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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范文
為強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應制定規(guī)范的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有關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健全安全組織,強化安全管理加強安全監(jiān)督,檢查和安全獎罰力度,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所屬各單位,均執(zhí)行本辦法。
第二章 年度安全評價獎罰
第三條 公司對各施工現(xiàn)場及分公司進行安全檢查,以建設部頒發(fā)的《施工現(xiàn)場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2005等為依據(jù),以月檢查評分、年度總評比的方式進行評價。
月檢查評分在次月底10日前公布,作為對施工現(xiàn)場項目經理部及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的評價。年度內各月平均評分為評比獎罰的依據(jù),評比結果于次年1月25日前公布。
第三章 獎罰規(guī)定
1.公司制定安全獎罰制度,獎勵安全生產中做出突出成績或避免發(fā)生重大事故的單位和個人;批評或處罰違章違紀造成不安全隱患或事故的單位或個人。
2.公司對基層單位或個人的罰款一律由財務轉到基層單位。
3.各經理部和分公司要結合自己的施工生產特點,制定獎罰的具體標準。罰款項目要由財務填寫收據(jù)。對分包單位或民工隊的罰款可以從工程款中扣除。對現(xiàn)場違章的民工個人,可執(zhí)行現(xiàn)金罰款或罰義務工,參加施工現(xiàn)場整理。
4.安全獎罰要針對問題或事情,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具體人,對單位綜合安全管理差、問題多的可罰單位,其管理者按工作責任承擔相應部分罰款。
5.公司聘任基層單位負責人和業(yè)務人員,應考慮在施工生產中對安全工作的態(tài)度或業(yè)績。對在職的基層單位領導或業(yè)務人員,安全部門應向安委會報告他們對安全工作的態(tài)度或業(yè)績,納入工作考核。
6.上級主管部門檢查工地時開具的罰款,公司對基層單位和個人開具的罰款,一律由基層單位交納,并不得列入成本。
7.公司開展各類安全活動和制定工作計劃時,應同時定出獎罰的要求。
第四章 安全管理獎勵
在施工生產管理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遵照“三同時”的原則,對保障安全生產的作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每年末評選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名額按年度內基層單位總數(shù)的5-10%確定,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每年度2人。
對先進單位獎勵額3000元、對個人獎勵額1000元,有突出貢獻的根據(jù)業(yè)績增加獎勵額,但最高不超過獎勵額的兩倍。
日常工作中有如下表現(xiàn)之一的項目和個人可受到獎勵:
1、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規(guī)、條例、標準、規(guī)范和制度、成績顯著的獎勵500-1000元;
2、在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科研方面有革新或發(fā)明,提出有價值的合理化建議的獎勵1000元;
3、在創(chuàng)安全文明施工現(xiàn)場活動中,始終保持施工現(xiàn)場較高安全管理水平,在行業(yè)或企業(yè)內處于領先地位的獎勵1000元;
4、工作中,取得有推廣價值的安全管理經驗的獎勵2000元;
5、防止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設備事故,在事故搶救中表現(xiàn)突出的獎勵1000元;
在各種安全生產活動中,被評為行業(yè)或企業(yè)先進的。對先進個人與單位獎勵2000元;
獲得市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按照土建項目2元/m2計獎;
獲得省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按照土建項目4元/m2計獎;
獲得國家3A級文明示范工地,按照土建項目8元/m2計獎。
第五章 安全管理處罰
對發(fā)生死亡、重傷,一次三人以上傷害事故的單位,按成都市違反《勞動保護法規(guī)處罰實施辦法》,承擔各級經濟處罰,同時負擔處理事故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公司同時對發(fā)生亡人事故單位追加100000元、重傷事故50000元罰款。對項目經理處以5000-10000元/次罰款,對相關責任處以1000-5000元/次罰款。公司安委會將對責任項目管理人員進行約談,視人員工作情況進行停職或者調離;
對發(fā)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的單位,項目經理對工傷事故不積極處理,一經查出責令其補報,除按第八條處罰外,按第八條加倍罰款。對責任人按有關條款另行加重處罰。
有如下情節(jié)之一的單位,依據(jù)責任程度給予1000元至30000元的罰款。對項目經理處以500-10000元/次罰款,對相關責任處以100-5000元/次罰款;
、贅嫵蓢乐剡`章和重大隱患,處以每項5000-30000元罰款。
、跇嫵蛇`章和隱患,處以每項3000-20000元的罰款。
、蹣嫵梢话銌栴}和缺陷,給予警告批評,限期整改,限期內未完成的,處以每項1000-10000元的罰款。
