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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職工婚請假制度
《學校教職工請假制度》摘要:報局主要領導審批。 3、凡請假者,必須講清緣由,請病假者必須有醫(yī)生出具的證明為憑。 4、只有3人以下的股室,不得有2人同時請假或休工齡假。 5、局領導組織不定期檢查。一年內,第一次發(fā)現不請假而又不知去向的進...
1、局干部職工每年按國家的規(guī)定享受工齡假。工齡假可一次性休完,特殊情況下分段休,但當年的工齡假期不得累積到下一年度。
2、請假一天以上的都要填表報批。干部職工請假不超過一天的,經股室負責人同意后由局分管領導審批;超過一天的報局主要領導審批。
3、凡請假者,必須講清緣由,請病假者必須有醫(yī)生出具的證明為憑。
4、只有3人以下的股室,不得有2人同時請假或休工齡假。
5、局領導組織不定期檢查。一年內,第一次發(fā)現不請假而又不知去向的進行批評教育;第二次發(fā)現的,該同志半年崗位目標考評不合格;第三次發(fā)現的,全年崗位目標考評不合格,進行調崗、輪崗或停職,所在股室被取消當選先進單位的資格。
梅縣教師進修學校教職工請假制度
行政人員值日期間,每天上、下午上班后10分鐘、下班前15分鐘檢查出勤情況,統(tǒng)計遲到、早退、請假人員的情況,并作好記錄。
教職工請假,應事先填寫好請假審批卡并向主管部門報告,以便做好工作安排。請假審批層次定為:
1、請假一天以內的病、事假,由當天值日行政審批。
2、請假二天,由分管的副校長審批。
3、請假三天,由校長審批。
4、請假三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后報教育局人事股請假。
如遇突發(fā)事件來不及填寫審批卡的,應及時電話向相關人員請假,并在回校后一天內進行補辦請假手續(xù),并將請假審批卡送學校辦公室計假。因公外出、因辦公事耽誤造成的缺勤,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并將公出時間及事由轉告學校辦公室。
2015年8月30日修訂
龍源學校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工的積極性,規(guī)范教職工日常行為,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龍源學校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如下。
一、請假制度:
(一)批假權限
1、校級和學校中層領導請假由校長批準。
2、教職工請假:半天(含)以內由分管領導批準,一天(含)以上由校長批準。累計兩個半天按一天計假。
(二)請假手續(xù)
1、教職工請假均需辦理請假手續(xù),寫書面請假條,找分管領導(半天以上分管領導簽字后再找校長)審批。
2、批準后,安排好上課(值班)等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
3、假條交分管領導保存,記入考勤檔案。
4、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等特殊情況來不及請假的,應委托他人或電話代替履行請假手續(xù),經批準方為有效,事后須書面補辦請假手續(xù)。
5、須延長請假時間的,應在原請假期限屆滿前向學校申請續(xù)假。
6、假期滿后須按時到批假領導處銷假上班。
二、考勤辦法
(一)考勤部門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按照“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精神,校級班子、級部(后勤)分管領導由校長安排學校辦公室考核,專任教師、后勤人員由分管領導考核。
考勤情況每月匯總,交學校辦公室存檔。
(二)考勤規(guī)定
1、考勤計有公假、事假、病假、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
2、遲到:凡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崗位,而又未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均為遲到。
3、早退:凡未經批準而提前離開教學、工作崗位或教師提前下課者,均屬早退。
4、曠工:凡未經請假無故不上班或請假、續(xù)假未準而不上班,或請病假事假,但又在外從事其它勞動獲取報酬或弄虛作假者,均為曠工。
(三)考勤辦法
1、各部門在每月月底將考勤結果交學校辦公室,統(tǒng)一登記備案,
2、每月學校將匯總結果反饋各部門,各部門每月向本部門教職工公布一次考勤情況,接受全體教職工監(jiān)督。
3、教師考勤結果,作為師德考評的重要依據。
龍源學校
201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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