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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大反思
2012年6月29日凌晨4時30分,在廣深沿江高速黃浦區(qū)南崗丹水坑路段高架橋上,發(fā)生貨車(牌號:湘L66215)與油罐車(載重40噸,牌號:湘B83395)追尾相撞,兩車司機倒安然無恙。事故發(fā)生后45分鐘,油罐車所載的汽油泄漏,并順著高速路排水管道流至橋底的排水溝,遇火源引發(fā)大爆炸。橋底一個面積達數(shù)千平方米的生產(chǎn)貨柜的木材廠廠房和工棚被燒,一批小面包車、小卡車和摩托車被焚毀,得不到及時疏散的木材廠20個工人被突如其來的大火活活燒死。在現(xiàn)場,燒焦的尸體橫七豎八形態(tài)各異。情景非常慘烈!大火中,另有27人不同程度受傷。
這是一起十分正常又十分惡劣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說它正常,是因為,高速路上這種車輛追尾相撞的交通事故時有發(fā)生。并且,相撞后兩車司機生命安好,甚至,油罐車司機還竟然能從車上自行走下來。
說它惡劣,指的顯然不是司機、車輛和事故本身!而是我們的政府部門和交管部門不作為、失職和瀆職造成的!之所以造成這樣的重大傷亡,是因為人為和人禍造成的!
為何這么說?
因為:
第一、接到報警后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xiàn)場的交-警部門和有關領導,沒有馬上意識到泄漏流出去的汽油會發(fā)生起火爆炸,會危及橋下和周邊群眾的生命安全!在起火爆炸前有長達45分鐘的時間竟然沒有立刻組織人群疏散!
第二、高速路的高架橋底下居然可以建工廠蓋房和住人?而且還是木材廠!人為早已埋下巨大的危險的安全隱患。2014年四川大地震,也爆出高速路的高架橋底下居然還有一棟居民樓,并且還住有很多人。)商人唯利益,平民圖方便,情有可原,但政府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難道可以不管嗎?等到出大事了,多人死了,為了官職,為了應付,才裝模作樣所謂“第一時間”趕到現(xiàn)場,有何用?不羞愧嗎?
官丟了,飯碗沒了,還可以再找回來,可炎黃同胞的20條人命丟了還能再找得回來嗎?
為官為公的不能憑良心去努力去作為,無心做該做的事,懶得管該管的人,吃吃喝喝,玩玩樂樂,隨隨便便,馬馬虎虎,得過且過,那么到底還會有多少本可以避免的傷亡事故難以幸免?
假如是他們的父母和孩子住在高架橋底下,他們還會這樣做人做事嗎?
如果每個公職人員都能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那么中國才是真的強大了!
中國社會才真的和-諧了!期待!
謹以此文送給那些公職人員。同時告慰那些無辜死去的苦難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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