人員綜合素質,以及所報職位的技能,不指定復習范圍?荚嚂r間另行通知。
2、面試。主要考察選調人員適應工作崗位的能力。按選調名額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確定面試對象,組織相關領導和專家進行面試,出現筆試成績末位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當天實際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則參加該職位面試的人員面試成績必須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場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體檢。根據總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按選調名額1∶1的比例進入體檢。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取面試成績得分高者進入體檢。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進行,體檢合格后方可進入考察階段。體檢由省環(huán)境保護廳組織,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如遇有體檢不合格者,是否按總成績依次遞補由省環(huán)境保護廳黨組研究決定。
4、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期間發(fā)現考生有違反公務員管理規(guī)定的,將取消考生資格。如考察有不合格人員,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5、錄用。考察合格者按照相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組織領導
公開選調工作在省環(huán)境保護廳黨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由廳人事處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六、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省環(huán)境保護廳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省環(huán)境保護廳黨組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