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責任一崗雙責制度
為了更好地落實學校的安全責任制度,增強全體教師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事故的責任,根據(jù)區(qū)教育局關于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學!耙粛忞p責”安全責任制度的指示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意義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學校安全工作要始終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但是學校畢竟是一個管理人、培育人的集體,其特點是學生個性差異大,存在著很多的安全隱患,單憑個別安全管理人員或是單位負責人來落實安全問題,就很難落實好學校的各項安全工作。要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還需要全體教師齊抓共管。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fā)展,學生、學校安全意外責任事故頻頻發(fā)生,給社會、家庭、學校帶來了很壞的影響,進一步關注學生的生命安全,關心學校的安全問題,已成為新時代教師責無旁貸的責任。我們學校本著有崗就有職,有職就有責的原則。制定“一崗雙責”安全責任制度,對于落實好學校安全工作,確保學校安全工作順利開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加強“一崗雙責”安全責任制度領導小組
組 長:楊國新
副組長:白立戰(zhàn) 董海波
成 員:賈士國 薛建國 鄭紅兵喬大鵬 武培培 級部主任 班主任
任課教師
三、“一崗雙責”安全責任制度具體責任情況
1、楊校長:負責學校整體工作,同時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領導責任。
2 、白校長:(1)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分管學校的所有安全工作,對學校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2)分管政教、團委、總務的業(yè)務校長,指導政教、團委、總務開展各項工作,并對開展各項活動的安全負領導責任。
3、董校長:分管教學的業(yè)務校長,指導教導處開展工作,并對教學工作及有關的教學各項活動的安全負領導責任。
4、辦公室主任:負責上級文件通知,接待,車輛管理等。并負責夜間值班、假期值班安排,學校白天校園巡邏,車輛管理使用安全,門口的安全管理及周邊環(huán)境的安全管理,對學校安全負領導責任。
5、教導主任:主管教學及有關的教學活動,并對組織教學和與教學有關的各項活動負安全領導責任。
6、教科室主任:主管教科研活動,并對組織的學生參加的各項科研活動負安全領導責任。
7、總務主任:主管學?倓展ぷ,并對組織的各項總務工作的安全負領導責任,安全工作計劃的制定,工作總結的撰寫,安全制度的建設,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安全教育大會的組織。,
8、少先隊輔導員:主管學校少先隊工作,并負責有關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對開展的團隊的各項活動的安全負領導責任。
9、年級主任:主抓年級各項管理工作,并對年級各項活動的安全管理負直接管理責任。
10、班主任:負責班級管理工作,負責對學生的安全知識教育,落實搜查學生攜帶管制刀具工作,指導學生下課、放學的樓道疏散活動,特別是晚自習的課間和放學時間,消除班級學生存在的安全隱患,并在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對班級學生組織及班級學生活動安全管理負直接責任。
11、任課教師:負責課堂教學工作,并對課堂教學中的學生活動安全負直接責任。體育課教師負責學生體育課的安全,并經(jīng)常檢查學校的體育設施,發(fā)現(xiàn)器械出現(xiàn)問題要抓緊上報總務處維修,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師生安全;實驗教師負責學生實驗課的課堂安全,管理好實驗用品,指導學生規(guī)范操作實驗。
安全責任一崗雙責制度
桃城區(qū)教育局關于安全管理工作實行“一崗雙責”制度的實施意見#e#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全面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制,有效防范校園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和《衡水市各級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chǎn)“一崗雙責”制度實施辦法》。結合我局實際,本著“誰主管,誰負責”和“綜合監(jiān)管、分級檢查、歸口管理”的原則,在全系統(tǒng)實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一崗雙責”制度。
一、安全管理工作“一崗雙責”任務分解
(一)教育局領導班子成員職責
1、區(qū)教育局局長、黨組書記張國良,是全區(qū)教育系統(tǒng)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全區(qū)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負責將安全工作納入全區(qū)教育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全面部署教育系統(tǒng)學校安全工作,研究解決教育系統(tǒng)學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長何中原,是全區(qū)教育系統(tǒng)學校安全工作綜合監(jiān)督管理責任人,對全區(qū)學校安全工作負組織協(xié)調和綜合監(jiān)督管理領導責任。具體工作由局安全科組織實施。同時負責成教科、電教館、發(fā)行科、基建科的安全工作。
