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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怎樣管理銷售人員
1.1. 制定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銷售管理,達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將銷售人員之業(yè)務活動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規(guī)章。
a) 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銷售人員之管理,除另有規(guī)定外,均依照本辦法所規(guī)范的體制管理之。
b) 權責單位
( 1 ) 銷售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 2 ) 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工作。
2. 一般規(guī)定
2.1. 出勤管理
銷售人員應依照本公司《員工管理辦法》之規(guī)定,辦理各項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
2.1.1. 在總部的銷售部人員上下班應按規(guī)定打卡。
2.1.2. 在總部以外的銷售部人員應按規(guī)定的出勤時間上下班。
2.2 工作職責
銷售人員除應遵守本公司各項管理辦法之規(guī)定外,應善盡下列之工作職責:
2.2.1 部門主管
( 1 ) 負責推動完成所轄區(qū)域之銷售目標。 2 ) 執(zhí)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種事項。 ( 3 ) 督導、指揮銷售人員執(zhí)行任務。 ( 4 ) 控制存貨及應收帳款。 ( 5 ) 控制銷售單位之經費預算。 ( 6 ) 隨時稽核各銷售單位之各項報表、單據、財務。 7 ) 按時呈報下列表單:
A 、銷貨報告。
B 、收款報告。
C 、銷售日報。
D 、考勤日報。
( 8 ) 定期拜訪轄區(qū)內的客戶,借以提升服務品質,并考察其銷售及信用狀況。
2.2.2 銷售人員
( 1 )基本事項
A 、應以謙恭和氣的態(tài)度和客戶接觸,并注意服裝儀容之整潔。 B 、對于本公司各項銷售計劃、行銷策略、產品開發(fā)等應嚴守商業(yè)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 、不得無故接受客戶之招待。 D 、不得于工作時間內兇酒。 E 、不得有挪用所收貨款之行為。
( 2 )銷售事項
A 、產品使用之說明,設計及生產之指導。 B 、公司生產及產品性能、規(guī)格、價格之說明。 C 、客戶抱怨之處理。 D 、定期拜訪客戶并匯集下列資料:
a 、產品品質之反應。
b 、價格之反應。
c 、消費者使用量及市場之需求。
d 、競爭品之反應、評價及銷售狀況。
e 、有關同業(yè)動態(tài)及信用。
f 、新產品之調查。
E 、定期了解經銷商庫存。
F 、收取貨款及折讓處理。
G 、客戶訂貨交運之督促。
H 、退貨之處理。
I 、整理各項銷售資料。
( 3 ) 貨款處理
A 、收到客戶貨款應當日繳回。 B 、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貨款。 C 、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繳收回之現金。 D、不得以不同客戶的支票抵繳貨款。 E 、應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額度管制客戶之出貨,減少壞帳損失。 F、貨品變質可以交換,但不得退貨或以退貨來抵繳貨款。 G 、不得向倉庫借支貨品。 H 、每日所接之定單應于次日中午前開出銷貨申請單。
2.3. 移交規(guī)定
銷售人員離職或調職時,除依照《離職工作移交辦法》辦理外,并得依下列規(guī)定辦理。
2.3.1 銷售單位主管
( 1 )移交事項
A 、財產清冊。 B 、公文檔案。 C 、銷售帳務。 D 、貨品及贈品盤點。 E 、客戶送貨單簽收聯清點。 F、已收未繳貨款結余。 G 、領用、借用之公物。 H 、其他。
( 2 )注意事項
A 、銷售單位主管移交,應呈報由移交人、交接人、監(jiān)交人共同簽章之《移交報告》。
B 、交接報告之附件,如財產應由移交人、交接人、監(jiān)交人共同簽章。
C 、銷售單位主管移交由總經理室主管監(jiān)交。
2.3.2. 銷售人員
( 1 )移交事項
A 、負責的客戶名單。 B 、應收帳款單據。 C 、領用之公物。 D 、其他。
( 2 )注意事項
A 、應收帳款單據由交接雙方會同客戶核認無誤后簽章。 B 、應收帳款單據核認無誤簽章后,交接人即應負起后續(xù)收款之責任。 C 、交接報告書由移交人、交接人、監(jiān)交人共同簽章后呈報總經理室(監(jiān)交人由銷售主管擔當)。
3. 工作規(guī)定
3.1. 工作計劃
3.1.1. 銷售計劃
銷售人員每年應依據本公司《年度銷售計劃表》,制定個人之《年度銷售計劃表》,并填制《月銷售計劃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計劃執(zhí)行。
3.1.2. 作業(yè)計劃
銷售人員應依據《月銷售計劃表》,填制《拜訪計劃表》,呈主管核準后實施。
3.2. 客戶管理
( 1 ) 銷售人員應填制《客戶資料管制卡》,以利客戶信用額度之核定及加強服務品質。
( 2 ) 銷售人員應依據客戶之銷售業(yè)績,填制《銷售實績統計表》,作為制定銷售計劃及客戶拜訪計劃之參考。
