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車輛安全確認制度
為加強礦井運輸特殊車輛運行安全管理,強化特殊車輛運送過程的精、細、化操作,進一步規(guī)范運輸秩序,確保礦井運輸安全,特制定《特殊車輛運行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總體要求
特殊車輛:凡車輛在封車后長度超過4米,高度超過1.7米,寬度超過1.18米,重量超過4噸的車輛統(tǒng)一定為特殊車輛。
1、各單位運送大件時,必須由分管礦長牽頭制定《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經總工程師審批,并在礦調度會上提出申請、審批后方可實施。
2、 《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必須由技術科組織機電科、運輸區(qū)及相關單位專業(yè)技術、技能人才,對大件車輛尺寸及所載重量、裝載車輛的選型、車輛裝載重心及沿途軌道、道岔、環(huán)境、絞車等進行校核。運送前,必須先察看沿途、軌道坡度、車場、絞車、安全設施、巷道尺寸等環(huán)境狀況后進行安全評估,并確定副井絞車運行速度及配重、大巷行駛速度。
3、《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必須貫徹到每一名參與作業(yè)人員,貫徹簽字后報送井口信息站備案,凡違反措施或者沒有按照措施施工者,一律按“嚴重三違”論處。
4、運送大件所用的車輛必須由施工安全負責人詳細檢查,確認車輛各部完好,連接、緩沖和閉鎖裝置可靠后方可裝車。裝車后,必須對大件車的實際長、寬、高、重心再次確認無誤后,方可安排人員護送。
5、首次運送的超重、超長、超寬、超高大件,應使用模型在運輸線路上預先試送,確保線路暢通。
6、坑代科負責監(jiān)管工字鋼、單體支柱、梁裝車;保運區(qū)負責鏈板機、皮帶機裝車;機電科負責大件設備裝車;機廠負責采掘設備裝車;運輸區(qū)負責副井上下口各種特殊車輛安全把關,不合格車輛不準入井或升井。
7、副井上下口、平巷、斜巷(各車場)必須在顯要位置懸掛運送大件的長、寬、高、重等最大數據。
8、運送大件期間所在單位必須派副職以上干部會同經驗豐富的技師現場跟班,指導裝車、沿途運輸和卸車,并負責沿途《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安監(jiān)處負責監(jiān)督。確保在運送過程安全技術措施落到實處。
9、每次運送大件,車輛上都必須配備液壓復軌器,以備隨時使用。
10、從各采區(qū)拉出準備升井的設備,裝車不合格者,運輸區(qū)不準拉送,并要及時將信息用小靈通報告到區(qū)值班和礦調度所;在新副井上口安設電視錄像24小時監(jiān)控,調度所三班負責電視監(jiān)控,并通知安監(jiān)處。
二、副井提升
1、大件裝罐前,由機電副總安排機電科分管負責人會同“四大件機工、電工”對絞車、鋼絲繩、罐籠及井筒裝備等進行安全確認;井口扒鉤工負責對特殊車輛裝載和連接等情況進行安全確認,無誤后,方可裝罐。
2、提升前由機電安全確認人員和井口扒鉤工對特殊車輛在罐籠內裝載及固定情況進行確認,無誤簽字后,方可向信號工聯系走鉤。
3、運輸區(qū)、機電科等單位機電安全確認人員和井口扒鉤工應嚴格按照《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對車輛進行核對,確定副井絞車速度及配重。
4、下大件需要拆除安全門及保險檔時,必須嚴格按照《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實施;在未恢復時,井口應設置保護繩及警戒線,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5、提升時絞車司機應嚴格按《特殊車輛運送安全技術措施》中規(guī)定的速度及停車位置進行操作。
6、人員與特殊車輛不得同時提升,裝卸時上下口不得同時作業(yè)。
三、平巷運輸
1、主運平巷運送大件,要提前1天在礦調度會上提出,運送前與運輸調度員聯系、同意后,方可運送。
