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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校負責人安全責任狀
1、負責對本村小全體教師、學生進行學校安全常規(guī)教育。
2、按照消防技術規(guī)范,配置安全有效的消防器具、消防設施,保持完好狀態(tài)。
3、負責學校校舍、辦學設施安全管理,定期排查校舍,設備及教學設施,消除學校校舍、辦學設施中的危點、險點和隱患;實在不能排除的危點、險點和隱患要及時以書面形式上報。若臨時發(fā)現(xiàn)有安全問題,要及時上報,并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理。
4、嚴格按照四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對本校做到人走火熄,人走燈滅。
5、負責學校飲水、衛(wèi)生、消防、照明等的安全管理。
6、及時處理學校偶發(fā)事件,避免校園傷害事故的發(fā)生。
7、發(fā)現(xiàn)學生安全事故,立即向中心校報告,并主動協(xié)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8、保證師生在參加校內集體活動時的人身安全,活動必須在法律規(guī)定允許的范圍內進行。
9、對安全工作有預見性,防范于未然。
10、對中心校提出的各項安全指令和要求必須在本校及時傳達、貫徹、落實,并做好相應記錄。
11、本責任狀一式兩份,中心校和村小校長各執(zhí)一份,責任期限為2015年3月1日--2011年3月1日
校長:
村小校長:
201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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