④在同一現(xiàn)場內,由于安全管理存在多項違章或嚴重違章及多處隱患和重大隱患而被處罰,其罰款額累計最高不得超過該工程造價的0.5‰ 。
有下列情節(jié)之一的個人,根據(jù)情節(jié)予以500元至5000元罰款,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加重處罰,但不超過罰款額度的一倍,報紀檢部門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送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對項目經理處以500-10000元/次罰款,對相關責任處以100-5000元/次罰款;
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經指出不改,造成不安全隱患和險情,釀成未遂事故或致人傷害的;
對不安全隱患孰視無睹,不采取消除措施造成事故的,作為專職安全員對于工作玩忽職守進行加倍處罰;
不服從管理、粗暴抗拒安全檢查人員指導,威脅、侮辱、毆打安全管理人員的;
對安全管理不嚴、抓的不緊,造成失誤,而又不能及時解決的,安全內業(yè)資料不能及時完善歸檔的;
違反安全技術管理規(guī)定,造成險情或發(fā)生傷害、其它事故的;
非工作原因攀登、跨越各種欄、網(wǎng)、架、墻、乘坐非載人提升設備上下,從高處拋擲物料、垃圾的;
擅自改變安全技術方案,拆改、移動、損毀防護設施、安全標志,造成險情或事故的,重要工序和部位作業(yè)監(jiān)督旁站不到位的;
安全值班人員不盡職盡責敷衍推脫、無安全值班記錄,對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
10、無有效操作證進行特種作業(yè),拒不接受檢查的;
11、持特種作業(yè)學習證無操作監(jiān)護人時作業(yè)的;
12、私接臨時用電線路、擅自動用用電設備的;
第六章 安全獎罰的實施
進行獎勵必須有安全管理部提供的獎勵報告單和獎勵意見,提交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研究決定。
領取獎勵金憑安全管理部門開具的《安全生產獎勵通知單》到財務部門直接支取。
獎勵款從安全獎勵基金中支付。
罰款以質安部填發(fā)的《安全生產罰款通知單》為依據(jù)。
對單位的罰款由財務部從該單位當月的工資總額中扣除,并轉入安全獎勵基金帳內。
對外埠施工隊伍的罰款,由財務部從其所在單位帳號中扣除,并轉入安全獎勵基金帳內。由該單位從外埠施工隊的結(預)算款中扣除。
對個人的罰款,由財務部從受罰人所在單位的當月工資總額中扣除,并轉入安全獎勵基金帳內,罰款由受罰人所在單位從當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安全獎罰基金專項專用,不準挪用。
第七章 附 則
各單位可根據(jù)本辦法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行之有效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一條 附---施工現(xiàn)場安全管理問題性質認定:
一、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嚴重違章:
1. 在"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未編制安全措施方案。
2. 高大異形架子無設計、方案,無驗收。
3. 施工中未做安全技術書面交底。
4. 施工過程中未按要求做安全檢查。
5. 對施工人員未進行安全教育,或使用安全培訓不合格人員參加施工。
6. 安裝塔式起重機無任何驗收手續(xù)。
7. 安裝施工外用電梯無驗收安裝手續(xù)。
8. 機械操作人員無證上崗。
9. 中小型機械無管理制度。
10. 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用電未按建設部規(guī)(JGJ46-2005)的要求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在編制審核、批準、實施上未履行建設部規(guī)范規(guī)定的手續(xù)。對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線路和設施未按規(guī)定建立定期的檢驗、檢查制度,也未建立相應的臨時用電安全技術檔案,現(xiàn)場未設電氣管理負責人。
11. 按建設部規(guī)范JGJ46-2005的有關規(guī)定,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與電工等級不相適應。非電工操作。
12.發(fā)生工傷事故隱瞞不報或遲報
二、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違章:
1. 施工中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補充方案"等,未按規(guī)定上報審批。
2. 高大異形架子有設計,但驗收手續(xù)不齊全。
3. 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不全,未按規(guī)定簽訂。
4. 施工中安全檢查資料不齊全。
5. 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內容簡單,有關數(shù)據(jù)未按要求填寫,與機械安裝的實際情況不符。
6. 施工外用電梯安裝驗收手續(xù)缺項。
7. 實習機械操作人員操作時無監(jiān)護人。
8. 臨時用電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未按要求履行申報、變更、補充審批手續(xù)。
9. 施工現(xiàn)場的臨時用電設施的檢查、檢測資料欠缺較多。
10. 現(xiàn)場人員未按規(guī)范要求使用臨時用電設施,現(xiàn)場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