2、運送大件車,必須使用圓鋼軋扁鉆孔方式連接車輛。(連接件的曲線半徑必須符合巷道運行狀況)
3、電車司機在運送大件車前,首先必須對機車及連接裝置的完好狀況、大件裝載情況進行檢查。確認捆-綁牢固、可靠、重心有沒有位移,再檢查連接裝置是否符合該運行區(qū)段曲線半徑的要求。確認無誤后方可運輸。否則,嚴禁開車。
4、平巷用機車運送大件車時,必須設專人跟車。嚴禁跟車人員乘坐大件車。機車在行駛過程中,司機要時刻注意前方,在接近彎道、道岔、風門、噪聲大、前方有人、有障礙物時,都必須發(fā)出警號,并減速慢行。其它車輛會車時,停止運行,待大件車輛通過后,方可繼續(xù)運行。
5、平巷運送大件車,需要用人力推車時。每次只能推一輛車,兩車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0米,掌握好速度,嚴禁放飛車。
6、大巷運送大件必需專車專運,不允許附掛其它車輛,掛車順序為:車頭→人車→大件車。
7、運送大件的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米/秒。
四、斜巷運輸
1、全礦小絞車根據軌道坡度和絞車制動力等技術數據,統(tǒng)一校核提升重量,并標注在顯著位置上;提升前必須對絞車提升能力再次進行校核,確認提升能力滿足安全要求后,方可運行。
2、走鉤前維護人員和絞車司機必須對機電設備、絞車生根、鋼絲繩、鉤頭、連接裝置、安全設施等進行仔細檢查;扒鉤工對巷道情況、軌道質量、安全設施及其它設備進行安全確認。無誤后,方可走勾。
3、斜巷運送大件時,每鉤只準運一車大件。
4、扒鉤工必須確認斜巷和階段各車場沒有人員方可走勾。
5、絞車司機要嚴格執(zhí)行“六不開”,信號、扒鉤工要嚴格執(zhí)行“六不掛”。
五、掉道處理
1、各單位要認真貫徹“掉道就是事故”管理理念,所有掉道車輛必須就地停止作業(yè),依照“八不準”和“八必須”的原則,結合現場實際,認真編制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人現場指揮落轍復軌。
2、平巷運送大型物料車,處理大件車掉道時,應遵循以下步驟:
⑴、首先報告到礦調度所,調度所接到報告后,通知相關單位值班人員和安監(jiān)處,安監(jiān)處派人監(jiān)督。施工時,掉道物料車的兩端各兩米以內,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物料車的兩側不準任何人行走或施工。施工人員需在兩側行走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確認無問題,并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進行。
⑵、施工時,施工人員應分別在物料車的兩端進行施工。即:一端施工時,另一端不得施工。
⑶、施工時,現場負責人要檢查掉道車是否有側翻的可能,如有,必須在有側翻趨勢的一側搭制可靠的防側翻裝備(焊接四方體鐵框架),否則不準施工。
⑷、施工前,先將物料車在道上的車輪用木楔掩住,防止拿道時物料車移動,然后嚴格檢查物件的固定和捆-綁是否可靠,松動時重新緊固、綁扎。
⑸、必須使用專用復軌器進行復軌。將復軌器放置在車輛的下方、道心的枕木或基礎較好的地面上(承載機構上面墊上皮帶機膠皮,防止抬起時發(fā)生滑動)。操作復軌器的縱向移動手柄,將掉道的一端慢慢抬起,待夠高后,操作橫向移動手柄將抬起的車輛橫向位移到所需位置,落下復軌。用同樣的方法將另一端車輪復軌。
3、大型物料車在斜巷掉道,應遵循以下步驟:
⑴、大件車在斜巷掉道后應立即停車,并剎住絞車的制動閘。絞車司機的手不得離開制動閘把,同時停止電機運轉。
⑵、大件車在斜巷掉道后,跟班管技人員要及時查看現場并向單位值班人員匯報。并及時會同其他專業(yè)技術、經驗豐富的技能人員進行復軌工作。
⑶、施工負責人要及時的在斜巷的各進出口安設警戒人,設警戒線。嚴禁無關閑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⑷、施工期間,嚴禁人員進入掉道車的兩側施工,行走或逗留,確需要在兩側行走時,要有防側翻的措施。
⑸、掉道物件車如有側翻的可能的,必須在有側翻趨勢的一側搭制防側翻裝備(焊接四方體鐵框架),并嚴格檢查物件的固定和捆-綁是否牢固可靠,如松動時重新綁扎牢固。
