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城改造房屋安置補償方案
經市政府同意,現決定對南正街(原三建公司)周邊的房屋進行改造,南正街舊危房整體改造安置補償方案:南正街舊危改建,在鼓樓辦事處多次努力與市政府協(xié)商都未達成一致合理共識,因市政府又想擴街和城市統(tǒng)一規(guī)劃,又不補償條款,所以幾次都未成功,F南正街舊危房面臨住不得、改不得,政府又不允許單位和私人私自進行房屋改建。形成這樣的僵局,經XX、XX和XX(原商業(yè)公司公寓)三家多次找鼓樓辦事處協(xié)商,經市政府同意,統(tǒng)一交麻城市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直接改造改建。并計劃拆除該區(qū)域內的房屋及地上構筑物,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案例》(國家院令第590號)規(guī)定,結合改造項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 改造范圍
本次房屋改造范圍為東起人民醫(yī)院,西抵三建公司,北起南正街,南抵醫(yī)院圍墻,改造規(guī)劃紅線范圍內的各類建筑物,構筑物、附屬物等設施(含相關土地使用權)。
二、 改造實施單位
三、被改造房屋類型和建筑面積的認定方法
被改造房屋類型分為住宅、商業(yè)、商住等其它類四類,原則上按照《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用途確定類型,暫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由改造方請房管等相關部門查明房屋的實際用途確定類型。
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為準,暫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對《房屋所有權證》登記面積有異議的,以市房地產測繪機構的測繪面積為依據。
四、房屋改造補償方式、標準和計算方法
(一)補償方式
被改造方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1、貨幣補償
被改造方選擇貨幣補償的,由改造方根據被改造房屋的評估價值,以貨幣形式給予以一次性補償。
2、產權調換
被改造方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由改造方提供改造地段的房屋用于產權調換,被改造房屋商業(yè)用途的按改1還1的比例結算,被改造房屋住宅的按改1還1.2的比例結算。
房屋占地面積外的土地、附屬物、構筑物、房屋裝飾裝修和其它類型房屋由評估機構評估后,給予一次性貨幣補償,不實行產權調換。
(二)補償標準和計算方式
1、搬遷費:每戶2000元/次。(被改造的房屋按2次計算)
2、臨時安置費:
被改造方自行解決周轉過渡房,由改造方按房屋建筑面積5元/㎡的標準支付月臨時安置費,期限為房屋建設期限加裝修期3個月。
3、停業(yè)損失補償
改造商業(yè)用途房屋造成停業(yè)損失的,由改造方根據該地段前一年的房屋租金標準,按照自搬遷之日至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后3個月計算停業(yè)損失。
五、房屋改造獎勵:
(一)簽約搬遷獎勵:
自被改造房屋評估結果發(fā)布之日起10日內簽訂協(xié)議的,一次性獎勱8000元;20日內簽訂協(xié)議的,一次性獎勱6000元;30日內簽訂協(xié)議的,一次性獎勱4000元;超過30日的不予獎勱。
被改造房屋戶按照簽訂協(xié)議的先后順序,優(yōu)先選擇產權調換房屋,先簽后選。
(二)貨幣補償獎勱
被改造方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被改造房屋評估總價的20%給予獎勱。
六、房屋拆除
改造范圍內已簽定協(xié)議并搬遷完畢的房屋,由改造方組織統(tǒng)一拆除,被改造方不得擅自拆除。
七、產權調換房屋產權登記
置換房屋由改造統(tǒng)一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及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xù),原有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由改造方統(tǒng)一收回交由發(fā)證機關統(tǒng)一注銷。
舊城改造房屋安置補償方案 [篇2]
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第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文件的規(guī)定,結合本區(qū)域征收范圍內搬遷戶的實際情況,制定采石古鎮(zhèn)舊城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如下:
一、征收范圍
東至天門大道、南至唐賢街、西至鎖溪河、北至九華西路。(具體征收范圍以征收紅線圖為準)。
二、征收實施時間
自發(fā)布《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60天內為簽訂征收補償協(xié)議期限。
三、征收補償安置方式
被征收人房屋為住宅的,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化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房屋為非住宅的,一律按貨幣化方式進行補償。
“住改非”房屋按照住宅進行補償安置。
