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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人員接待管理辦法
外來人員來訪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范外來人員的來訪管理,保護公司及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公司的生產順利進行
2.適應范圍:
外來人員、公司員工
3.責任人:
外來人員、保安部、公司員工
4.內容:
4.1 外來人員分類
4.1.1 公司高層的來訪客人。
4.1.2 公司的來訪客戶。
4.1.3 一般性的來訪人員,即公司員工的家人、親戚、同學、朋友、同事等。
4.1.4 特殊的來訪人員,包括精神不正常和蓄意滋事者。
4.2 外來人員來訪流程
4.2.1 有客人來訪時,值班人員應先詢問來訪客人,確定來訪人員屬于哪一類別。
4.2.2.1 若是公司高層的來訪客人,值班人員則應馬上電話告知總部五樓前臺的工作人員有客人來訪。
4.2.2.2 若是公司的來訪客戶,值班人員則應詢問找哪個部門,并電話告知受訪部門經理,征得同意后方可讓其進入公司。
4.2.2.3 若來訪的是一般性的來訪人員,值班人員則應嚴格按照以下流程做好來訪登記工作。
4.2.2.3.1 值班人員請訪客人出示有效證件(如居民身份證、學生證、退伍軍人證等),并仔細核查證件的真?zhèn)。核實無誤后,由來訪客人如實填寫《外來人員來訪登記表》。
4.2.2.3.2 值班人員電話聯(lián)絡受訪者,征得受訪者同意后方可允許來訪客人進入公司規(guī)定的區(qū)域,并暫時代為保管來訪者的有效證件。
4.2.2.3.3 當來訪客人離開時,值班人員應主動歸還來訪客人的證件,由受訪者填寫客人離開時間,并簽名確認。
4.2.2.4 若是特殊的來訪客人,值班人員應當做好解釋工作,勸說其離開。對勸說無效,仍強行入內滋事者,值班人員可撥打報警電話(110),請公安機關出面幫助處理,同時向保安部經理報告情況。
4.3 職責及權限
4.3.1 保安部的職責
4.3.1.1 保安部應合理安排好每天的值班的人員,確保公司生產的順利進行和公司、員工的財產安全。
4.3.1.2 保安部應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保安人員的綜合素質。
4.3.2 值班人員的職責及權限
4.3.2.1 值班人員言行舉止要禮貌大方,不得做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不管是哪類來訪客人,都應微笑點頭示意。當客人有疑問時,應耐心回答客人的問題。
4.3.2.2 值班人員原則上應嚴格核查來訪人員的身份,并做好來訪登記工作。對于公司高層的客人及來訪客戶可靈活處理。
4.3.2.3 值班人員扣押一般性來訪客人的證件時,須妥善保管,不得損壞、丟失,并在客人離開時主動歸還。
4.3.2.4 對著裝怪異、不填寫或不如實填寫《外來人員來訪登記表》的一般性來訪客人,值班人員有權禁止其進入公司。對不聽勸阻,擅自強行進入者,值班人員可按特殊來訪人員處理。
4.3.3 受訪者的職責及權限
4.3.3.1 公司員工在上班時間接待外來人員時,須先部門主管領導申請,征求領導的同意。
4.3.3.2 公司員工必須在規(guī)定的區(qū)域接待來訪人員,不得私自帶其參觀公司的任何部門、車間。
4.3.3.3 公司員工在接待來訪人員時,必須要求來訪人員遵守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當來訪人員在未知的情況下違反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時,公司員工須及時說明并予以制止。
4.3.3.4當來訪人員離開時,受訪者須到值班室告知值班人員,來訪人員已離開,并填寫客人離開時間,簽名確認。
4.3.3.5 來訪人員在公司期間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責任由受訪者承擔。
4.3.3.6 公司員工在節(jié)假日或休息時間接待親朋好友時,參照《廣東康美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門禁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
4.4 違規(guī)處罰
4.4.1 值班人員違規(guī)的處罰規(guī)定