⑹、施工時必須將掉道大件車的鉤頭用2根Φ18.5的鋼絲繩分別對稱的卡在軌道上,所卡部位應在軌道和枕木的結合處。
⑺、根據施工現場條件,掉道物件車的復軌同平巷掉道車的復軌,但必須先拿掉道物件車的下端再拿上端。
六、機車、礦車落轍復軌“八必須”和 “八不準”
(一)機車、礦車落轍復軌“八必須”:
1、必須有專人現場指揮復軌。
2、必須堅持就地復軌的原則。
3、必須在本列車后方設專人截車或在距尾車40米外掛紅燈示警。
4、使用復軌工具處理掉道車輛時,必須把復軌工具墊牢固、堅實。
5、必須將復軌地點的電纜、電話線、設備保護好。
6、必須清理好周圍環(huán)境的障礙物。
7、在罐籠、翻車機兩側復軌時必須與信號工聯系好。
8、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的車輛,必須由專業(yè)人員進行復軌。
(二)機車、礦車落轍復軌“八不準”:
1、不準利用機車牽引進行復軌。
2、不準通過或利用道岔進行復軌。
3、不準用支撐的方法進行復軌。
4、不準使用不完好的復軌工具。
5、在斜井復軌時不準將上擋車器打開。
6、在斜井復軌時不準用向下松車或向上拉車的方法進行礦車復軌。
7、在斜井復軌時不準摘除連接裝置進行復軌。
8、不準沒有措施進行復軌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的車輛。
七、小絞車操作“六不開”和“六不掛”:
六不開”:
1、絞車不完好不開;
2、鋼絲繩不合格不開;
3、安全設施及信號不齊全不開;
4、超掛車不開;
5、信號不清不開;
6、“四超”車輛無措施不開。
“六不掛”:
1、安全設施不齊全可靠不掛;
2、信號聯系不清不掛;
3、“四超”車輛無措施不掛;
4、物料裝車不合格不掛;
5、連接裝置不合格不掛;
6、斜巷內有行人不掛。汽車客運站車輛發(fā)車前安全例檢制度
1、車輛進入始發(fā)站安全例檢處接受車輛安全例檢,在確認車輛在二級維護有效期內、技術狀況完好后,由檢查員填寫安全例檢記錄卡或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駕駛員和檢查員在記錄表或通知單上簽字,記錄卡或通知單交駕駛員。
2、營運證照檢查人對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線路標志牌、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進行檢查,超長客運應檢查此車通知單,在確認證牌齊全有效、駕駛員無誤后,檢查人在安全例檢合格通知單上簽字。駕駛員憑通知單報班。
3、調度室在接到車輛和營運手續(xù)檢查合格通知后,方可對車輛排班,售票處方可按道路運輸證核定載客人數售票。在已知行車區(qū)域氣候惡劣不宜行車時,不得排班。
4、出站檢查處在班車出站時,必須上車清點核對旅客和駕乘人員人數,核對車輛、駕駛員,檢查車輛超高、超載情況,填寫出站檢查登記表。駕駛員在出站檢查登記表上簽字,檢查人出站檢查登記表上簽字并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提示后方可放行車輛。
5、各崗位在檢查中發(fā)現不合格時,應填寫安全檢查不合格記錄,通知駕駛員或經營業(yè)戶整改,未經整改合格的車輛不得進入下一程序。
【車輛安全確認制度】相關文章:
班組安全生產確認制度(精選5篇)03-08
車輛管理安全制度范本12-24
車輛的安全管理制度04-03
車輛安全檢查制度(精選10篇)12-29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05-12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01-17
停放車輛安全管理制度05-18
【推薦】車輛安全管理制度03-17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推薦】03-17
廠內車輛安全管理制度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