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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人名翻譯的規(guī)則
姓名是一個人的名片,伴隨人的一生。那么姓名到底該如何翻譯呢?人名翻譯有哪些規(guī)則呢?
1、單姓單名的拼寫
單姓單名即兩個字的名字。翻譯單名時,姓與名分開拼寫,首字母大寫。如:
杜/甫:Du Fu
李/白:Li Bai
朱/德:Zhu De
2、單姓雙名的拼寫
翻譯單姓雙名時,姓的字母大寫,名的兩個字的英譯詞(即拼音字母)之間連寫,且第一個拼音首字母必須大寫。如:
彭/德懷:Peng Dehuai
李/大釗:Li Dazhao
3、復姓單名的拼寫
此時姓氏需要連寫且不加連字符寫。如:
歐陽/修:Ouyang Xiu
司馬/遷:Sima Qian
4、復姓雙名的拼寫
復姓雙名時同時將其姓與名的拼音連寫,首字母要大寫。如:
司馬/相如:Sima Xiangru
上官/婉兒:Shangguan Waner
長孫/無忌:Zhangsun Wuji
不過很多已有固定英文的名人,要使用其固定的英文名字。這些英文名字被很多外國人熟識,而他們的中文拼音卻不是很流行,所以我們有必要了解一些。
影視圈里香港演員都是出生在97年之前,所以都有一個英文名字。
比如成龍,如果你和老外說Cheng Long,估計沒幾個人知道,因為他們只知道「Jackie Chan」。
比成龍大哥更有名氣就是「Bruce Lee」,他就是李小龍,這個在西方算是大名鼎鼎了。
從《少林寺》成名走向好萊塢的功夫巨星李連杰的英文名字是「Jet Li」。
英文名字最喜慶的就是「Chow Yun Fat」,是周潤發(fā)。
國內互聯(lián)網大佬們的英文名
馬云 Jack Ma
阿里巴巴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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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是英語國家常見的男子名之一,另外有一層意思為“千斤頂”。
李彥宏 Robbin Li
百度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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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學霸+高富帥!英文名Robbin,釋義是顯耀的聲譽;知更鳥 。
馬化騰 Pony Ma
騰訊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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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有點低調。釋義為小馬駒。圈內人稱:“潑尼哥”。
劉強東 Richard Liu
京東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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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Richard。妻子章澤天的英文名是Nancy Zhang,不是milk tea sister哦。
曹國偉 Charles Cao
新浪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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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Charles,新浪員工都稱他為「老查」,「渣浪」估計就是這么來的!
外國人名漢譯原則
第一原則:名從主人
“名從主人”狹義的理解是“譯音要盡量接近原文讀音”。根據(jù)這種理解,末代港督Chris Patten的中文名字彭定康和美國現(xiàn)任駐港總領事Stephen Young的中文名字楊蘇棣都違背了這一原則。然而這兩個名字的主人顯然并不認為各自的中文名字有何不妥,甚至可以說是他們選擇了自己的中文名字,這體現(xiàn)的正是“名從主人”。
外國人為自己選取的中文名字分為兩種。一種是與自己母語姓名的讀音完全不同的中文名字,這種名字由于是其主人自己起的,毫不違背“名從主人”的原則。另一種兼顧母語名字的讀音,例如利瑪竇(Matteo Ricci)、費正清(John King Fairbank)、韓禮德(M.A.K. Halliday);有的譯名還兼顧原名的意義,例如賽珍珠(Pearl Buck)。
有的外國人不懂中文,但他們對自己名字的漢譯顯然有發(fā)言權或決定權。例如Chris Patten被任命為港督之前,其姓曾被譯成柏藤;接受任命后,很可能是英國外交部的某位中國通建議他采用彭定康這個譯名,并且顯然得到了他的認可。這些譯名都是名字主人自己定的,不論譯得好不好,我們都得遵從其主人的選擇,不能根據(jù)別的原則譯成別的名字。