11. 施工現(xiàn)場的人員未按有關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三、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一般問題:
1."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等無針對性。
2.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無針對性。
3. 安全檢查出的問題未按規(guī)定復查、整改。
4. 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手續(xù)個別項目填寫不詳細。
5. 施工外用電梯安裝驗收手續(xù)內容填寫不詳細。
6. 中小型機械管理責任不明確。
7. 起重吊裝作業(yè)的指揮人員無明顯標志。
8. 臨時用電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內容對現(xiàn)場的指導性不強,且其它內業(yè)管理資料欠缺較多。
9. 臨時用電工程的設施檢查、檢測資料部分欠缺。
四、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重大隱患:
1. 開挖溝、槽等土方施工,超過1.5米深未按規(guī)定放坡或做支撐。
2. 無許可證從事人工挖擴樁孔施工,以及在控擴樁孔施工中未按〈〈人工挖、擴樁也施工安全管理辦法〉〉施工。
3. 使用不符合規(guī)程要求的材料支搭腳手架。
4. 腳手架操作面上未滿鋪腳手板、漏洞大,有探頭板、飛跳板。
5. 腳手架未按規(guī)定設十字蓋或未按規(guī)定與建筑物做拉結。
6. 結構腳手架使用荷載超過2646牛頓/平方米(270公斤/平方米)裝修腳手架使用荷載超過1960牛頓/平方米(200公斤/平方米。)
7. 井架、龍門架、卸料平臺無防護門、吊籠無門,無超高限位,不設纜風繩,進料口無防護棚。
8. 四口臨邊無防護。
9. 施工中不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網(wǎng)。
10. 施工中由高處往下投擲物料。
11. 磚加氣塊等物料堆放嚴重超過標準,或有倒塌危險。
12. 塔式起重機路基枕木糟、朽,鋼軌接頭懸空,無接地設施,道釘數(shù)量少于50%。
13. 塔式起重機電纜線破損嚴重,且無卷線器。
14. 塔式起重機四限位、二保險有一項失靈。
15. 塔式起重機附著錨固嚴重松動或缺少螺栓。
16. 塔式起重機或提升設備吊索具破損嚴重。
17. 塔式起重機接地電阻大于4歐姆。
18. 施工外用電梯限位裝置有一項失靈。
19. 施工外用電梯附墻拉接點松動,挪板、螺栓安裝不符合標準。
20. 電鋸、電刨無防護設施。
21. 卷場機未搭設防砸、防雨操作棚。機身未設固定地錨,傳動部分無防護罩。
22. 攪拌機未搭設防雨、防砸操作棚,用輪胎代替支撐,保險鏈、防護罩不齊全。
23. 機動翻斗車時速超過5公里,方向機構、制動器、燈光未做到靈敏可靠。
24. 乙炔瓶、氧氣瓶和焊炬間的距離超標準。
25. 施工現(xiàn)場的配電系統(tǒng)不按規(guī)定采用三相五線制接零保護方式。配電系統(tǒng)的接地、接零保護方式的做法嚴重違反有關標準、法規(guī)。
26. 施工現(xiàn)場的配電系統(tǒng)未按規(guī)定裝設二級漏電保護裝置,或漏電保護裝置失靈。
27. 施工現(xiàn)場的配電系統(tǒng)不按規(guī)定采用分級配電方式。
28. 施工現(xiàn)場的配電線路不按規(guī)程、規(guī)范要求架設。
29. 施工現(xiàn)場的電器設施、線路,未根據(jù)規(guī)程規(guī)范的要求采取防護措施,或防護措施存在嚴重問題。
30. 施工現(xiàn)場的電氣線路老化,電器損壞、失修嚴重。
31.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不按規(guī)定選接漏電保護裝置和接線破損不符合要求。
32. 現(xiàn)場的照明系統(tǒng)未按規(guī)定裝設漏電保護裝置或未按要求選用安全電壓。
五、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隱患:
1. 溝、槽等土方施工放坡不符合規(guī)定,支撐不牢固。開挖深度超過2米,未做防護欄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險處未設紅色標志燈。
2. 腳手架施工中基礎不墊板,立桿、大小橫桿間距或操作面防護不符合標準,腳手板下無兜網(wǎng)。
3. 腳手架的十字蓋不全,腳手架與建筑物拉接點超過垂直距離4米、水平距離6米,拉結材料低于雙股8#鉛絲的強度或未做支頂。
4. 井架、龍門架等卸料平臺有防護門而不使用,超高限位失靈,纜風繩(含繩、地錨、連接)不符合標準。
5. 四口臨邊防護不標準、不牢固。
6. 安全網(wǎng)支搭不嚴密,水平網(wǎng)的寬度,隔層網(wǎng)的數(shù)量及風底距下方物體表面的垂直距離不符合標準。
7. 塔式起重機路基采用長短枕木間隔使用時,短枕木連續(xù)超過三根,未設接桿,或拉桿間距大于6米。
8. 塔式起重機鄭線器運轉不正常。
9. 施工外用電梯各傳動機構有松動及齒輪、齒條磨損部分超標。
10. 中小型機械傳動部分防護設施不全或損壞。
11. 安裝攪拌機未拆輪胎,墊木不牢固。
12. 卷揚機鋼絲繩未做過路防護或使用開口式滑輪。
13. 施工現(xiàn)場的配電箱、開關箱的裝設違反有關規(guī)范標準。
14. 施工現(xiàn)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開關插座、熔為器、保護裝置和計量、指示裝置不按規(guī)定選型及裝設。
15. 施工現(xiàn)場的電動機具電源線拖地,明設未做防護。
16. 電焊機的裝設,未采取防雨水措施,一、二次側防擴罩不全,焊把線借路或雙線不到位。
17. 施工現(xiàn)場220伏固定照明器具的安裝不符合規(guī)范、規(guī)程、規(guī)定,移動式照明器具的安裝線不符合安全使用不要求。采用安全電壓的照明燈具、燈線和變壓器的安裝不符合安裝和使用要求。
18. 金屬塔、架未按要求裝設避雷裝置。