4.4.1.1 對一般性來訪人員,值班人員未做記錄或記錄不完整的,每次罰款20元。
4.4.1.2 值班人員未征得受訪者同意便允許一般性來訪人員進入公司的,每次罰款10元。
4.4.1.3 值班人員損壞或丟失來訪客人的證件,責任由值班人員承擔,公司可視情節(jié)處以警告、通報批評等行政處分,并處或單處以罰款50元。
4.4.1.4 對于特殊的來訪人員,值班人員未加勸阻,并造成損失的,公司可視情節(jié)輕重,對值班人員處以警告、通報批評、降薪、辭退,并處或單處以罰款50—200元。
4.4.1.5 值班人員舉止粗魯、言語無禮,或者有其他損壞公司形象行為,罰款50元。
4.4.2 受訪者違規(guī)的處罰規(guī)定
4.4.2.1 受訪者未征得部門主管領導同意便私自接待來訪人員的,每次罰款20元。
4.4.2.2 來訪人員進行打鬧、大聲喧嘩等影響公司員工工作、生活,以及其它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活動,受訪者未加以制止的,罰款20—50元。
4.4.2.3 受訪者未按規(guī)定在公司規(guī)定的區(qū)域接待外來人員的,罰款20—50元。
4.4.2.4 來訪人員離開公司,受訪者無告知值班人員的,罰款20元。
4.4.2.5 來訪人員離開公司后,受訪者拒絕填寫來訪人員離開時間,及簽名確認的,罰款20元。
4.5 凡是有違反本規(guī)定及公司其它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且有辱罵或使用暴-力等粗魯行為拒絕處罰的公司員工,一律開除,并且必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4.6 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生效。
外來人員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門衛(wèi)對出入學校人員的管理,保證學校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外來人員管理
1、適用范圍:進出學校的非本校領導及來賓、外來辦事人員(送貨、業(yè)務、其他等)、教師家屬親友、離職教師職工、轉退學學生、學生家長、學校指定的經常來學校(家屬、工程人員)人員。
2、操作規(guī)程:
(1)外來辦事人員入校,門衛(wèi)要及時與被訪人聯(lián)系,征得被訪人同意后按要求登記后方可入校;若因被訪人上課無法聯(lián)系,讓來訪人在門衛(wèi)室稍候,待下課后聯(lián)系;提前預約者,應及時通知門崗,以便做好接待準備,訪客來到后,門衛(wèi)按規(guī)定登記后入校。
(2)學校領導提前通知的上級領導和貴賓,可不填寫登記單,并要及時開門放行入校。
(3)送書刊、送菜、送氣的人員,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及要求登記方可入校。
(二)教職工、學生出入校管理
1、適用范圍:教職工、學生
2、操作規(guī)程:
(1)教職工工作時間外出辦事,必須經分管領導或校長批準,并按要求登記方可出校
(2)學生:學生出校,須出老師簽字的《學生出校審批單》方可出校。
(三)學生家長出入校管理
1、適用范圍:來訪的學生家長
2、操作規(guī)程:
(1)本校在籍學生家長來訪時,門衛(wèi)要及時聯(lián)系老師并按規(guī)定登記方可入校。
(2)非本校籍學生家長探訪本校時,登記《會客登記》方可入校。
(3)門衛(wèi)人員要熱情接待來訪家長,主動與有關部門、老師、領導聯(lián)系,聯(lián)系前要先安排好家長在門衛(wèi)室坐候。
(四)注意事項:
(1)門衛(wèi)人員應衣冠整潔、堅守崗位,接待和檢查文明有禮,紀律嚴明。對外來人員出入校、教職工出入校、學生出入校、機動車輛出入校、攜帶物品出校等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
(2)凡出入校門時有大件物品的,出入校門的教職工應主動配合登記,接受檢查。
(2)凡未經學校和部門領導批準及教職工本人認可的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3)外來人員入校時按規(guī)定填寫《會客登記》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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