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交接-班制度
1.0目的:確保交接工作整齊有序,樹立管理處良好形象。
2.0適用范圍:保安部崗位交接-班工作。
3.0要求:確保值勤物品完整無缺,遺留問題跟進清楚。
4.0基本內(nèi)容:
4.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到達崗位。接-班人員未到達或未交接清楚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4.2接-班人員要詳細了解上一班執(zhí)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應做到三明:
4.2.1上一班情況明;
4.2.2本班接辦的事情明;
4.2.3物品、器械清點明;
4.3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詳細填寫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
4.3.1本班情況清;
4.3.2交接的問題及需跟進處理清;
4.3.3物品、器械交接清。
4.4當班人員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移交給下一班的事情要繼續(xù)在崗位處理完畢,接-班人協(xié)助完成。
4.5交-班人員需下班前做好當值區(qū)域衛(wèi)生工作,接-班人員檢查崗位衛(wèi)生,保持崗位整潔。
4.6值班室、執(zhí)勤點十米之內(nèi)無紙屑,煙頭、地面干凈。
4.7物品擺放整齊,不亂扔亂掛亂放。
4.8交接-班時必須由領班列隊帶隊進行每個崗位交接工作。
4.9每個崗位的交接必須在領班現(xiàn)場督導下交接;
4.10物品清點不清,或有損壞,交完班后才發(fā)現(xiàn),所承擔責任由接-班人員負責,領班負督導不嚴責任。
4.11交接-班時必須先相互敬禮以示問候,包括互換崗位。
4.12領班必須在交接-班前后主持工作安排及各項講評工作。
4.13在交接-班過程中及到達集合地點不得吵鬧、喧嘩。應自行列隊站端正。
4.14交接-班時要做好詳細記錄,并雙方簽名。
4.15全部交接完畢后,由領班列隊進行當班的工作講評,最后下達“解散”口令后,隊員方可解散。
5.0支持性文件和記錄:
5.1《護衛(wèi)部當值安排表》
5.2《班長每日工作記錄》
5.3《交接-班記錄表》
編寫:
審核:
批準:
日期:
保安員交接-班制度
一、按時交接-班。接-班保安員應提前15分鐘到達崗位。如接-班人員未到達前,交-班人員不能離開崗位。
二、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的值勤情況和當班應注意的事項。
三、接-班人應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本。交接-班隊員應在值班記錄本上簽名,不得代簽、冒簽。
四、接-班人員應將上班移交的值班裝備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本上注明。
五、交-班人在交-班前應打掃好值班場地的衛(wèi)生。
保安員值班制度
一、值班時須著裝整齊,舉止端莊,文明值勤,熱情服務,忠于職守,照章辦事。
二、值班期間應如實認真記錄以上內(nèi)容:
1、上級部門、領導下發(fā)的各種文件、指示及會議精神;
2、本隊內(nèi)部工作情況;
3、接聽投訴電話時,要將時間、地點、投訴人及投訴內(nèi)容等記錄清楚;
4、值班期間應記錄的其他事項。
三、值班記錄、來訪登記要字體端正,記事準確,處理及時,反饋有據(jù)。
四、不得缺崗、漏崗、遲到、早退。
保安交接-班管理制度
1、 接-班保安員要按規(guī)定著裝,并進行崗前自檢后提前十分鐘列隊上崗接-班。
2、 交接-班時,交-班的保安員要把需要在值勤中繼續(xù)注意或處理的問題以及警械通訊器具等崗位物品向接-班保安員交代、移交清楚,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3、 交-班保安員要等接-班保安員對值勤區(qū)域巡視一遍驗收完畢無異常情況后,方可簽字后下班(接-班保安員驗收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超出接-班時間15分鐘)。
4、 接-班保安員驗收發(fā)現(xiàn)的問題,由交-班保安員承擔責任;驗收完畢,交-班保安員離開崗位后發(fā)生的問題由當班保安員承擔責任。
5、 所有的事項交接清楚后,交-班人員在離開崗位前須在記錄本上記錄下班時間并簽名。
6、 接-班時間如接-班人員未按時接崗,交-班保安員不得下班;若接-班人員未來,交-班人員私自下班而發(fā)生問題,由兩人共同承擔責任。
7、交-班保安員在交-班前清理管理區(qū)域衛(wèi)生,確保環(huán)境整潔。若未及時清理衛(wèi)生接-班保安員可在值班記錄如實登記,由交-班保安員承擔責任。
保安交接-班管理制度
1.目的
做好日常崗位的交接工作,避免工作出現(xiàn)拖節(jié)或疏漏,不斷提高服務質(zhì)量。
2.職責范圍
2.1 行政部負責本項目內(nèi)交接工作的落實、督促、檢查工作。
2.2 保安部班長做好本部門工作交接的落實、檢查,對相關人員做出工作的指導及獎懲。
2.3 各崗位員工嚴格按交接-班制度執(zhí)行。
3.公共制度
3.1 交-班者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接到工作崗位。
3.2 交-班者主動將本班情況向接-班者詳細說明,對未完成事宜、下班需要做的工作、特別關注的事項著重說明。
3.3 交接-班者共同檢查需交接的設備、設施及相關物品,如需要,交、接-班者需對現(xiàn)場或相關設備、設施共同檢查、巡視一遍,保證交接清楚,必須做到正常、齊全、完好(如:設施設備運行情況、對講機、電話、手電、鑰匙、各類辦公設備、機器設備運行情況等)。
3.4 接-班者應主動向交-班者詢問上一班工作情況,查看上一班的《工作日志》及相關記錄,對于不清楚問題一定要問清楚。
3.5 交接-班人員應共同檢查值班室衛(wèi)生情況,包括桌椅、地面,辦公設備及用品,必須干凈、整齊、完好。
3.6 將上述相關信息詳細記入當班的《工作日志》。字跡工整清楚,內(nèi)容詳實。
3.7 將所有事宜及物品交接清楚后,交、接-班人員應在上班及當班的《工作日志》簽字。對有問題之處應做好相關記錄,否則出現(xiàn)問題將追究交-班者或接-班者責任,對責任不清的將追究雙方責任。
3.8 所有崗位在交接過程中,交接雙方應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交接過程中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提出,相互包庇隱瞞者,將嚴肅處理。
