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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制度_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條例
消防器材是滅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可以有效地減少火災的危害。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篇1
1目的
為保障安全生產(chǎn),規(guī)范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規(guī)可依,確保急時好用,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本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并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監(jiān)督。
3.2保安隊長負責消防器材的檢查和使用性能維護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并負責檢查結果的報告及處理跟進。
4消防設備管理制度
4.1 消防設施設備按照劃分的管理區(qū)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jīng)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4.2 每季度由行政部和電工組防水檢查一次公司內(nèi)的地上消火栓。
4.3 消防水泵每半年由行政部和電工組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4.4 公司的各種電氣設備,每年聯(lián)合進行一次檢查。
4.5 備用發(fā)電機,由工程部根據(jù)設備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啟動檢查。
4.6 各部位的輕便手提式10升、推車式65~100升的泡沫滅火器,每年由行政部監(jiān)督更換藥劑一次,其他器材損壞的要及時更換。
4.7 公司建筑物內(nèi)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氣站、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
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wèi)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jīng)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5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guī)定
5.1 按照消防規(guī)范要求,管理區(qū)域內(nèi)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5.2 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他用,責任部門應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guī)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識的完好性。
5.3 標識名稱及作用
5.3.1 公共設施的標識
5.3.1.1 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識,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nèi),其作用是為人們提示你所在樓層。
5.3.1.2 應急指示燈標識,分別安裝在住宅樓各層通道及樓梯內(nèi),其作用是在火災情況下可作應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們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5.3.1.3 禁止吸煙標識,在管理區(qū)域內(nèi)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nèi)安裝有禁止吸煙標識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fā)生。
5.3.1.4 消防器材標識,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該方向設有滅火器材,一旦發(fā)生火災及時使用。
5.3.1.5 火警電話標識,在各層通道內(nèi)分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火災時及時報警。
5.3.2 消防設備系統(tǒng)的標識
5.3.2.1 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nèi)的消防供水管,按規(guī)范要求全為紅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說明該管是消火栓系統(tǒng)或花灑系統(tǒng)供水的區(qū)域范圍。
5.3.2.2 消防栓的標識,在管理區(qū)域內(nèi)所有消防栓的門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樣,提示人們該處設有消火栓。
5.4 消防機房的標識
5.4.1 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5.4.2 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5.4.3 排送風機的標識,在管理區(qū)域內(nèi)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5.4.4監(jiān)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jiān)探中心的門口,掛有監(jiān)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nèi)的控制臺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tǒng)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5.5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包括
5.5.1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
5.5.2 消防設備檢查保養(yǎng)記錄標識。
5.5.3 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識。
5.5.4 消防設備故障維修的標識。
5.5.5 監(jiān)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識。
5.5.6 滅火作戰(zhàn)方案及滅火指揮系統(tǒng)圖的標識。
5.5.7 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識。
6消防器材的管理
6.1 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qū)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jīng)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6.2 行政部每年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兩次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6.3 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jīng)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tài)。
6.4 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表、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tǒng)每月放水試驗一次。
7器材配置
7.1.1行政部負責本廠消防器材的規(guī)劃及配置。
7.1.2消防器材配置應符合消防技術的相關規(guī)定,配置要適量、適用、合理。
7.2登記入庫
7.2.1消防器材由保安隊協(xié)助進行檢驗,檢查包括:性能、規(guī)格、數(shù)量、使用有效期、使用范圍等,確認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關規(guī)定,凡不符合標準的一律退回采購、更換。
7.2.2經(jīng)檢驗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由行政部辦理入庫手續(xù)
7.3使用與維護