3、分管其他工作的局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業(yè)務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fā)證,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負責抓好分管業(yè)務工作范圍內的學校安全工作。
(1)副局長王文昌,負責基礎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幼兒園)、招生考試、人事等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工作分別由普教科、招生辦公室和人事科組織實施。
(2)副局長許建新,負責局機關的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將全區(qū)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列為教育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并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督導評估。具體工作由督導室組織實施。負責職業(yè)教育的安全管理,此項工作由職教科負責。負責系統(tǒng)教職工醫(yī)療互助救助工作,此項工作由教育工會組織實施。
(3)副局長張希懷,負責對全區(qū)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失職、瀆職的單位和個人向黨組提出責任追究建議等,具體工作由局法制科組織實施。負責學校校辦企業(yè)的安全生產(chǎn),具體工作由校企辦負責。負責學校物業(yè)管理工作,此項工作由物業(yè)辦組織實施。
(4)副局長高鵬,負責對全區(qū)開展教研活動和實驗教學的安全監(jiān)督與檢查。具體工作由教研室、儀器站負責。
(二)各科室安全工作主要職責
各科室按照職責分工,具體負責本科室業(yè)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1、安全科職責
(1)編制全市學校安全工作長遠規(guī)劃及年度計劃,擬定學校安全工作制度,落實安全責任狀,建立和實施應急反應機制;
(2)傳達上級部門安全工作的指示,分解安全工作內容及職責,督促和檢查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3)組織教育系統(tǒng)內的綜合性安全檢查與評價工作,承辦上級綜合性的安全檢查工作;
(4)社會安全突發(fā)事件、自然災害類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置,協(xié)調重(特)大安全事故處置,參與其它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應急工作;協(xié)助、指導其他部門對一般性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完成安全事故工作情況的上報;
(5)匯總分析學校安全工作信息,為領導和相關部門提供基本情況和決策依據(jù);
(6)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公辦基礎教育的安全教育(衛(wèi)生教育、消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防止溺水教育、防艾滋病教育、防止擁擠踩踏教育、防止校園侵害教育、防御氣象環(huán)境災害教育、逃生自救教育、安全演練活動的組織等)工作,負責安全教育教材的選定、課時確定工作;
(7)學校的疫情防治、傳染病防治、流行病防治工作;
(8)及其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校園” 建設工作;
(9)業(yè)務范圍內的其他安全工作。
2、辦公室職責
(1)安全工作的后勤保障;
(2)安全工作的媒體協(xié)調及輿-論導向;
(3)安全工作的文件上報和轉呈與歸檔工作,文書檔案安全;
(4)機關辦公區(qū)與機關車輛安全;
(5)業(yè)務范圍內的其他安全工作和一般性責任事故處理。
3、人事科職責
(1)按干部管理權限對學校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領導及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調查、追究,向領導提出處理意見;
(2)教育并規(guī)范學校行政及教師的施政或施教行為,預防其造成安全責任事故;
(3)處理因人事工作引起的安全和穩(wěn)定工作;
(4)業(yè)務范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處理工作。
4、計財科職責
(1)負責學校校舍建設資金監(jiān)督和管理工作;
(2)業(yè)務范圍內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5、普教科職責
(1)學校日常管理和教師教學活動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預案工作;
(2)檢查指導學校體育設施、體育場地、體育活動安全工作,對學校大型體育活動進行審批和安全預案工作;
(3)校園周邊環(huán)境的治理工作;
(4)住校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5)業(yè)務范圍內的其他安全工作和一般性責任事故處理。
6、職教科職責
(1)負責范圍為公辦職業(yè)教育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預案、安全教育工作;
(2)學校的疫情防治、傳染病防治、流行病防治工作;
(3)大中型集體活動的安全預案工作;
(4)學校的校車的安全,學校校舍、防雷設備及用電安全工作;
(5)學校的校舍、基建、消防安全和地質災害的檢查、鑒定、改造、排危及防范工作。
(6)學生食堂、食品衛(wèi)生產(chǎn)品質量的安全管理工作;