對無證房屋的處理由雨山區(qū)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局,本著尊重歷史,尊重現實的原則,結合采石地區(qū)的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相關政策。
四、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確認
(1)不足30㎡的(含30㎡)按40㎡確認;
(2)30㎡以上40㎡以下(含40㎡)的按45㎡確認;
(3)40㎡以上50㎡以下(含50㎡)的按50㎡確認;
(4)50㎡以上按實際面積確認。
五、補償與安置辦法
(一)選擇貨幣補償(住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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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補償費:
1、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價值(具體由被征收人選定或抽簽產生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2、各類移機費用和裝潢補償費用,參照選擇實物安置相關規(guī)定辦理。
3、一次搬遷費,按300元/戶進行計補。
4、臨時安置費,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12元/㎡·月計補6個月臨時安置費,臨時安置費,每戶每月不足600元的,按600元計發(fā),超過600元的,按實計發(fā)。
獎勵費:
在征收決定公告的簽約期內按期簽約并且按期搬遷交房的,享受一次性貨幣補償獎勵:
① 以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給予200元/㎡的獎勵;
② 參照產權調換所享受的補助安置面積,給予600元/㎡的獎勵。
③ 在征收決定公告的簽約期內按期簽約并且按期搬遷交房的,被征收人憑征收補償協(xié)議和房屋交接單領取10000元/戶的一次性簽約獎勵。
簽定協(xié)議交房后十日內,征收補償協(xié)議與征收補償費經審核后,由房屋征收部門一次性付清。
(二)非住宅貨幣補償:
房屋征收補償費:
1、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的價值(具體由被征收人選定或抽簽產生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2、非住宅房屋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費,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計補:
① 營業(yè)用房按40元/㎡·月計補6個月損失補償費;
② 辦公、生產、倉庫等用房,按30元/㎡·月計補6個月損失補償費。
非住宅房屋的搬遷費,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給予20元/㎡搬家費。(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計發(fā),超過1000元的按實計發(fā))
獎勵費:
在征收決定公告的簽約期內按期簽約并且按期搬遷交房的,享受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價值1%的一次性貨幣補償獎勵。
(三)選擇產權調換(住宅類):
1、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安置面積為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補助安置面積,補助安置面積每戶25㎡。
2、各類移機費,按1800元/戶進行計補。
3、裝潢補償,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積300元/㎡進行計補。
4、二次搬遷費,按600元/戶進行計補(往返)。
5、選擇產權調換,被征收人一律自行過渡居住:
臨時安置費,18個月內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每月12元/㎡計算臨時安置費,超過18個月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每月24元/㎡計算臨時安置費。臨時安置期間從搬遷交房之日起計算至產權調換房通知交鑰匙之日止。
6、安置房價格計算:
① 與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積等面積部分,樓房價格按100元/㎡結算;平房價格按120元/㎡結算; ② 超過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部分,補助安置面積10㎡按700元/㎡結算;
③ 補助安置面積10-20㎡,按1400元/㎡結算;
④ 補助安置面積20-25㎡,按2500元/㎡結算;
⑤ 超過補助安置面積10㎡(含10㎡)以內的,按4000元/㎡結算,再超面積部分按開盤時市場價結算;
⑥ 在應安置面積標準范圍內,不收取樓層差價。超過應安置面積部分計算樓層差價,樓層差價一層為0、二層為2%、三層為6%、四層為8%、五層為4%、六層為-20%。
⑦ 躍層合法面積按800元/㎡單獨計算房款。
7、獎勵費:
在征收決定公告的簽約期內按期簽約并且按期搬遷交房的,享受一次性貨幣補償獎勵:
① 以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給予100元/㎡的獎勵;
② 在征收決定公告的簽約期內按期簽約并且按期搬遷交房的,被征收人憑征收補償協(xié)議和房屋交接單領取10000元/戶的一次性搬遷獎勵。
