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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人員考勤規(guī)章制度實施
考勤制度是一切制度和紀律的基礎,考勤管理是機關管理中的一門藝術性科學。加強機關考勤是改進工作作風、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的切入點。下面愛匯小編整理的機關人員考勤規(guī)章制度實施,供你參考。
機關人員考勤規(guī)章制度實施范文一
第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干部職工的紀律觀念,結(jié)合本 部門實際情況,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條 考勤制度是加強干部職工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 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項重要工作。
全體人員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 地執(zhí)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 工作人員要加強組織紀律性,自覺遵守機關作息時間,按時 上下班。
各干部職工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jiān)督的義務。
第四條 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jù)。
第五條 工作時間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第六條 干部職工請銷假必須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xù),請假由本人寫請 假條,級部門領導同意,分管主任批準,然后交綜合部備案。
干部職 工請假期滿必須按期返回,未經(jīng)批準不準超假。
確因不可抗拒的特殊 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當在返回的當天或第二天補辦續(xù)假手續(xù)。
請 假權(quán)限:所有干部職工需請假一天的由部門領導批準,兩天至三天的 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主要領導批準。
經(jīng)批準后, 方可離崗。
第七條 干部職工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xù), 病假:1.干部職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jīng)部門領 導批準,報綜合部備案,月累計超過三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qū)級以 上醫(yī)院開據(jù)的診斷書。
2.傷人員要有醫(yī)療和鑒定部門的手續(xù),經(jīng)領導班子研究認可,休 假期間一切待遇不變。
3.年累計請病假超過半年者,取消評優(yōu)評獎資格。
事假:1.干部職工因合理原因請假須要本人親自履行手續(xù),并按 規(guī)定時間申請,并經(jīng)部門領導批準休假。
2.請事假的干部職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 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八點半以前請示主要領導),經(jīng)部門領導 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干部職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 也按上述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請事假年累計 30 天以上的、因直系親屬有病,請假半年以上 的,取消本年度評優(yōu)評獎資格。
第八條 年假、婚假、產(chǎn)假、喪假等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在規(guī)定的假期內(nèi),工資待遇不變,但超出的天數(shù)均按事假對待。
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 第九條 未向部門和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jīng)批準者, 請假, 或違反病、 事假規(guī)定, 或違反相關制度中其它有關規(guī)定等行為, 均視為曠工。
第十條 1. 2. 3. 4. 5. 6. 7.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終不予評優(yōu)評獎: 凡請假不備案的。
未經(jīng)批準無故不上班的。
未經(jīng)批準擅自離崗的。
無請假條,不履行請假手續(xù)的。
超假又不進行補假的。
不按請假審批程序進行請假的。
曠工超過 2 天的。
以辦公事為由不打招呼的。
機關人員考勤規(guī)章制度實施范文二
一、局全體工作人員均應嚴格遵守上、下班制度。
上班 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無故串崗、 離崗。
二、全體工作人員上、下班都要簽到、簽退,簽到時間 為上午 8:00 以前,下午 2:30 以前;簽退時間為上午 12: 00 以后,下午 17:30 以后(時間如有變動按上級規(guī)定作相 應調(diào)整) 。
簽到必須由本人簽名,不準他人代簽。
具體工作 由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和監(jiān)督實施。
三、工作人員外出辦事應報告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后, 一律到辦公室登記備案,明確去向、事由、時限;外出完畢 后,要及時參加考勤,未及時考勤視為缺勤。
出差需延長時 間的,經(jīng)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同意后應在上班后一日內(nèi)補辦 手續(xù),否則視為缺勤。
四、工作人員因病、因事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 說明事由、時間。
請假半天以內(nèi)者,由分管負責人審批;請 假半天以上者,經(jīng)分管負責人同意,報局主任審批。
假期結(jié) 束,請假人必須向準假人銷假,否則超假按曠工處理。
對不
請假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請假條交辦公室匯總。
五、機關工作人員要嚴肅認真,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 如實填寫簽到薄、請假條,不得弄虛作假。
如有虛填瞞報現(xiàn) 象,經(jīng)查實后,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當事 人的`責任。
六、考勤情況實行一周一統(tǒng)計、一月一通報。
由局辦公 室于次月前 5 個工作日內(nèi)公布,接受監(jiān)督。
七、 考勤情況作為年終評先評優(yōu)、 目標考核的重要依據(jù)。
違反規(guī)定的,按縣效能建設相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八、本制度從即日起執(zhí)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 本制度為準。
機關人員考勤規(guī)章制度實施范文三
一、目的 為進一步規(guī)范單位考勤管理,嚴肅單位工作紀律,切實改進 干部職工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單位工作有序開展,結(jié) 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全體干部職工。
