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市政府請假制度
當今,政府部門有效性的發(fā)揮已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那么政府部門的請假制度是如何規(guī)范的?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市政府請假制度,希望能幫到你。
市政府請假制度范例
第一條 為進一步嚴肅工作紀律,轉變工作作風,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副、助理、秘書長、副秘書長,各縣區(qū)政府、漢中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主要負責人,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主要負責人出差、學習、培訓、考察以及請事假、病假、探親假、公休假等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
第三條 請假程序:
(一)離漢,須向主要領導報告;副、助理離漢2天以內的須向請假并告知秘書長,3天以上在向請假的同時,由秘書長報告。
(二)秘書長離漢,須向常務副請假并報告;副秘書長離漢,須向分管副請假并報告秘書長,保持通訊暢通。
(三)各縣區(qū)政府、漢中經濟開發(fā)區(qū)管委會主要負責人離開本行政區(qū)2天以內的,須向市政府請假,并報告秘書長;離開本行政區(qū)3天以上的,須向或常務副請假,并報告秘書長。
(四)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主要負責人離開本崗位2天以內的,須向分管副請假并報告秘書長;離漢3天以上須向分管副請假,并經同意,同時報告秘書長,保持通訊暢通。
第四條 銷假程序:
(一)在履假外出期間,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漢,請假人可通過電話直接向準假的市政府領導說明情況,由準假的.領導決定是否延假,如批準須向秘書長報告返漢時間。
(二)領導干部要嚴格遵守銷假制度,準假后要妥善安排好本單位、本部門或分管工作后方可離崗。單位主要負責人外出期間,主持工作的負責人原則上不能外出。
第五條 對不履行請銷假手續(xù)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通報,誡勉談話直至紀律處分。
陜西省漢中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市政府辦公室考勤請假制度
為規(guī)范機關工作秩序,建立正常的工作運轉機制,增強紀律觀念,提高辦事效率。根據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嚴格執(zhí)行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如確因特殊情況需晚來或早走者,應事先向領導說明并征得同意。
2、工作時間必須嚴格履行本崗位職責,不準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3、各科室必須嚴格考勤登記制度,逐日考勤,月底由各科室將考勤表匯總審核后交政工科,作為記載出勤和年終考核的依據。
4、上班時因公外出,在本市范圍、時間在1天以內的,應向科室負責人報告;外出時間在2天以上,或離開本市的工作人員,應向分管領導報告。
5、在工作時間內,必須堅守崗位,遇事離崗必須說明情況。未經批準擅自離崗,時間超過1天或請假愈期不歸,又未辦理續(xù)假手續(xù)的,均按曠工處理。曠工時間1天的,按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理;曠工15的天,按辭退處理。
二、事假
1、因私事需要請假,如有休假期的.,應先用休假期,如當年假期已經用完的,應填寫請假單。請假時間在1天以內的,由所在科室負責人簽批,1天以上的,由所在科室負責人簽字,經分管領導批準。休事假超過7天的(含7天),應抵扣下年度的休假期。
三、病假
因病需要治療或休息者,一律憑公費醫(yī)療單位醫(yī)生出具的病假證明,并經領導同意后方可休息。如遇急診和特殊病情的,一時無醫(yī)療證明或未經醫(yī)療的,可以事后補辦手續(xù)或說明情況。
四、休假
1、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文件精神,實行機關干部職工年休假制度。
2、干部職工除享受國家法定的公休節(jié)假日外,工作年限滿1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5天;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滿2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3、干部職工休假,必須提前3天提出申請,填寫《請假報告單》。經科室負責人簽字后報分管秘書長審批。副處以上工作人員經秘書長審批。
4、當年病假超過2個月的(連續(xù)半工半休假超過4個月的)及療養(yǎng)時間已達到規(guī)定休假時間的,不再安排休假。按規(guī)定可享受探親假的職工,則就高享受一次假期,不得重復享受。
5、職工在休假期間,要確保個人安全和保持與單位信息渠道暢通。假期結束后,應按期回單位上班并及時銷假。如因個人或其他情況,不能按時返回工作崗位需續(xù)假的,須向主要領導請示續(xù)假,待領導批準后方可續(xù)休。對未按規(guī)定休假、超假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6、其他假期職工符合條件休探親假、婚假、產假、哺乳假、喪假等假期的,一律按單項假期規(guī)定休假,但均應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
>>>下一頁更多精彩“市政府請假制度”
市政務服務中心請假及考勤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中心建設,改進工作作風,規(guī)范管理,樹立政務服務中心及各窗口單位的良好形象,經政務服務中心研究,決定制定窗口單位工作人員請假及考勤制度。
一、堅守工作崗位
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政務服務中心工作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遲到、早退、缺崗,有事必須按規(guī)定請假。申報材料和批準文書等傳遞工作由單位其他人員承擔。
二、嚴格考勤制度
(一)窗口工作人員必須自覺按要求執(zhí)行指紋考勤。
(二)實行值班長巡查考勤,值班長在值班日志上如實作好記錄。
(三)指紋考勤記錄和值班長考勤記錄同時作為考勤依據,指紋考勤或值班長考勤中有未遵守工作紀律的記錄,按未遵守工作紀律處理。
三、嚴格請假制度
為確保上班時間每個窗口有人在崗,窗口工作人員請假的同時,應銜接好原單位派員到窗口代崗。代崗人員須熟悉該窗口業(yè)務,保證工作正常運行,同時須遵守政務服務中心的管理制度。
(一)實行請假逐級報告制度。
(二)請假適用情形及程序:
1. 病假。工作中突發(fā)疾病的,向政務服務中心值班人員報告;需離崗休息或住院治療的`,需出具書面假條向政務服務中心領導請假,經同意后方可離崗。治療結束后需將醫(yī)院診治病歷單(復印件)提交政務服務中心督察科。
2. 因公請假。每人每月安排一天時間(可以分兩個半天)回單位銜接工作、領取福利、報銷費用等,需出具書面假條向值班人員報告,經同意后方可離崗。
3. 事假。因特別重要事情,必須由本人處理的,需出具書面假條,經政務服務中心領導同意后方可離崗。事假時間在年休假中予以扣除。
4. 年休假。年休假天數由單位出具書面證明,并交政務服務中心督察科備案,經同意后方可離崗。
(三)未具備請假手續(xù)離崗的,視為曠工處理。引起群眾投訴的,當事人應作出書面說明,政務服務中心將按照規(guī)定予以處理。
四、實行通報制度
考勤情況在政務服務中心《情況簡報》上如實登載并向單位進行通報。
五、本制度由市政務服務中心督察科解釋。
六、本制度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
注:1. 《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瀘州市行政效能監(jiān)察試行辦法〉的通知》第二章第十一條:“行政機關面向社會直接受理業(yè)務的崗位,上班時間不準空崗”。(瀘市府發(fā)〔2015〕1號)。
2. 《瀘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的實施意見》:“遵守政務服務中心各項管理規(guī)定和工作紀律,上班時間不能空崗,接受政務服務中心的監(jiān)督協調”。(瀘市府發(fā)〔2015〕35號)
【市政府請假制度】相關文章:
市政府值班制度04-17
市政府領導值班制度04-20
市政府值班工作制度04-17
市政府辦公室值班制度04-17
市政府食堂管理制度05-06
市政府考勤管理制度05-17
請假制度03-07
請假的制度01-27
機關制度 請假制度04-20
簽到制度請假制度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