3.3. 工作報表
3.3.1. 銷售工作日報表
( 1 ) 銷售人員依據作業(yè)計劃執(zhí)行銷售工作,并將每日工作之內容,填制于《銷售工作日報表》。
( 2 ) 《銷售工作日報表》應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閱。
3.3.2. 月收款實績表
( 3 ) 銷售人員每月初應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實績表》,呈主管核示,作為績效評核,帳款收取審核與對策之依據。
3.4. 售價規(guī)定
( 1 ) 銷售人員銷貨售價一律以本公司規(guī)定的售價為準,不得任意變更售價。
( 2 ) 如有贈品亦須依照本公司之規(guī)定辦理。
3.5. 銷售管理
( 1 ) 各銷售單位應將所轄區(qū)域作適當劃分,并指定專屬銷售人員負責客戶開發(fā)、銷貨推廣、收取貨款等工作。
( 2 ) 銷售單位主管應與各銷售人員共同負起客戶信用考核之責任。
( 3 ) 貨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貨,更不準以退貨抵繳貨款;但變質貨品可依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辦理退貨。
3.6. 收款管理
( 1 ) 有銷售人員收款,必須于收款當日繳回公司財務。
( 2 ) 銷售人員應于規(guī)定收款日期,向客戶收取貨款。
( 3 ) 所收貨款如為支票,應及時交財務辦理銀行托收。
( 4 ) 未按規(guī)定收回的貨款或支票,除依據相關規(guī)定懲處負責的銷售人員外,若產生壞帳時,銷售人員須負賠償之責任。
銷售人員管理制度
第一條 對本公司銷售人員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規(guī)程辦理外,悉依本規(guī)定條款進行管理。
第二條 原則上,銷售人員每日按時上班后,由公司出發(fā)從事銷售工作,公事結束后返回公司,處理當日業(yè)務,但長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條 銷售人員凡因工作關系誤餐時,依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發(fā)給誤餐費 XX 元。
第四條 部門主管按月視實際業(yè)務量核定銷售人員的業(yè)務費用,其金額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經理 XX 元,副經理 XX 元,一般人員 XX 元。
第五條 銷售人員業(yè)務所必需的費用,以實報實銷為原則,但事先須提交費用預算,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六條 銷售人員對特殊客戶實行優(yōu)惠銷售時,須填寫“優(yōu)惠銷售申請表”,并呈報主管批準。
第七條 在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注意儀態(tài)儀表,態(tài)度謙恭,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二)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yōu)惠辦法與獎勵規(guī)定等商業(yè)秘密;
(三)不得接受客戶禮品和招待;
(四)執(zhí)行公務過程中,不能飲酒;
(五)不能誘勸客戶透支或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
(六)工作時間不得辦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條 除一般銷售工作外,銷售人員的工作范圍包括:
(一)向客戶講明產品使用用途、設計使用注意事項;
(二)向客戶說明產品性能、規(guī)格的特征;
(三)處理有關產品質量問題;
(四)會同經銷商搜集下列信息,經整理后呈報上級主管:
1 客戶對產品質量的反映;
2 客戶對價格的反映;
3 用戶用量及市場需求量;
4 對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銷量;
5 同行競爭對手的動態(tài)信用;
6 新產品調查。
(五)定期調查經銷商的庫存、貨款回收及其他經營情況;
(六)督促客戶訂貨的進展;
(七)提出改進質量、營銷方法和價格等方面的建議;
銷售人員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一般規(guī)定
第一條
對本公司銷售人員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規(guī)程辦理外,悉依本規(guī)定條款進行管理。
第二條
原則上,銷售人員每日按時上班后,由公司出發(fā)從事銷售工作,公事結束后返回公司,處理當日業(yè)務,但長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條
銷售人員凡因工作關系誤餐時,依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發(fā)給誤餐費×元。
第四條
部門主管按月視實際業(yè)務量核定銷售人員的業(yè)務費用,其金額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經理××元,副經理××元,一般人員××元。
第五條
銷售人員業(yè)務所必需的費用,以實報實銷為原則,但事先須提交
費用預算,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六條