六、凡有下列問題之一為缺陷;
1. 土方施工中,在坑、溝、槽1米以內堆土、堆料、停置機具。
2. 腳手架基礎不墊通板,或用其它小規(guī)格材料代用墊板。
3. 安全網(wǎng)在使用過程中,連接松動未及時修復,未及時清理安全網(wǎng)內雜物。
4. 腳手架、防護設施等,在施工過程中未經允許臨時拆改,未及時修復。
5. 塔式起重機路基未做排水或排水不暢。
6. 操作人員離開卷揚機或作業(yè)中途停電時,未切斷電源,也未采取防止吊籠墜落的措施或未將吊籠降至地面。
7. 攪拌機停止使用時料斗升起,未掛好保險鏈。
8. 中小型機械不按要求認真保養(yǎng)。
9. 各類電源箱未按要求統(tǒng)一編號管理,未加鎖和內、外部臟亂。
10. 電焊機的防護罩存在缺陷和二次線路超長。
11. 施工現(xiàn)場的電源箱裝設高度不符合規(guī)范的規(guī)定。
12. 內、外電線路和設施的的防護裝置未做醒目標志。
13. 電源箱內的開關電器和接線端子板不按要求標清名稱。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執(zhí)行。
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篇2
為強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為輔,獎懲與個人利益掛
鉤的原則,確保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 常規(guī)獎懲管理
第一條:獎懲原則:公司獎懲制度本著“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獎罰結合”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二條:獎懲方式
1. 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精神獎勵(給予一定榮譽)和現(xiàn)金獎勵。
2. 懲罰方式:行政處分和現(xiàn)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第三條:獎懲種類和標準
1. 獎勵種類:獎懲按等級大小分為不同的種類。獎勵有嘉獎、記功、記大功三種:懲罰有警告、記過、記大過三種。
2. 獎懲標準;嘉獎一次發(fā)給獎金100元,記功一次500元,記大功一次1000元。與之相對,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記過一次扣薪500元,記大過一次扣薪1000元。
3. 兩個嘉獎相當于一個記功,兩個記功相當于一個記大功;一年內被記三個大功者,公司給予破格晉升3級工資。
4. 兩個警告相當于一個記過,兩個記過相當于一個記大過;若一
年內被記三個大過者,予以開除。
5. 功過可以相抵。
6. 員工必須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領導交辦的工作,督辦第一次未辦的,記警告一次;督辦第二次未辦的,記過一次;督辦第三次未辦的,記大過一次。
7. 員工出現(xiàn)100元以上罰款時,直接上級同時被罰(被罰金額為員工罰款金額的50%)。
按規(guī)定,公司對有下列表現(xiàn)的員工給予獎勵:
1. 嘉獎
(1) 完成本部門計劃指標,產生良好經濟效益的。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并取得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的'。
(3) 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思想進步,團結互助,事跡突出者。
(4) 維護公司各項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 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總經理認為應給與獎勵的。
2. 記功
(1) 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
失有功的。
(2) 工作有較大影響,工作績效比較突出者。
3. 大功
(1) 工作有重大突破,突出表現(xiàn),為公司創(chuàng)造較大經濟效益,產
生重大影響的
(2) 完成公司重要工作,成績非常突出者。
三按規(guī)定,公司對有下列行為的員工予以通報批評,并予以相應的處罰。
1. 警告
(1) 違反公司制度,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一定損失的。
(2) 工作時間嬉戲、打鬧,或從事與工作內容無關的事情的。
(3) 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的。
(4) 工作不認真,遺失重要文件,物品、工具的。
(5) 上班遲到、早退,不按時參加公司會議及其他活動的。
(6) 工作期間、午餐期間,不是工作需要,擅自飲酒的。
(7) 其他違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類的行為。
2. 記過
(1) 凡工作有較大失誤,產生較惡劣影響,造成較大損失的。
(2)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影響工作進程的。
(3) 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有意完不成工作任務的。
(4) 工作不負責,毀壞設備、工具、浪費你原材料,造成經濟損失的。
(5) 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6) 其他違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類的行為。
3. 記大過
(1) 工作有重大失誤,造成重大財產及經濟損失,產生惡劣影響的。