3.9 交-班時,檢查出問題由交-班者負責。接-班工作完畢后又發(fā)現(xiàn)在交接時未能說明的上班的問題,由接-班人員負責處理。
3.10在交接過程中如有解決不了的問題要及時匯報上級領導。
3.11出現(xiàn)下列情況不得交-班:
3.11.1交接不清的工作未達成共識時。
3.11.2接-班人員醉酒或神志不清時。
3.11.3設備故障影響運行時。
3.11.4當出現(xiàn)事故正在處理時,禁止交接-班,待事故處理完畢后方可交接-班。
3.11.5在接-班人未到崗時,當班人不得離崗。
安全保衛(wèi)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員要按時交接-班。按規(guī)定上下班時間交接-班,接-班員未接-班,交-班員不得離開崗位。交接-班要移交需要繼續(xù)承辦的事項。
二、值班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值班員負責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對進入辦公樓的外單位人員進行詢問或接洽事宜;負責夜間和節(jié)日期間辦公樓的安全保衛(wèi)。
三、堅持值班請示報告制度,認真記錄值班日記。對重要問題必須向院領導和有關科室請示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對緊急事項或重大突發(fā)事件,必須及時報院領導,并采取緊急措施處理。值班員應認真記錄當班情況,填寫好值班日記。
四、值班員應自覺維護值班室秩序,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管理好值班室設備和用具,做好值班室及門廳內(nèi)外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
五、對無故脫崗,按曠工處理;對接-班遲到,造成不良影響的進行通報批評;對玩忽職守,給工作造成損失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分。
第二條 門衛(wèi)值班制度
傳達室值班員:對來本辦聯(lián)系工作的人員要檢查證件,辦理登記手續(xù)后方可進入;對在本辦工作的臨時工、民工的進出要檢查“出入證”,方可進出;對物資材料的進出,要有相關“物資出入憑據(jù)”方可放行;對外來車輛出入,要嚴加管理,對來我辦聯(lián)系工作的車輛,方可放行。
第三條 各部門文件資料和財產(chǎn)的安全管理
各處對本部門的現(xiàn)金、票證、圖紙、文件物資、重要設備、器材等按規(guī)定管理,登記造冊,分室存放,專人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嚴格文件、信函的收發(fā)交接手續(xù),絕密文件不過夜,機密文件處理后及時歸檔,秘密文件妥善保管及時清理上交,防止丟失泄密。
第四條 消防安全管理
一、依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本辦機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本辦分管副主任負責,秘書處具體組織實施。102工程管理所、103工程辦公室、租賃經(jīng)營商、招待所負責人為分管范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人。
二、消防管-理-員具體負責本辦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有對本辦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的職責,負責消防器材的擺放、配備、更換和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保證消防器材保持良好的狀態(tài),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提出整改措施,保證消防器材在緊急情況下投入使用。
三、根據(jù)本辦的實際情況,將下列部位定為消防重點部位:辦公樓、102工程、103工程、總機房、汽車庫等。消防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各相關部門負責,做到定點、定人、定職責、定措施,消防重點部位的職工應做到“三懂三會”,即:懂火災的危害性、懂預防措施,懂撲救方法;會報警,會處理險情,會使用滅火器材。
四、嚴禁將易燃、易爆和放射性劇毒等危險物品帶入指揮所。
五、102工程各房間的照明燈要做到:人走燈關,切斷電源,特殊需要的照明燈、紅外線照射必須經(j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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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所長批準,才能使用。使用單位要切實負責檢查,嚴防事故發(fā)生。
六、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可給予表彰和獎勵。凡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人員或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以致發(fā)生各類火災事故的,將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或處分。
保安員交接-班制度
一、 接-班隊員提前15分鐘簽到后到達崗位,由上一班保安員交待工作中就注意的事項,做好相關交接;
二、 交接-班時就認真填寫《值勤記錄登記表》。交-班時把注意事項,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的相關情況記錄交代給接-班人,接-班人應仔細檢查并簽名認可;
三、 接-班人無論何種原因未能到崗或未辦理交接-班手續(xù)時,當班人員不得下班離崗;
四、 交-班人員應該安排好本班未能處理的事情;
五、 交-班人員下班后統(tǒng)一到指定位置集合,由組長講評本班的工作情況,及交待其它事項;
六、 注意上下班途中的儀容儀表和行為舉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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