(7)業(yè)務范圍內的其他安全工作和一般性責任事故處理。
7、督導室職責
(1)配合市局對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進行督導評估;
(2)對安全工作進行專項調研、巡查、督導工作;
(3)對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的責任分解和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辦。
8、法制科職責
(1)對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失職、瀆職的單位和個人向黨組、提出責任追究建議;
(2)受理學校安全穩(wěn)定方面的申訴和行政應訴工作;
(3)規(guī)范教師施教行為,防止教師對學生造成傷害;
(4)督促學校做好法制等事關學校穩(wěn)定的宣傳教育工作;
(5)業(yè)務范圍內的其他安全工作和一般性責任事故處理。
9、招生辦公室職責
(1)所組織考試的安全預案的制定和實施;
(2)所組織考試的試卷安全;
(3)所組織考試期間考生的住宿、交通、飲食、防疫等方面的安全;
(4)業(yè)務范圍內的其他安全工作和一般性責任事故處理。
10、儀器站職責
(1)師生實驗過程中的安全工作;
(2)學校實驗器材、藥品有毒物品、化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在保管、使用過程中的安全工作;
(3)業(yè)務范圍內的其他安全工作和一般性責任事故處理。
11、基建科職責
(1)學校校舍、基建、消防、防洪和地質災害檢查、鑒定、改建、排危及防范工作;
(2)校舍防雷工作。
12、教研室職責
(1)制定大型教師教研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2)中小學調研考試師生安全管理。
13、校辦企業(yè)辦公室
負責學校校辦企業(yè)的安全生產(chǎn),對廠房、設備、原材料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職工定期進行安全培訓。
14、教育工會職責
對系統(tǒng)內的教職工進行安全意識的宣傳和教育。參與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調研等工作,反映教職工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見和建議,更地維護教職工群眾的具體利益。
15、成教科職責
(1)成人教育、民辦基礎教育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預案、安全教育工作;
(2)學校日常管理和教學活動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預案及一般性安全事故的處理;
(3)上述學校的疫情防治、傳染病防治、流行病防治工作;
(4)上述學校的大中型集體活動的安全預案工作;
(5)上述學校的校車的安全,學校校舍、防雷設備及用電安全工作;
(6)民辦學校的校舍、基建、消防安全和地質災害的檢查、鑒定、改造、排危及防范工作;
(7)民辦學校的校辦企業(yè)、學生食堂、食品衛(wèi)生產(chǎn)品質量的安全管理工作;
(8)業(yè)務范圍內的其他安全工作和一般性責任事故處理。
16、電教館職責
學,F(xiàn)代電化教育設備、設施在防盜、防雷、防火方面的安全工作。
17、發(fā)行科
負責科室安全包校工作。負責學校學生教學用書的安全發(fā)放。
18、物業(yè)辦
負責學校教師住宅樓的物理安全管理工作。
二、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一崗雙責”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分工。教育局成立由黨組書記、局長張國良為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科(室)科長(主任)為成員的“一崗雙責”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位局領導、各科(室)科長(主任)的安全職責分工。各位局領導、各科(室)科長(主任)和各科(室)要按照“一崗雙責”的分工,結合本職工作,層層落實責任,真正形成全員參與、全員定責、全員管理的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體系。
(二)加強制度建設,做好安全督查工作。各局領導、各科(室)科長(主任)要指導分管業(yè)務范圍內的學校設置與本校安全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工作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制定和完善以安全工作責任制、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工作管理為主要內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地對各學校的安全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三)加強管理,嚴格落實責任制。各位局領導、各科(室)科長(主任)要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切實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對分工交叉的安全工作由相關領導和相關人員共同負責。各科室要樹立大局意識,積極主動地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決不允許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推諉扯皮、不負責任。一旦發(fā)生因失職、瀆職造成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的,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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