這類譯名如果出現(xiàn)不統(tǒng)一的情況,我們也無權加以規(guī)范。例如,同一個David,劍橋大學中國歷史學家David McMullen的中文譯名是麥大維;而曾在北京外國語大學任教,如今經常做客央視4、9、10頻道節(jié)目的美國友人David Moser稱自己為莫大偉,二人既沒有選擇規(guī)范的譯名戴維,也沒有選擇約定俗成的譯名大衛(wèi)。
法國前總統(tǒng)尼古拉·薩科齊(Nicolas Sarkozy)的姓就改動過。Sarkozy原來譯成薩爾科奇,后應法國政府要求,改成薩科齊。
法方要求把薩爾科齊改成薩科齊,依據(jù)的是“名從主人”的原則,這個“主人”就是薩科齊本人的姓現(xiàn)今的實際讀音。《大辭典》原先的譯名依據(jù)的也是“名從主人”的原則,只不過這個“主人”是Sarkozy這個姓在法語里的一般讀音。
一般而言,個人須隨家族之姓,人名的翻譯也是如此。薩爾科齊改成薩科齊,沒有實質性的改變,問題不大。如果因為改名而有可能切斷個人與家族姓氏上的承繼關系,就得慎重對待,哪怕是享有無上權力的國家元首,也不能自己想姓什么就姓什么。
第二原則:定名不咎
長期以來,“約定俗成”被視為一條重要的翻譯原則。細究起來,這一原則有些問題。約定俗成本身的意思是“大家都這樣(做/說),于是就成了習俗或慣常說法”。這只是一種語言現(xiàn)象,并不是什么翻譯原則。
對于譯者而言,“約定俗成”的隱含意思是“一種說法/譯名一旦被普遍接受,固定下來,就不再改動了”,這才是一條翻譯原則。這一隱含意思用四個字概括起來就是“定名不咎”。
對于什么是“定名”,需要加以界定。威廉·莎士比亞這樣的譯名,已被普遍接受,沒有任何人提出異議,屬于定名。羅密歐(Romeo /`ru miu/)不屬于定名,原因有二:一、存在其他譯名。曹禺的譯名是柔蜜歐,孫大雨的譯名是蘿密歐;二、即使曹和孫的譯名沒有被大家接受,也不意味著羅密歐這個譯名就完美無缺、不可動搖,譯成柔密歐是不是更準確,還可以討論。
彼得(Peter)也不屬于定名,因為按照Pe和ter的漢字轉寫規(guī)范,它可以譯成皮特。據(jù)此,當一個譯名出現(xiàn)后,如果沒有再出現(xiàn)其他有影響力的譯名或者無人能給出更準確的譯名,這樣的譯名才是定名。
對于“定名不咎”,也需要進一步加以界定。要把已經被普遍接受并固定下來的某個特定外國人(尤其是歷史人物)的中文譯名與譯名表或譯名手冊所提供的一般外國人名的標準或規(guī)范譯名區(qū)別開來!岸痪獭眱H適用于前者,例如《圣經》里的大衛(wèi)、彼得、馬太和歷史上的威廉·莎士比亞,不適用于后者,例如今天叫David、Peter、Matthew和Shakespeare的人。今天這些人的名字沒有理由統(tǒng)統(tǒng)都譯成大衛(wèi)、彼得、馬太、莎士比亞。
第三原則:音義兼顧
人的名字一般由姓和名組成,由于其各自的功能不同,翻譯時應區(qū)別對待。姓通常不是自己或父母選擇的,而是祖先傳下來的。祖先因以得名的特征或理據(jù)到了后人那里早已不復存在,所以姓一般實際上不傳達什么意義,只不過用作一個區(qū)別性符號。
有鑒于此,姓的漢譯應當完全采用譯音(即語音轉寫)的方式,盡量選用中性的漢字來轉寫,例如把Short和Swift譯成肖特和斯威夫特,避免給所翻譯的姓氏添加在原姓中不存在的不當意義。名通常是父母或其他長輩起的,有的是名字主人長大后自己改換的。
不論哪種情況,名的選擇通常都不是無目的、無理由或隨機的;而是傳達了一定的意義。有鑒于此,名的漢譯應該以語音轉寫為主,適當兼顧意義。
在音義兼顧方面,最大的問題是譯名不分男女。包括印歐語言在內的許多外語都有性(gender)這一語法范疇,名詞區(qū)分陽性(masculine)、陰性(feminine)和中性(neuter)。父母在給孩子起名時,一般要區(qū)分男名和女名,否則日后人們在用第三人稱代名詞指稱這個孩子時,會不知該用陽性的he/him/his還是陰性的she/her/hers。
性在漢語里不是一個顯性語法范疇(他和她僅是文字上的區(qū)別,不是語言上的區(qū)別),因此從語法的角度看,漢語人名無需區(qū)分男女。在實際生活中,漢語人名也經常不分男女。過去外國人名的漢譯也不太注意男女之別,現(xiàn)在注意到這個問題。
在外國人名的漢譯中,人們一般遵循“譯名用字忌含褒貶”的規(guī)則。當年接替Walton Walker擔任朝鮮戰(zhàn)爭“聯(lián)合國軍”總司令的Matthew Ridgway /`rwe/,其中文譯名原本是李奇威,我方為了貶低他,將威改成了微。
如果我們接受“名從主人”是外國人名漢譯的第一或根本原則,那么譯名真正忌諱的應該只是明顯帶有貶義的字,而不是帶有褒義的詞,因為沒有哪位名字的主人不希望自己的名字寓意好一些。因此我們在轉寫外國人名時,應本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精神,盡量不用我們自己起名時不愿意用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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