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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站值班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雙休日和節(jié)假日車站服務工作正常開展,結合車站工作性質特殊性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車站領導班子成員;
1、星期一至星期五,除公差或外出事務,正常情況下,按規(guī)定作息時間上、下班。
2、星期六,星期日實行輪流值班(按雙休日值班表)。
3、遇黃金周或節(jié)假日旅客高峰期,車站班子成員集體值班。
4、值班站長值班時間從6:20-12:00;12:00-18:00兩班制。
車站領導班子值班期間除處理好正常的業(yè)務外,應及時處理:
(一)臨時發(fā)生事件。
(二)督促其他崗位人員維護車站正常生產秩序。
(三)當地政府及縣局交辦的其他事宜。
二、車站工作人員
由各班組根據其工種、崗位性質,按車站服務工作過程需要,自行編制作息時間表。但人員和值班安排必須以保證整過服務過程,所有承擔的工作量能夠有人負責,能按時完成。
三、值班期間應按規(guī)定時間在指定崗位上連續(xù)執(zhí)行工作任務,中途不得擅自離崗,脫崗。否則,按車站勞動紀律考勤制度給予當班人員處罰。
四、值班人員當遇到緊急事情發(fā)生可先行處理,事后再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向值班站長報告。處理得當,使車站免受損失者,車站應視情節(jié)給予獎勵。
五、對夜間值班及超過企業(yè)規(guī)定工作時間的值班人員,可以給予一定津貼。
汽修廠夜間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1、為了更好地開展本公司工作,樹立公司在社會中的良好形象,嚴格加強并完善內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對公司值班人員有效。
第二章 辦公室值班安排
3、值班時間: 下午6:00-次日7:30
4、值班地點:門崗、接待大廳。
第三章 值班人員職責
5、值班人員應該嚴守值班時間,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在值班時若遇緊急事務,須經總經理同意后方可離開。因故離開半小時以上者須在值班日志上做出書面說明。遇事提前向總經理請假,假條需有總經理簽字。補交的假條無效。
6、所有值班人員須按規(guī)定嚴格履行值班任務,強化責任意識,忠于職守,盡職盡責,要加強巡視、巡查,做好防盜、防火、防災等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jiān)管,杜絕脫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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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值班期間要檢查公司各功能區(qū)消防設施是否完好,照明、空調、飲水機、計算機、復印傳真機、舉升機等辦公電器、設備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鎖好。
8、值班人員值班期間須監(jiān)管公司車輛是否回歸公司停車場。
9、值班期間要對公司區(qū)域內所有設備設施進行巡查,杜絕發(fā)生設備運行的安全事故。
10、值班人員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尤其要做好存在問題及問題處理情況的交接,保證工作連續(xù)性。
11、值班期間接到來電,要認真受理,妥善處置,并做好電話記錄,如遇重大情況,立即報告總經理。
12、值班人員在崗期間不準飲酒,不準容留非本單位人員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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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間干部值班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車間干部值班管理,將勞動紀律、工藝紀律、操作紀律要求落到實處,確保安全生產和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本制度。
1.值班時間:下午17:30至次日 8:00。值班室:西五門辦裝廠辦公室。
2.值班人員由車間主管領導擔任,能果斷、正確指揮處理安全生產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值班人員因病、因公等不能值班,按相關要求報請領導安排人員替班。
4.值班干部職責:
(1)值班人員既是當班期間的總調度對當班期間的安全生產及公司所屬人員實行統(tǒng)管制。
(2)遵守值班紀律,準時到崗,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全面掌握值班當日車間的安全生產、設備運行情況,并對其負責。對值班期間脫崗者一經查實處以500元/次的罰款。
(3)負責準確、及時地傳達上級指示,對本單位所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理,并按規(guī)定向有關領導匯報。
(4)按規(guī)定定時定點巡檢,對公司區(qū)域內所有設備設施進行巡查并記錄,杜絕發(fā)生設備運行的安全事故;對崗位人員執(zhí)行操作紀律、
工藝紀律、勞動紀律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違紀現象要嚴肅批評教育、對違紀者按規(guī)定進行處罰并做好記錄,值班干部夜班檢查情況記錄表須當班班長簽字予以確認。
(5)所有值班人員須按規(guī)定嚴格履行值班任務,強化責任意識,忠于職守,盡職盡責,要加強巡視、巡查,做好防盜、防火、防災等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jiān)管,杜絕脫崗、睡崗。
5.附則:
值班人員均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如有違反,將按有關獎懲規(guī)定嚴肅處理。
本制度頒布之日執(zhí)行。
2011年8月6日
電修車間電工班值班管理制度
1、每班提前十五分鐘到電工班值班室辦理交接-班手續(xù) ,且必須由雙方組長在場交接,其他人員在未辦理好交接-班時不能提前下班。清點所有工器具,應同時具有口頭和書面交接。
2、當班所涉及的工作內容及處理完善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上體現。
3、當班所屬工作由當班組長統(tǒng)一安排,其他人員應絕對服從。
4、原則上由當班組長統(tǒng)一接聽電話(特別是晚班),并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組長不在時,應指定專人接聽電話并負責。
5、接聽電話應及時,不得拖延時間。工作任務清楚后應迅速趕往現場,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6、在現場處理問題時,應及時準確作出判斷,采取相應措施,如超過30分鐘還不能找出問題的原因或不能處理,必須立即電話上報,不得拖延處理問題的時間。
7、當班組長應對當班人員的安全工作負責,應隨時掌握當班人員的動態(tài),當班人員有事離開必須向組長匯報,并說明時間,如超過該時間或處理問題的時間過長,組長應及時了解掌握具體情況。
8、當班領用材料、配件必須注明用途,原則上常用材料不在五金庫領取,統(tǒng)一在班長處領用。
9、各班在交接-班前必須把上、下值班室衛(wèi)生打掃干凈,早班交-班前必須整理床上用品。
10、若違反以上管理制度,處以罰款20元/次,情節(jié)嚴重者處以罰款50元/次。
電修車間
二00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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