銷售人員對特殊客戶實行優(yōu)惠銷售時,須填寫“優(yōu)惠銷售申請
表”,并呈報主管批準。
第二章 銷售人員職責
第七條 在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注意儀態(tài)儀表,態(tài)度謙恭,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二)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yōu)惠辦法與獎勵規(guī)定等商業(yè)
秘密;
(三)不得接受客戶禮品和招待;
(四)執(zhí)行公務過程中,不能飲酒;
(五)不能誘勸客戶透支或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
(六)工作時間不得辦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條
除一般銷售工作外,銷售人員的工作范圍包括:
(一)向客戶講明產品使用用途、設計使用注意事項;
(二)向客戶說明產品性能、規(guī)格的特征;
(三)處理有關產品質量問題;
(四)會同經銷商搜集下列信息,經整理后呈報上級主管:
1.客戶對產品質量的反映;
2.客戶對價格的反映;
3.用戶用量及市場需求量;
4.對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銷量;
5.同行競爭對手的動態(tài)信用;
6.新產品調查。
(五)定期調查經銷商的庫存、貨款回收及其他經營情況;
(六)督促客戶訂貨的進展;
(七)提出改進質量、營銷方法和價格等方面的建議;
(八)退貨處理;
(九)整理經銷商和客戶的銷售資料。
第三章 工作計劃
第九條
公司營銷或企劃部門應備有“客戶管理卡”和“新老客戶狀況調查
表”,供銷售人員做客戶管理之用。
第十條
銷售人員應將一定時期內(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計劃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準,同時還需提交“一周銷售計劃表”“銷售計劃表”和“月銷售計劃表”,呈報上級主管。
第十一條
銷售人員應將固定客戶的情況填入“客戶管理卡”和“客戶名冊”,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戶。
第十二條
對于有希望有客戶,應填寫“希望客戶訪問卡”,以作為開拓新客戶的依據。
第十三條
銷售人員對所擁有的客戶,應按每月銷售情況自行劃分為若干等級,或依營業(yè)部統一標準設定客戶的銷售等級。
第十四條
銷售人員應填具“客戶目錄表”、“客戶等級分類表”、“客戶路序分類表”和“客戶路序狀況明細卡”,以保障推銷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五條
各營業(yè)部門應填報“年度客戶統計分析表”,以供銷售人員參考。
第四章 客戶訪問
第十六條
銷售人員原則上每周至少訪問客戶一次,其訪問次數的多少,根據客戶等級確定。
第十七條
銷售人員每日出發(fā)時,須攜帶當日預定訪問的客戶卡,以免遺漏差錯。
第十八條
銷售人員每日出發(fā)時,須攜帶樣品、產品說明書、名片、產品名錄等。
第十九條
銷售人員在巡回訪問經銷商時,應檢查其庫存情況,若庫存不足,應查明原因,及時予以補救處理。
第二十條
銷售人員對指定經銷商,應予以援助指導,幫助其解決困難。
第二十一條
銷售人員有責任協助解決各經銷商之間的摩擦和糾紛,以促使經銷商精誠合作。如銷售人員無法解決,應請公司主管出面解決。
第二十二條
若遇客戶退貨,銷售人員須將有關票收回,否則須填具“銷售退貨證明單”。
第五章 收 款
第二十三條
財會部門應將銷售人員每日所售貨物記入分戶賬目,并填制“應收賬款日記表”送各分部,填報“應收賬款催收單”,送各分部主管及相關負責人,以加強貨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條
財會部門向銷售人員交付催款單時,應附收款單據,為避免混淆,還應填制“各類連號傳票收發(fā)記錄備忘表”,轉送營業(yè)部門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條
各分部接到應收賬款單據后,即按賬戶分發(fā)給經辦銷售人員,但須填制“傳票簽收簿”。
第二十六條
外勤營銷售員收到“應收款催收單”及有關單據后,應裝入專用“收款袋”中,以免丟失。
第二十七條
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收款情況,填入“收款日報表”和“日差日報表”,并呈報財會部門。
第二十八條
銷售人員應定期(周和旬)填報“未收款項報告表”,交財會部門核對。
第六章 業(yè)務報告
第二十九章
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業(yè)務填入“工作日報表”,逐日呈報單位主管。日報內容須簡明扼要。
第三十章
對于新開拓客戶,應填制“新開拓客戶報表”,以呈報主管部門設立客戶管理卡。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銷售人員外出執(zhí)行公務時,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辦申請,但須填具有關申請和使用保證書。
第三十二條
銷售人員用車耗油費用憑發(fā)票報銷,同時應填報“行車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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