三、上、下班制度 (一)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8:00 (二)打卡制度。
1.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上下班均需打卡。
全體 干部職工應自覺遵守工作時間,按時打卡。
2.打卡時間: 上班打卡時間為上午 7:00 至 8:15 (冬季為 7:00 至 8:30) ,下午 13:30 至 14:30;下班打卡時間為上午 11:45 至 13:00,下午 17:45 至 19:00。
3.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出登記表》 ,注明外出日期、 事由、外出起止時間。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 事先申請,應及時通知辦公室登記,否則按曠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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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停電、打卡機故障未打卡的干部職工,上班前、下班后 要及時到辦公室處手工簽到。
5. 考勤的記時標準以打卡機記錄為準。
局辦公室要認真做 好后勤工作,確?记跁r鐘走時準確。
(三)遲到、早退、曠工規(guī)定。
8:15 分(冬季為 8:30)和 14:30 分后打卡視為遲到,超過規(guī)定的上班打卡時間 1 個小時以 上和未打卡上班視為曠工,11:45 和 17:45 前打卡視為早退,未 打卡下班視為曠工。
(四)公示制度。
局辦公室每月初統(tǒng)計并公布上個月考勤情 況。
四、考勤結(jié)果應用 1.取消評優(yōu)。
遲到、早退和曠工次數(shù)作為年終度考核的重要 依據(jù), 遲到和早退本年度累計超過 15 次以上或曠工 3 天以上者, 取消當年度評優(yōu)資格。
2.扣發(fā)考核獎金。
每年年終匯總計算處罰數(shù)額,經(jīng)局黨組審 核通過后進行公示,為期 3 天,公示結(jié)束后在當年度個人應發(fā)目 標考核獎金中扣除。
3.扣發(fā)獎金標準。
遲到和早退每月累計達 2 次以上開始計 算,開始計算后第 1 次至 5 次每次計 20 元;第 6 次至 10 次每次 計 40 元;第 11 次至 15 次每次計 60 元,以此類推;曠工半天計 100 元。
五、請銷假及年休假制度- 2 -
(一)病假。
1.病假 2 天至 5 天(含) ,需提供社區(qū)醫(yī)療服務機構(gòu)(市醫(yī) 保定點)以上醫(yī)療單位開據(jù)的診斷證明或疾病證明;連續(xù)休病假 5 天以上的,須提供縣級以上醫(yī)院開據(jù)的診斷證明或疾病證明。
2.病假必須提前申請。
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fā)而無法提前請 假, 應在請假當天上午上班前通過電話向局辦公室或分管領導請 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提供請假依據(jù)補充完善請假手續(xù),否則按 曠工處理。
(二)事假。
1.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 休假。
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 續(xù)假者,3 天(含)以內(nèi)按曠工處理,3 天以上報縣委組織部、 縣紀委監(jiān)察局按規(guī)定處理。
2.事假需提前申請,請假條交局辦公室登記備案。
(詳見 “ (四)請、休假審批程序” ) 3.截至年底,若未休年休假,可以年休假抵消事假,年休假 抵消完后開始計算事假。
4.全年請事假累計達 5 次以上開始扣發(fā)獎金, 開始計算后第 1 至 5 天每天扣 10 元,6 至 10 天每天扣 30 元,11 至 15 天每天 50 元,以此類推。
(三)帶薪年休假。
1. 職工連續(xù)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職工在年- 3 -
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2.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 1 年不滿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滿 10 年不滿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滿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3. 休年休假需提前申請,由分管領導簽批,請假條交局辦 公室登記備案。
4.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請事假累計 20 天以上的; (2)工作滿 1 年不滿 10 年,請病假累計 2 個月以上的; (3)工作滿 10 年不滿 20 年,請病假累計 3 個月以上的; (4)工作滿 20 年以上,請病假累計 4 個月以上的.。
(四)請假審批程序。
1.干部職工請事假、病假 2 天以內(nèi)由股室負責人簽批,2-3 天由分管領導簽批,3 天及以上由主要領導簽批;請休假 5 天內(nèi) 由股室負責人簽擬辦意見后送分管領導簽批,5 天及以上由股室 負責人簽擬辦意見后送主要領導簽批。
2.股室負責人請事假、病假 2 天以內(nèi)由分管領導簽批,3 天 及以上由主要領導簽批;請休假 5 天內(nèi)由分管領導簽批,5 天及 以上由主要領導簽批。
3.分管領導請、休假由主要領導簽批。
4.單位主要領導請、休假按縣委、縣政府要求辦理。
5.請假條統(tǒng)一交局辦公室登記備案。
(五)婚假、產(chǎn)假、喪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工作紀律 (一)紀律督查。
職工簽到上班后,應堅守工作崗位、盡職 盡責、做好本職工作,領導班子將不定期進行工作紀律督查,局 辦公室做好督查記錄。
(二)督查結(jié)果。
職工在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或行 為,經(jīng)本單位內(nèi)部查崗核實,累計 5 次以上取消當年評優(yōu)資格; 如經(jīng)紀檢部門查實并通報的,取消當年評優(yōu)資格。
(三)離崗登記。
上班時間原則上不能私自外出辦事,如因 公或特殊情況需要外出辦事時實行登記制度, 由辦公室做好離崗 核實登記,未經(jīng)辦公室核實登記的按脫崗處理,脫崗超過 30 分 鐘按遲到一次處理,超過 90 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
(四)集體活動、單位學習等實行另行簽到管理,無故缺席 按脫崗處理。
七、獎勵 (一)獎勵資金來源。
獎勵資金為當年度干部職工所扣罰年 終獎金總額。
(二)獎勵標準。
1.全年無曠工、無遲到、無早退、事假不超過 3 天的,按獎 勵資金總額的 50%給予獎勵; (符合條件人數(shù)為多人的,平分所 獲獎勵) 2.無曠工、無遲到、無早退,事假不超過 5 天的,按獎勵資- 5 -
金總額的 30%給予獎勵; (符合條件人數(shù)為多人的,平分所獲獎 勵) 3.無曠工,遲到和早退不超過 5 次,事假不超過 10 天的, 按獎勵資金總額的 20%給予獎勵。
(符合條件人數(shù)為多人的,平 分所獲獎勵) 八、其他 (一)各種考勤記錄,作為單位年終考核、考評、晉升的依 據(jù)。
(二) 每月累計遲到或早退 5 次以上由分管領導進行誡勉談 話。
(三)連續(xù)曠工 15 天和全年累計曠工 30 天,先停崗,并報 有關部門作開除處理。
(四)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quán)歸局黨組。
(五)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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