7.3.1滅火器的使用:滅火器是一種可由人力移動的輕便滅火器具,他能在其內(nèi)部壓力作用下,將所充裝的滅火劑噴出,用來撲滅火災。
7.3.1.1滅火器配置在各樓層的消防箱內(nèi),消防箱應設于顯眼、通風、干燥、清潔的指定地點,不受烈日的暴曬,不接觸熱源或劇烈震動
7.3.1.2滅火器應保持干凈、整潔、無積塵;銘牌朝外,標識清楚。
7.3.1.3滅火器的存放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取用。
7.3.1.4滅火器只允許在火警發(fā)生時和訓練需要時使用,平時一律不準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須經(jīng)行政部主管同意。
7.3.1.5訓練用滅火器材由保安隊長負責領出。訓練完畢統(tǒng)一送還,如已使用,應更換或及時充裝滅火噴劑后,物歸原處。
7.3.1.6因工作需要臨時借用的滅火器材經(jīng)公司安全負責人同意,登記確認后方可領出,用完后及時歸還。
7.3.2滅火器的維護
7.3.2.1滅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須送到已取得維修許可證的維修單位(以下簡稱維修單位)檢查,更換已損件,并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7.3.2.2每月定期進行一次使用性能的檢查。
7.3.2.3滅火器檢查項目包括以下項目:
(1)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如在紅色區(qū)域要檢查原因,發(fā)現(xiàn)重量減輕10%,檢查后要及時灌裝)。
(2)鉛封是否完好(一經(jīng)開放,須按規(guī)定再充裝,并作密封試驗,重新鉛封)
(3)噴嘴和噴射管是否堵塞,腐蝕損壞;推式滅火器的行車是否靈活。
(4)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5)外觀檢查發(fā)現(xiàn)有4.3.3.1條所列情況的必須作廢品處理。
7.3.2.4檢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進行維修:
(1)滅火器的橡膠有變形、老化或斷裂的。
(2)壓力表外表面有變形、損傷等缺陷,壓力值的顯示不正常或模糊不清。
(3)噴嘴有變形、開裂、損傷等缺陷的。
(4)滅火器的壓把、閥體等金屬件有嚴重損傷、變形、銹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頂針有肉眼可見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墊等發(fā)現(xiàn)有老化泄露現(xiàn)象。
(6)滅火器的出氣管有彎折、堵塞、損傷和裂紋等缺陷。
7.3.2.5經(jīng)過維修的滅火器,其充裝的滅火劑應符合有關滅火劑的標準要求。
7.3.2.6經(jīng)過維修后的滅火器,必須貼上維修標識銘牌:
(1)維修標識銘牌應有如下內(nèi)容:維修單位的名稱、維修許可證的編號、筒體水壓試驗壓力值Mpa、維修年月。
(2)每次維修的銘牌不允許相互覆蓋
(3)儲氣瓶永久性的維修銘牌(不允許打鋼字)上,應標明儲氣瓶的充裝系數(shù)、驅動氣體充裝量,同時還應有維修單位名稱和充氣的年、月。
7.3.2.7滅火器外表清潔時嚴禁使用有機溶液劑洗條
7.3.3滅火器的報廢
7.3.3.1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報廢。
(1)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或等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的。
(2)內(nèi)扣式器頭沒有(或未安裝)卸氣螺釘和固定螺釘?shù)摹?/p>
(3)筒體嚴重變形的。
(4)結構不合理的(如筒體平底的;儲氣瓶外置,進氣瓶從筒身上進入筒體內(nèi)部的干粉滅火器)
(5)沒有生產(chǎn)廠家名稱和出廠年月的(含貼花脫落,或雖有貼花,但已看不清生產(chǎn)廠名稱和出廠年月的)
6)未取得生產(chǎn)許可證廠家生產(chǎn)的。
(7)公安部或各省(市、區(qū))公安消防部門命令禁止銷售和維修的。
(8)滅火器的報廢年限從滅火器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A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b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
c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
d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儲氣瓶式)——8年
e手提式儲式干粉滅火器——10年
f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g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年
h推車式干粉滅火器(儲氣瓶式)——10年
i推車式儲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j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7.3.3.2報廢的滅火器或儲氣瓶,必須在筒身上或瓶體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膠貼上(報廢)的明顯標志,并報維修單位處理。
7.3.4消火栓的使用:
消火栓是一種固定滅火供水設備。它包括消火栓和消火栓箱。消火栓和消火栓箱通常設于樓梯間、走廊和室內(nèi)的墻壁上。箱內(nèi)有水帶、水槍并與消火栓出口連接,消火栓則與消防給水管線連接。發(fā)生火災時,按開啟方向轉動手輪,水槍即噴射出水流。
7.3.4.1消火栓在使用過后,要把水帶洗凈晾干,按盤卷或折疊方式放入箱內(nèi),再把水槍卡在槍卡內(nèi),關好箱門。
74.3.4.2水帶、水槍只用于火場供水和平時訓練。
7.3.4.3水帶接口相互連接時,應靈活、松緊適度,保證其密封性,加壓時不能自行脫開。
7.3.4.4平時訓練領用的水帶(水槍),收卷后要輕放,嚴禁將水帶的接口,水槍在地上甩打造成破損。
7.3.5消火栓的維護
7.3.5.1每月一次定期檢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無生銹、漏水現(xiàn)象。
7..3.5.2檢查接口墊圈是否完整無缺;卷盤、水槍、水帶是否損壞,閥門、卷盤轉動是否靈活,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檢修或更換。
7.3.5.3每月一次進行消火栓放水檢查,以確;馂陌l(fā)生時能及時打開放水。
7.3.5.4水帶、水槍應置于通風干燥的地方,注意防潮、防震、防霉、防腐、防破損。
7.3.6水帶的報廢
7.3.6.1水帶破損、爛洞(不能修補,影響水壓)、硬化必須報廢。
7.4消防器材的管理
7.4.1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須建立臺帳,設專人監(jiān)管。
7.4.2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堅持(誰使用、誰負責、誰受益)的管理原則。
7.4.3保安隊長每月定期組織和安排保安員對各個區(qū)域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工作,保安員在檢查過程中,必須將發(fā)現(xiàn)有問題的消防器材登記后集中放置于指定區(qū)域,由保安隊長審查后匯總報告相關的各區(qū)域消防安全責任人,并負責維修結果的跟進、記錄。
7.4.4行政部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公司存放的滅火器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進行檢查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位。
7.5違反處理
7.5.1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設施應掛有檢查標識牌,標識牌上清晰注明檢查日期、檢查人。
7.5.2消防器材及設施的存放區(qū)域內(nèi)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否則,一旦發(fā)現(xiàn)追究當事人責任,并嚴肅處理,給予通報批評:不能追究到個人的,對該消防器材及設施存放的部門負責人嚴肅處理,并通報批評。
7.5.3所有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只限于消防專用,禁止占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動位置、或故意損壞等,否則,一旦發(fā)現(xiàn)追究當事人責任,將嚴肅處理,并通報批評;不能追究到個人的,對該消防器材及設施存放的部門負責人嚴肅處理,并通報批評。