(2) 拒不執(zhí)行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3) 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公司資財,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4) 破壞團結,損害公司聲譽,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5) 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6) 其他違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類的行為。
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篇3
為了不斷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違反勞動紀律和違法失職行為,維護正常秩序和促進安全生產,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執(zhí)行以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將給予記功、授予獎品或獎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損失的。
2.愛護、節(jié)約國家財產有重大成績的。
3.同嚴重違法行為堅決斗爭,有顯著成績的。
4.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的。
5.能及時發(fā)現(xiàn)設備、安全存在重大隱患,并及時報告,處置得當。
二、公司職工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經批評教育不思悔改的,應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察看、開除處分或經濟制裁。情節(jié)嚴重的,應負刑事責任。
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規(guī)定
1.對發(fā)生事故的處理
1.1輕傷事故。公司發(fā)生輕傷事故后,對發(fā)生事故的車間、罰款1000元,對班組長、責任人均罰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產的副總罰款500元。
1.2重傷事故。發(fā)生重傷事故,由集團安全法規(guī)部負責調查處理,寫出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fā)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車間負責人罰款2000元,班組長罰款500元,同時按責任的大小給予行政處分。
1.3工亡事故。發(fā)生工亡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與當?shù)卣块T共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fā)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車間、隊負責人罰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組長罰款1000元。罰款交集團總部,情況惡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4重大設備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由技術中心寫出事故技術分析調查報告,安全保衛(wèi)部依法追究責任。
造成直接損失1萬元以上的 10萬元以下的,視情節(jié)追究設備崗位主管人員及設備技術人員的責任,罰款1000元-10000元,寫出深刻檢查,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警告、待崗、除名等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 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設備副總或工程師的責任。罰款1萬元-2萬元,主管設備的人員及技術人員罰款1000元-10000元,崗位巡檢工罰款500元,視情節(jié)再給予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追究企業(yè)領導班子的責任,同時領導班子(經營層)處罰5萬元-10萬元,主管設備的副總和工程師罰款5000元,主管設備的技術人員罰款2000元。視情節(jié)追究法律責任及行政處分。
1.5火災及被盜事故。對發(fā)生在企業(yè)內部的火災及被盜事故,由企業(yè)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協(xié)調當?shù)毓膊块T進行調查處理,立案標準為一萬元以上的被盜和火災事故。發(fā)生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調查結果,視情節(jié)賠償經濟濟損失或承擔部分經濟損失,其它責任者視情節(jié)給予罰款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2.實現(xiàn)安全生產的獎勵
2.1生產和輔助車間當月安全生產無人身事故和責任設備事故,可獲安全獎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獲獎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責任設備事故及工亡、重傷事故,分管經理和安全委員會成員年終可獲得1000元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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