簽定協(xié)議交房后十日內,征收補償協(xié)議與征收補償費經審核后,由房屋征收部門一次性付清。
六、補助及其他獎勵辦法
1、符合大病救助的住戶,給予一定的困難補助。具體由住戶提出申請,現場工作組審核,街道審定,指揮部審批;
2、在征收決定公告的簽約期內,屬于城市低保戶的,減免10000元購房款;
3、被征收人家中有腿部三級殘疾或半身不遂、長期臥床不起的重癥病人以及80歲以上老人的住戶(須是產權人或是產權人戶口在冊的直系血親),在規(guī)定的搬家期限內搬家交房的,具體由住戶提出申請,出具有關部門的相關證明材料,公示無異議后,經現場工作組審核,街道審定,指揮部審批,可以優(yōu)先選擇安置房的一層,如選擇其他層次則按《征收證明書》順序號選擇產權調換房源。
4、選擇產權調換,本方案第五條第三項第2、3、4、5、7子項和第六條第1子項給予的補償,被征收人用于抵算所選擇安置房房款,按每年5%予以利息獎勵。 七、產權調換房源
產權調換房地點:濱江九華萬家花園,具體見附圖表,最終面積以實際測繪為準。 八、征收實施步驟
1、選擇貨幣化補償的住宅房及按規(guī)定執(zhí)行貨幣補償的非住宅房,征收決定發(fā)布后,由被征收人協(xié)商選擇評估機構,協(xié)商不成的,抽簽確定評估機構。
2、評估機構對被征收范圍內房屋主體進行勘查評估,送達評估結果。
3、征收簽約期限內,由雨山區(qū)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局委托采石街道辦事處與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協(xié)議。被征收人在雙方協(xié)議約定的期限獲得補償并完成搬遷。
4、征收簽約期限屆滿,被征收人未能達成補償協(xié)議的,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雨山區(qū)人民政府,按照房屋征收補償方案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九、征收組織形式
1、本次征收堅持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所有政策公開,被征收房屋與產權調換房屋價格公開,征收人提供的產權調換房地點、棟號、單元、套數、樓層公開。被征收房屋初步調查結果、初步評估結果、分戶補償情況、安置情況分別按規(guī)定程序公示。
2、采石古鎮(zhèn)舊城改造項目房屋征收指揮部設在九華西路現場征收辦公室,負責征收政策解釋、咨詢以及征收過程中問題的協(xié)調與處理、協(xié)議的審簽等工作。被征收人可以持相關證件到指揮部辦理相關手續(xù)。辦公現場設有產權調換房規(guī)劃圖、展示圖,向被征收人公布相關產權調換房相關信息,希望被征收人前往咨詢與觀看。 十、其他事項
(一) 征收范圍公告后,單位和個人對征收范圍內的房屋和土地,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1、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房屋; 2、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3、房屋買賣、交換、繼承遺產、贈與、抵押、出租; 4、違章搭建、突擊裝修等其他不正當增加補償與安置的行為。
(二) 自本《方案》發(fā)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賃關系的,由租賃雙方自行解除租賃關系;設有抵押權的,由產權人自行解除抵押;存在產權糾紛的,由當事人雙方自行解決。征收人不承擔房屋租賃、抵押及產權糾紛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 為保證征收工作如期完成,被征收人應積極配合,按期搬遷。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xié)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四)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guī)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區(qū)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五) 被征收人搬遷騰空房屋后經驗收合格后,不得擅自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相關設施。擅自拆除的由被征收人承擔一切安全責任、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六) 在征收過程中,對無理取鬧,阻撓、干擾征收人員正常工作的,將移交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
(七) 超過征收決定公告規(guī)定的征收簽約期限尚未搬遷的被征收人,不享受有關獎勵政策。 (八) 由區(qū)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被征收人,不享受有關獎勵政策。
(九) 征收范圍內無規(guī)劃許可證、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等建房批準手續(xù)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臨時建筑,超過簽約期限后將一律無償拆除。
本方案由馬鞍山市雨山區(qū)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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