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篇2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消防器材是滅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為了確保其在一旦發(fā)現(xiàn)火情時發(fā)揮應有的滅火效力真正起到保護公司財產(chǎn)少受損失的作用,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為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 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藥物(即“三定”); (二)布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 防用途作業(yè)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按照條例規(guī)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三)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后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 集中到公司門衛(wèi)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四)如有關部門由于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應與專職安全員取得聯(lián) 系,必須經(jīng)得專職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后,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門衛(wèi)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五) 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yǎng)消防設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 的職責。發(fā)現(xiàn)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并報綜合部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六)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范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 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二、消防器材保養(yǎng):
(一)廠區(qū)內(nèi)各指定點的消防器材均由綜合部專職安全員負責統(tǒng)一管理保養(yǎng),做 到定期定時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
(二)對于各種滅火器,專職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日常安全巡 查表》。
(三)布置在廠區(qū)內(nèi)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 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五)廠區(qū)內(nèi)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 保正常。
(六)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fā)現(xiàn)消防器材有損壞、泄漏、丟失等問 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yǎng)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七)滅火器使用后,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 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并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八)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設備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 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后,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注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
(九)消防設施不足時,綜合部負責人應填寫《設備申購單》,由總經(jīng)理批準后, 由采購部負責到當?shù)叵啦块T指定廠商購買。
(十)本制度從公布之日開始實行,實行中未盡事宜日后可進行修訂。
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篇3
一、消防器材是指滅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筑物內(nèi)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水幕系統(tǒng)、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nèi)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安全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zhàn)斗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
三、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jīng)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四、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
五、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六、按有關規(guī)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七、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八、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8.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
1、每日檢查
每日應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和區(qū)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檢查方法:有自檢、巡檢功能,可通過搬動自檢、巡檢開關來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沒有自檢、巡檢功能的,也可采用給一只探測器加煙(或加溫)的方法使探測器報警,來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或區(qū)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復位、消音、故障報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fā)現(xiàn)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季度試驗和檢查
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功能應作下列試驗和檢查
(一)、按生產(chǎn)廠家說明書的要求,用專用加煙(或加溫)等試驗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是否正常,確認燈顯示是否清晰。試驗中發(fā)現(xiàn)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測器應及時拆換。
(二)、檢驗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是否正常。在實際操作試驗時,可一次全部進行試驗,也可部分進行試驗。但試驗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應有的恐慌或混亂。
(三)、自動噴水系統(tǒng)管網(wǎng)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是電動報警裝置,應試驗他們的報警功能、信號顯示是否正常。
(四)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體試驗方法:切斷主電源,看是否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供電,備用電源指示燈是否亮燈,4h后,再恢復主電源供電,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五)、有聯(lián)動控制功能的系統(tǒng),應用自動或手動檢查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如條件許可,客梯和貨梯也易切除外選,接通內(nèi)選,進行一次強制電梯停首層試驗。
(七)、消防通信設備應進行消防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對講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八)、檢查所有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卷簾門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
(九)、進行強切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十)、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加煙、加溫試驗器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tài)。
(十一)、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控制線、報警信號傳輸線、接地線、接線盒及設備等是否處于安全無損狀態(tài)。
(十二)、巡視檢查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指示裝置的位置是否準確,有無缺漏、脫落和丟失,每個探測器的下方及周圍各方向,手動報警按鈕的周圍是否留出規(guī)定的空白空間。
(十三)、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生產(chǎn)廠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和檢查。
3、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8.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
1、日常檢查
系統(tǒng)在使用中,應每日定期進行檢查,檢查內(nèi)容包括: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壓。
(二)、消防泵動力。消防水泵應每天運轉一次。若采用自動控制時,應模擬自動控制參數(shù)進行啟動運轉,每次運轉易為5min。
(三)、報警閥各部件的工作狀態(tài)。每天巡檢一切供水總控制閥、報警控制閥及配件,進行外觀檢查,保證系統(tǒng)處于無故障狀態(tài)。
(四)、自動充氣裝置的工作狀態(tài)(如氣壓水罐、增壓水灌)。
2、定期檢查
除日常檢查時,應每月對系統(tǒng)進行一次定期檢查
(一)、噴頭。每月檢查一次噴頭外觀,噴頭外表應清潔,尤其是感溫元件部分,對輕質粉塵可用空氣吹除或用軟布擦凈;對含有污垢的噴頭應將其分批拆換,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堿溶液或熱水洗擦。
(二)、報警閥。每月檢查一次室外閥門井中的控制閥,保證閥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對報警閥進行開閥檢驗,觀察閥門開啟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鈴、延遲器的性能。此試驗可通過末端裝置進行。如發(fā)現(xiàn)閥門開啟不通暢或密封不嚴,可拆開閥門檢查,視情況調換閥瓣密封件。對安裝的壓力表要定期檢驗。
(三)、管路。檢查系統(tǒng)管路有無腐蝕滲漏,濕式系統(tǒng)管路內(nèi)的水應定期排空、沖洗。對水霧系統(tǒng)管路中的過濾裝置應定期清掃。如發(fā)現(xiàn)管路中有沉積物,應進行沖洗。
(四)、水源。每月檢查一次貯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對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術措施,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進行修理。檢查消防泵的啟動、吸水、流量和揚程,利用報警控制閥旁的泄放實驗閥進行一次供水試驗,驗證系統(tǒng)供水能力。
(五)、每月檢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有悶蓋。
(六)、每月對水流指示器試驗一次,利用末端裝置實驗閥排水,檢查其能否及時報警。
(七)、檢查火災探測報警裝置和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狀態(tài)。如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調換或檢修。
3、年度檢查
(一)、每兩年對儲水設備應維修一次,進行修補和重新油漆。
(二)、每兩年對消防水泵應解體維修一次。
(三)、自動噴水系統(tǒng)每年應進行一次可靠性評價,并對施工驗收、日常管理維護、修理情況進行總結。
8.3、二氧化碳滅火系統(tǒng)的定期檢查
要使二氧化碳滅火系統(tǒng)保持良好的狀態(tài),在發(fā)生火災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投入使用,必須根據(jù)規(guī)定的使用要求進行常規(guī)檢查和定期檢查、保養(yǎng)。
1、常規(guī)檢查
公司必須配有經(jīng)過專門培訓的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對滅火系統(tǒng)進行常規(guī)檢查。常規(guī)檢查每周進行一次。
(一)、檢查貯氣瓶組室內(nèi)清潔衛(wèi)生狀況,是否有潮濕或陽光直射的現(xiàn)象。冬季和夏季應檢查室內(nèi)溫度是否符合規(guī)定。
(二)、檢查起動瓶上的壓力表指針是否處于正常位置。發(fā)現(xiàn)異常應按下列方法檢查:如起動瓶內(nèi)貯氮氣,每年內(nèi)部壓力降低值不得大與其200C時額定充裝壓力的10%;若起動瓶內(nèi)貯二氧化碳,每年泄漏量不得大與其額定充裝量的5%。
(三)、檢查管道系統(tǒng)有無松脫、損壞和嚴重腐蝕。
(四)、檢查閥門和檢測控制器等零部件是否完好無損,全部旋鈕、開關是否調定到正常位置。
(五)、檢查電源指示燈是否常亮,備用電源是否可靠。
(六)、檢查保護區(qū),特別是火災探測器和噴嘴的清潔衛(wèi)生狀況,噴嘴是否暢通。如裝有罩膜的,其罩膜是否完好。
2、定期檢查保養(yǎng)
公司與制造單位或施工安裝單位應簽定期維修合同。滅火系統(tǒng)應每年至少檢修一次,自動檢測報警系統(tǒng)每半年至少檢查一次。
8.4、室內(nèi)消火拴系統(tǒng)定期檢查
室內(nèi)消火拴箱應經(jīng)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xiàn)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nèi)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8.5、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防火門、防火卷簾門、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guī)范配備相應數(shù)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并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fā)現(xiàn)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3、每月對防火卷簾門和防火門的開啟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開啟不靈活、閉門器損壞等故障及時維修。
4、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8.6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tài)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jīng)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如指針在紅色區(qū)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yè)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二)、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nèi)干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huán)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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